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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水利局:
贵单位报来《关于批复融江丹洲镇侗乐山泉河段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三水报〔2022〕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我县旅游观光、休闲、生态和水利进一步完善,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促进当地社会经济、旅游、招商的快速发展。原则同意融江丹洲镇侗乐山泉河段治理工程建设。
二、项目名称:融江丹洲镇侗乐山泉河段治理工程。
三、项目业主:三江县水利局。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106-450226-04-05-402657。
五、项目建设地点:丹洲镇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等别属V等工程规模,防洪治理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新建护岸0.34千米,其中桩号K0+000+K0+275段护岸形式为生态格网护坡+C20砼基础+抛石护脚;K0+275-K0+300段(锥坡连接段)护岸形式为M7.5浆砌石护坡+C20砼基础+抛石护脚;桩号K0+300-K0+340段护岸形式为重力式M7.5浆砌石挡墙。对原涵管加固处理及下河码头2座。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617.3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452.84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2.75万元,临时工程11.92万元,独立费用86.58万元,其他费用63.2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到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到水利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审查手续;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征用手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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