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5-11-24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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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有关规定,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使用转贷债务并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政府,应当将转贷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在2025年预算执行中,自治县本级财政收支出现新情况新变化,自治县人民政府对2025年自治县本级财政年初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进行了调整,编制了本方案(草案)。

一、预算调整原因

今年以来,受经济发展形势变化,综合我县本级收入变动和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发生了变化,需对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一)截至10月底,我县财政收入29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04万元。11月、12月财源建设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努力做好增收工作,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去年增收3%,需对公共预算收支进行调整。

(二)因房地产市场、经济形势及土地供需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土地出让收入无法完成年初收入预算数,未能按年初预算计划调入资金11463万元弥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缺口,需对公共预算收支进行调整。同时原计划使用土地收入安排的征地经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也未能实现,将形成缺口,需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进行调整。

(三)财政厅下达我县2025年地方政府债券2281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496万元,专项债券18321万元),按照相关规定,新增政府债券收支纳入地方预算管理,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需对财政支出进行调整。

(四)截至10月底,剔除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外,上级补助收入发生了变化,需要对收入进行调整。

(五)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的县级分担支出,以及按照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用于民生事项及重点领域的追加支出事项,需对财政支出结构进行调整。

(六)上级财政已对我县2024年财政决算进行批复,2024年年终结余有变动,需对2025年预算的上年结转数进行调整。

二、1-10月预算执行情况

1-10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2098万元的70.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65680万元的79.2%。

1-10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完成10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3600万元的43.8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3495万元的64.56%。

1-10月,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完成4117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4062万元的93.4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2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8756万元的84.8%。

1-10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0万元(县内国有独资企业没有利润收益上缴县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三、预算调整方案

(一)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年初人大会批准的2025年财政收入预算数3532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2209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6025万元,非税收入6073万元。

年初人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以上,为实现这一目标,年初收入预算数22098万元应调整为22605万元。

1.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量由年初预算的370616万元调整为404435万元,增加33819万元。具体为: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2098万元调整为22605万元,增加507万元。(见表一)。

(2)返还性收入年初预算3844万元,不变(见表二)。

(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由年初预算226816万元调整为260082万元,增加33266万元(见表二)。具体为:

一是体制补助收入1764万元不变。

二是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63029万元,减少752万元。

三是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调整为16014万元,减少896万元。

四是结算补助收入调整为3487万元,增加2772万元。

五是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899万元,增加105万元。

六是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10256万元,减少1879万元。

七是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3572万元,增加438万元。

八是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1103万元,增加200万元。

九是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11487万元,减少10769万元。

十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52239万元,增加17400万元。

十一是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1483万元,增加1475万元。

十二是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21362万元,增加8121万元。

十三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948万元,增加948万元。

十四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31721万元,增加6557万元。

十五是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11496万元,增加5740万元。

十六是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3212万元,增加1552万元。

十七是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11523万元,减少720万元。

十八是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1677万元,增加886万元。

十九是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602万元,增加110万元。

二十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85万元,增加85万元。

二十一是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2123万元,减少1893万元。

(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373万元调整为8950万元,增加7577万元(见表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但为了反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盘子,将获得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也列入调整方案中。

(5)调入资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由年初预算的11463万元调整为200万元,减少11263万元。调整原因:一是土地市场低迷,无法按年初计划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减少11463万元;二是收到吴川市对口帮扶资金200万元。(详见表二)。

(6)政府债券一般转贷收入调整为4496万元,增加449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496万元,见表二),使用方向为: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水利项目建设。

(7)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年初的2151万元调整为36401万元,增加34250万元。调整原因: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不再支持结转使用的结余资金34250万元,按《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835号)规定,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用于设置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见表二)。

(8)上年结余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02871万元调整为67857万元。自治区批复2024年财政决算,调减专项结余35014万元(见表二)。

2.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年初人大会批准的公共预算总支出3706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568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13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00万元。

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25年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33819万元,公共预算总支出也相应增加33819万元,增加支出按规定使用。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专项)、专项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券资金按规定专款专用;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财力)统筹用于“三保”和重点支出。因此,公共预算总支出由370616万元调整为404435万元。具体为: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65680万元调整为395335万元,增加29655万元(见表二、三、四)。具体如下:

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为20940万元,减少2239万元。

二是国防支出调整为164万元,增加144万元。

三是公共安全支出调整为8804万元,减少1927万元。

三是教育支出调整为74060万元,减少4719万元。

四是科学技术支出调整为1361万元,减少866万元。

五是文化旅游体育传媒支出调整为5973万元,增加1024万元。

六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整为70167万元,增加5023万元。

七是卫生健康支出调整为28723万元,增加6933万元。

八是节能环保支出调整为4692万元,增加440万元。

九是城乡社区支出调整为7689万元,增加2262万元。

十是农林水支出调整为132868万元,增加23261万元。

十一是交通运输支出调整为17842万元,减少400万元。

十二是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调整为1301万元,增加548万元。

十三是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调整为129万元,增加22万元。

十四是金融支出调整为793万元,增加793万元。

十五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调整为1781万元,增加807万元。

十六是住房保障支出调整为8507万元,增加3676万元。

十七是粮油物资储备支出为97万元不变。

十八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整为3578万元,增加293万元。

十九是债务付息支出调整为5862万元,减少115万元。

二十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调整为4万元,增加4万元。

二十一是其他支出由686万元调整为0万元,减少686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由年初预算4136万元调整为4100万元,减少36万元(见表二)。

(3)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由年初的800万元调整为5000万元。其中:县本级财力安排800万元,上级下达再融资债券资金4200万元。

(4)预备费使用情况。年初预算预备费4623万元,调整用于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其他刚性支出,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中反映,调整后为0。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1)至(8)项收入总计404435万元,(1)至(3)项支出总计404435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见表二)。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受经济形势、土地供需结构变化以及房地产市场低迷因素影响,土地出让金收入锐减。同时预算执行中上级增加下达了政府性基金专项补助和专项债券,需对政府性基金收入进行调整。

2025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由年初预算44958万元调整为51895万元,增加6937万元(见表五)。具体如下: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23600万元调整为13108万元,减少1049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1167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减少59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减少224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增加1999万元。

(2)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由年初预算1122万元调整为1313万元,增加191万元。

(3)上年结余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0236万元调整为19153万元,减少1083万元。财政厅批复2024年财政决算,专项结余减少。

(4)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专项债券)调整为18321万元,增加18321万元,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支出。

2.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2025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增加6937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也相应增加6937万元,因此,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由44958万元调整为51895万元。具体如下:

(1)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3495万元调整为46113万元,增加12618万元(见表五)。

一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整为59万元,增加50万元。

二是城乡社区支出调整为31231万元,增加1035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16192万元,减少159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为262万元,不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调整为226万元,增加22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1022万元,增加326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0万元,减少2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13529万元,增加11588万元。

三是农林水支出为8271万元,不变。

四是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调整为405万元,减少15万元。

五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0万元,不变。

六是其他支出调整为4046万元,增加2155万元。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和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七是债务付息支出调整为2035万元,增加62万元。

八是债务发行费用支出调整为16万元,增加16万元。

(2)调出资金由年初预算的11463万元调整为0万元,减少11463万元(见表五)。

(3)债务还本支出调整为5782万元,增加5782万元(见表五)。

3.政府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后,(1)至(4)项收入预算总计51895万元,(1)至(3)项目支出预算总计51895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社保部门预测,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较年初预算有变动,需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行调整。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方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73972万元调整为78463万元,增加4491万元(见表七),其中:

(1)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1323万元调整为30645万元,减少678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2649万元调整为47818万元,增加5169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方案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8756万元调整为39883万元,增加1127万元(见表七)。其中:

(1)机关事业基本养老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26401万元调整为26371万元,增加330万元。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2715万元调整为13512万元,增加797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预算调整后,收入预算总额为78463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398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为38580万元(见表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结余427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结余3430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1.2025年由于县属国有独资企业没有利润收益上缴县财政,年初没有编制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不需要作预算调整。

2.2025年预算执行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保持不变。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2万元调整为13万元,用于解决历史遗留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开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3万元,收支相抵,预算结余19万元结转下年度使用(见表八)。

(五)收回部门存量资金安排情况

截止10月底,按规定收回各部门各类存量资金8754万元。为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已在预算执行中安排1988万元存量资金统筹用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亟需支持的重点领域支出,截至目前已拨付679万元。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财政存量资金安排支出属于账务调整,未反映在预算支出科目。

四、落实调整预算工作措施

距离年底还有一个多月时间,财政收支数据仍会发生变化。我们将全力以赴保障“三保”支出,持续改善民生,有效保障各项重点支出,为全县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一)沟通协调与资源整合。加强与税务部门及非税执收部门的沟通,加强对收入形势分析研判,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防收入流失,确保依法依规、应收尽收。

(二)严控新增预算支出。切实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强化预算约束,除重大政策调整和确需安排的应急事项外,对部门一般性新增支出一律不予追加预算。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求,避免超越财力新增支出引发“三保”风险问题。

(三)加强资金保障。聚焦稳住经济大盘,加大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力度,切实提高资源配置使用效率,确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兜住“三保”底线,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以及非必需非刚性支出,加强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

(四)扎实做好明年预算。严格按照财政部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运用一体化系统精心组织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准确研判财政形势,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最大限度地把有限的财力用在保障日益增长的刚性需求上,加大资金盘活和统筹力度,确保财政资金用在紧要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附件:1.表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表

      2.表二、2025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表

      3.表三、202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表

      4.表四、202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变动表

      5.表五、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表

      6.表六、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来源变动表

      7.表七、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表

      8.表八、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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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三江侗族自治县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发布日期: 2025-11-24 16:05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有关规定,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使用转贷债务并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政府,应当将转贷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在2025年预算执行中,自治县本级财政收支出现新情况新变化,自治县人民政府对2025年自治县本级财政年初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进行了调整,编制了本方案(草案)。

一、预算调整原因

今年以来,受经济发展形势变化,综合我县本级收入变动和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发生了变化,需对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一)截至10月底,我县财政收入29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04万元。11月、12月财源建设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努力做好增收工作,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去年增收3%,需对公共预算收支进行调整。

(二)因房地产市场、经济形势及土地供需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土地出让收入无法完成年初收入预算数,未能按年初预算计划调入资金11463万元弥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缺口,需对公共预算收支进行调整。同时原计划使用土地收入安排的征地经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也未能实现,将形成缺口,需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进行调整。

(三)财政厅下达我县2025年地方政府债券2281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496万元,专项债券18321万元),按照相关规定,新增政府债券收支纳入地方预算管理,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需对财政支出进行调整。

(四)截至10月底,剔除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外,上级补助收入发生了变化,需要对收入进行调整。

(五)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的县级分担支出,以及按照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用于民生事项及重点领域的追加支出事项,需对财政支出结构进行调整。

(六)上级财政已对我县2024年财政决算进行批复,2024年年终结余有变动,需对2025年预算的上年结转数进行调整。

二、1-10月预算执行情况

1-10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2098万元的70.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65680万元的79.2%。

1-10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完成10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3600万元的43.8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3495万元的64.56%。

1-10月,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完成4117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4062万元的93.4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2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8756万元的84.8%。

1-10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0万元(县内国有独资企业没有利润收益上缴县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三、预算调整方案

(一)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年初人大会批准的2025年财政收入预算数3532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2209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6025万元,非税收入6073万元。

年初人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以上,为实现这一目标,年初收入预算数22098万元应调整为22605万元。

1.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量由年初预算的370616万元调整为404435万元,增加33819万元。具体为: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2098万元调整为22605万元,增加507万元。(见表一)。

(2)返还性收入年初预算3844万元,不变(见表二)。

(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由年初预算226816万元调整为260082万元,增加33266万元(见表二)。具体为:

一是体制补助收入1764万元不变。

二是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63029万元,减少752万元。

三是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调整为16014万元,减少896万元。

四是结算补助收入调整为3487万元,增加2772万元。

五是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899万元,增加105万元。

六是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10256万元,减少1879万元。

七是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3572万元,增加438万元。

八是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1103万元,增加200万元。

九是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11487万元,减少10769万元。

十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52239万元,增加17400万元。

十一是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1483万元,增加1475万元。

十二是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21362万元,增加8121万元。

十三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948万元,增加948万元。

十四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31721万元,增加6557万元。

十五是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11496万元,增加5740万元。

十六是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3212万元,增加1552万元。

十七是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11523万元,减少720万元。

十八是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1677万元,增加886万元。

十九是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602万元,增加110万元。

二十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85万元,增加85万元。

二十一是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2123万元,减少1893万元。

(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373万元调整为8950万元,增加7577万元(见表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但为了反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盘子,将获得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也列入调整方案中。

(5)调入资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由年初预算的11463万元调整为200万元,减少11263万元。调整原因:一是土地市场低迷,无法按年初计划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减少11463万元;二是收到吴川市对口帮扶资金200万元。(详见表二)。

(6)政府债券一般转贷收入调整为4496万元,增加449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496万元,见表二),使用方向为: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水利项目建设。

(7)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年初的2151万元调整为36401万元,增加34250万元。调整原因: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不再支持结转使用的结余资金34250万元,按《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835号)规定,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用于设置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见表二)。

(8)上年结余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02871万元调整为67857万元。自治区批复2024年财政决算,调减专项结余35014万元(见表二)。

2.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年初人大会批准的公共预算总支出3706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568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13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00万元。

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25年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33819万元,公共预算总支出也相应增加33819万元,增加支出按规定使用。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专项)、专项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券资金按规定专款专用;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财力)统筹用于“三保”和重点支出。因此,公共预算总支出由370616万元调整为404435万元。具体为: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65680万元调整为395335万元,增加29655万元(见表二、三、四)。具体如下:

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为20940万元,减少2239万元。

二是国防支出调整为164万元,增加144万元。

三是公共安全支出调整为8804万元,减少1927万元。

三是教育支出调整为74060万元,减少4719万元。

四是科学技术支出调整为1361万元,减少866万元。

五是文化旅游体育传媒支出调整为5973万元,增加1024万元。

六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整为70167万元,增加5023万元。

七是卫生健康支出调整为28723万元,增加6933万元。

八是节能环保支出调整为4692万元,增加440万元。

九是城乡社区支出调整为7689万元,增加2262万元。

十是农林水支出调整为132868万元,增加23261万元。

十一是交通运输支出调整为17842万元,减少400万元。

十二是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调整为1301万元,增加548万元。

十三是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调整为129万元,增加22万元。

十四是金融支出调整为793万元,增加793万元。

十五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调整为1781万元,增加807万元。

十六是住房保障支出调整为8507万元,增加3676万元。

十七是粮油物资储备支出为97万元不变。

十八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整为3578万元,增加293万元。

十九是债务付息支出调整为5862万元,减少115万元。

二十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调整为4万元,增加4万元。

二十一是其他支出由686万元调整为0万元,减少686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由年初预算4136万元调整为4100万元,减少36万元(见表二)。

(3)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由年初的800万元调整为5000万元。其中:县本级财力安排800万元,上级下达再融资债券资金4200万元。

(4)预备费使用情况。年初预算预备费4623万元,调整用于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其他刚性支出,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中反映,调整后为0。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1)至(8)项收入总计404435万元,(1)至(3)项支出总计404435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见表二)。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受经济形势、土地供需结构变化以及房地产市场低迷因素影响,土地出让金收入锐减。同时预算执行中上级增加下达了政府性基金专项补助和专项债券,需对政府性基金收入进行调整。

2025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由年初预算44958万元调整为51895万元,增加6937万元(见表五)。具体如下: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23600万元调整为13108万元,减少1049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1167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减少59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减少224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增加1999万元。

(2)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由年初预算1122万元调整为1313万元,增加191万元。

(3)上年结余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0236万元调整为19153万元,减少1083万元。财政厅批复2024年财政决算,专项结余减少。

(4)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专项债券)调整为18321万元,增加18321万元,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支出。

2.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2025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增加6937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也相应增加6937万元,因此,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由44958万元调整为51895万元。具体如下:

(1)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3495万元调整为46113万元,增加12618万元(见表五)。

一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整为59万元,增加50万元。

二是城乡社区支出调整为31231万元,增加1035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16192万元,减少159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为262万元,不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调整为226万元,增加22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1022万元,增加326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0万元,减少2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13529万元,增加11588万元。

三是农林水支出为8271万元,不变。

四是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调整为405万元,减少15万元。

五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0万元,不变。

六是其他支出调整为4046万元,增加2155万元。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和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七是债务付息支出调整为2035万元,增加62万元。

八是债务发行费用支出调整为16万元,增加16万元。

(2)调出资金由年初预算的11463万元调整为0万元,减少11463万元(见表五)。

(3)债务还本支出调整为5782万元,增加5782万元(见表五)。

3.政府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后,(1)至(4)项收入预算总计51895万元,(1)至(3)项目支出预算总计51895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社保部门预测,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较年初预算有变动,需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行调整。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方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73972万元调整为78463万元,增加4491万元(见表七),其中:

(1)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1323万元调整为30645万元,减少678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2649万元调整为47818万元,增加5169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方案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8756万元调整为39883万元,增加1127万元(见表七)。其中:

(1)机关事业基本养老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26401万元调整为26371万元,增加330万元。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2715万元调整为13512万元,增加797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预算调整后,收入预算总额为78463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398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为38580万元(见表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结余427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结余3430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1.2025年由于县属国有独资企业没有利润收益上缴县财政,年初没有编制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不需要作预算调整。

2.2025年预算执行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保持不变。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2万元调整为13万元,用于解决历史遗留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开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3万元,收支相抵,预算结余19万元结转下年度使用(见表八)。

(五)收回部门存量资金安排情况

截止10月底,按规定收回各部门各类存量资金8754万元。为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已在预算执行中安排1988万元存量资金统筹用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亟需支持的重点领域支出,截至目前已拨付679万元。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财政存量资金安排支出属于账务调整,未反映在预算支出科目。

四、落实调整预算工作措施

距离年底还有一个多月时间,财政收支数据仍会发生变化。我们将全力以赴保障“三保”支出,持续改善民生,有效保障各项重点支出,为全县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一)沟通协调与资源整合。加强与税务部门及非税执收部门的沟通,加强对收入形势分析研判,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防收入流失,确保依法依规、应收尽收。

(二)严控新增预算支出。切实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强化预算约束,除重大政策调整和确需安排的应急事项外,对部门一般性新增支出一律不予追加预算。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求,避免超越财力新增支出引发“三保”风险问题。

(三)加强资金保障。聚焦稳住经济大盘,加大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力度,切实提高资源配置使用效率,确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兜住“三保”底线,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以及非必需非刚性支出,加强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

(四)扎实做好明年预算。严格按照财政部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运用一体化系统精心组织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准确研判财政形势,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最大限度地把有限的财力用在保障日益增长的刚性需求上,加大资金盘活和统筹力度,确保财政资金用在紧要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附件:1.表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表

      2.表二、2025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表

      3.表三、202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表

      4.表四、202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变动表

      5.表五、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表

      6.表六、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来源变动表

      7.表七、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表

      8.表八、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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