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01-28 17:4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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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6日在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陈远熙


各位代表: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自治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一、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旅游富民”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多措并举强化收支管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较好地完成自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调整的财政收支目标。全年组织财政收入完成4.444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0.67%;财政支出完成36.521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3.10%,财政收支较上年有波动但运行总体平稳。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32万元(含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收入5306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28930万元的101.04%,同比下降39.56%(上年度含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收入2151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6243万元,同比增长7.53%;非税收入12989万元,同比下降60.95%,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44.43%,比去年下降了24.3个百分点。

⑵上级补助收入(表二)。上级补助收入306655万元,比上年减少83242万元,下降21.35%。构成:

一是返还性收入3844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收入657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04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97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1979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607万元。

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3051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补助215430万元,市级补助17621万元。具体包括:体制补助收入176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53523万元(含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奖励金200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2775万元,结算补助收入7212万元(含广西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奖励金5000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773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7589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2498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781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0273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60760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330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087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5153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798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30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433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76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7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7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66万元。

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9760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补助64786万元,市级补助4974万元。

⑶调入资金34494万元。其中:按加强资金统筹相关规定,从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34294万元弥补公共预算财力不足;粤桂帮扶资金调入200万元。

⑷债务转贷收入11339万元。其中:再融资还本债券6197万元、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3987万元、政府一般债券1155万元。

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7万元。

⑹上年结余收入8545万元(上级专项资金结转)。

以⑴至⑹构成2021年财政收入总计390542万元(表二)。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二、表三、表四)。2021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652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54236万元的103.10%,同比下降20.91%,下降原因是2021年在财政“紧平衡”背景下,上级补助收入同比下降了21.36%,导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盘子小,财政支出规模总量下降。2021全县“三公”经费支出869万元,同比下降1.14%,其中使用公共财政拨款801万元,下降1.11%。具体为:一是因公出国经费为零;二是公务接待费251万元,下降3.46%,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41万元,下降3.21%;三是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四是公务用车运行费618万元,下降0.16%,其中公共财政拨款560万元,下降0.18%。

⑵上解上级支出3696万元。其中:体制上解73万元,专项上解1381万元,法院、检察院及生态局基数上解2242万元。

⑶债券还本支出6886万元。2021年我县到期一般债券本金6886万元,其中再融资置换还本一般债券6197万元,县本级按10%比例安排689万元。

⑷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2万元。当年超收收入按《预算法》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以⑴至(4)构成2021年财政支出总计376096万元(表二)。

3.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收入总计390542万元,支出总计37609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4446万元(上级专项资金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⑴政府性基金收入(表五、表六)。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70373万元,同比下降15.70%。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21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6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592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97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477万元。

⑵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021年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4446万元,同比下降44.29%。

⑶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上年结余6569万元(专项结余)。

以上⑴至⑶构成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91388万元(表五)。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⑴政府性基金支出。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50451万元,同比下降46.26%。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1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75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1778万元(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和农村基础设施等),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3212万元(土地收储补偿),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69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597万元(污水营运费用);农林水支出167万元;其他支出2141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债务付息支出1224万元。

⑵调出资金。政府性基金调出3429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加强统筹。

以上⑴至⑵构成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84745万元(表五)。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91388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84745万元。收支相抵,上级专项资金结余6643万元(表五)。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表七)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情况

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2436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29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071万元。

⑵上年结余2470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38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320万元。

以上⑴至⑵构成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49076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03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888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151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4907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27037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203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基金579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24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表八)

1.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21年由于县属国有独资企业收支规模小、盈利能力低,且全部为代建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企业处于亏损状况,没有利润收益上缴县财政,因此我县没有编制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仅有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所以本级相关数据为空。2021年安排给企业代建项目工程款和项目管理费等支出已反映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

2.上级补助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自治区补助我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2020年2万元、2021年11万元,当年未形成支出。

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1万元、上年结转2万元 。

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为0。

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0万元,收支相抵,上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13万元(见表八)。

(五)预备费使用情况

第十六届七次人代会批准2021年财政预备费3200万元,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用于实施乡村振兴、疫情防控以及民生领域支出。

(六)地方政府债券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1年自治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11339万元,其中:再融资还本债券6197万元、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3987万元、政府一般债券1155万元。具体如下:

1.再融资还本一般债券6197万元。一是偿还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三期)本金1300万元(其中:再融资还本1170万元、县本级按10%比例安排130万元);二是偿还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十期)3500万元(其中:再融资还本3150万元、县本级按10%比例安排350万元);三是偿还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十四期)2086万元(其中:再融资还本1877万元、县本级按10%比例安排209万元)。

2.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3987万元(世行广西扶贫示范项目)。安排用于三江扶贫示范项目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3.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155万元。一是安排用于交通局实施的新建良口至座龙二级公路项目1140万元;二是安排用于水利局实施的归纳水库和大塘坳水库安全运行项目15万元。

(七)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末,政府性存量债务143292万元,同比增长0.71%,主要是公共设施、教育、卫生、农业等公益性项目债务, 未突破上级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148100万元。其中,负有偿还责任债务141327万元(一般107327万元、专项34000万元),占债务的98.63%;负有担保责任债务727万元;负有一定救助责任债务1238万元。

(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1.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预算法》第四十一条“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规定,2021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缺口大,动用上年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7万元。

2.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预算法》第六十六条“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定,2021年人大会批准一般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调整数为28930万元,实际执行数29232万元比调整预算数超收了302万元,安排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九)其他社会保障基金执行情况(表十)

1.就业补助资金。本年收入1666万元,上年结余112万元;本年支出177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万元。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本年收入8527万元,上年结余1万元;本年支出8528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

3.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本年收入234万元,上年结余8615万元;本年支出635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494万元。

4.城乡临时救助基金。本年收入703万元,上年结0万元;本年支出703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

5.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本年收入13万元,上年结余39万元;本年无支出;结余52万元。

6.小额财政担保贷款基金。本年收入无收入,上年结余943万元;本年支出31万元;结余912万元。

7.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基金。本年收入162万元,上年结余372万元;本年支出26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71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逐步构建“花钱必问效”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部门预算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完成2021年173个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其中: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96个项目,金额22922万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77个一级预算单位,金额356745万元。二是开展2021年度县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核查项目15个,涉及预算金额5089万元,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三是开展对2020年度15个项目或部门预算绩效再评价现场核查,其中:重点项目支出12个,涉及年初预算金额2,978万元;部门整体支出3个,涉及年初预算金额6,789万元。

(十一)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纳税人减压减负,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我县积极推进税费优惠落实落地,2021年共计减免税费14301万元,其中,减免增值税税费额8779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税费额2355万元,减免个人所得税税费额253万元,减免其他税费2914万元。

(十二)落实人大会决议和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1.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收支平衡。一是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以及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加强对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的税收征管,挖掘增收潜力,严格非税收入管理,确保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缓解财政压力,全年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债券资金332405万元。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和盘活使用力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34294万元,清理收回存量资金9351万元,弥补财力缺口。

2.优化财力分配,保障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财政“紧平衡”背景下,财政支出总体虽然较上年有所下滑,但民生领域投入力度不减,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年安排民生支出316261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保持在八成以上。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年扶贫支出(衔接乡村振兴资金)73140万元,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投入保持总体稳定,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培育壮大农村优势特色产业,支持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万亩茶园和扶贫生态产业园项目;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农业产业发展基础,落实产业路建设项目及产业奖补资金,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和农业产业集聚发展。二是坚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发展教育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把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年教育支出83979万元,大力支持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推进城乡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配合做好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等政策落实;推动普惠性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提质扩面,继续加大对教育基础建设的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三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30万元,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就业补助专项资金,重点投向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支持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继续落实各项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提标政策,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加强社会救助和临时救助,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加大民政救助兜底,为城乡低保对象、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发放生活救助金;深入推进养老质量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模式,实施更加到位的保障措施。四是持续推进健康惠民工程。全县卫生健康支出30107万元,把健康惠民放在首位,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市、县、乡三级医联体模式作用,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中医药、侗医药事业振兴发展,实施好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等项目;打好基本医疗保障战役,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群体,保障人民群众福祉。五是加大科技投入研发。全年科学技术支出1114万元,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支持科技创新,支持科技人才培养,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六是支持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736万元,持续抓好旅游品牌创建,支持推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程阳八寨景区创5A以及创建乡村旅游区、星级农家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强旅游公路建设,开辟县域南北旅游环线建设,推进自驾游充电、加油设施建设,提升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做好侗族古建筑群的保护和发展。七是推进“三农”稳定发展。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全年其他农林水支出55056万元,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打造特色农业产品优势区,开展绿色生态农业标准化建设行动,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承办第十七届中国茶业经济年会,推进茶叶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茶叶产业内涵,做大做强 “两茶一木”特色农业产业;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水利防洪工程、农田水利建设,保障江河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八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年节能环保支出2689万元,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果,支持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不断优化流域环境;探索实施县城街道分类管控治理,推进城市公园、亮化景观灯建设,创建美丽宜居县城;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风貌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扎实推进宜居宜游美丽乡村。九是聚焦住房保障工作。住房保障支出5686万元,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现“住有所居”的美好向往,加力民生幸福指数。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复垦,持续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运输支出3348万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狠抓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 着力构建“建、管、护、运”四位一体的道路交通新格局,为群众打造人人受益的“幸福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3.树牢底线思维,严防财政风险。一是加强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并实行限额管理,严格规范举债程序。二是严格贯彻执行《关于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公司到期存量政府债务风险的实施方案》,积极化解和有序置换政府存量债务,及时偿还到期债务,有效防控债务风险。2021年全县共化解政府债务708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6886万元(其中县本级偿还689万元,再融资还本6197万元),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还本203万元。

4.深化财政改革,促进依法理财。一是以人大监督、审计检查发现问题为导向,持续完善预算编制、收入管理、预算执行等工作,不断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进一步优化预算编审管理,强化预算项目库和预算指标管理,布置“一套数据”的建设思路,提高预算管理工作效率。三是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础,创新绩效评价方式方法,逐步形成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除涉密单位外,共135个预算单位的部门预决算信息全部公开,公开覆盖面达100%。五是扎实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实行直达资金全过程监控,对每一笔资金打上标识,实现资金分配、安排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痕迹管理。建立通报制度,实时关注资金预算分配、支付进度,确保直达资金使用规范、惠企利民。六是进一步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职能,拓宽评审领域,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财政评审工作总量持续增加,节支增收效果显著。全年共评审项目273个,送审金额196327万元,审定金额176235万元,有效核减不合理建设资金20092万元,审减率为 10.23%。七是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我县所有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的电子化管理全覆盖,提高资金运行效率,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升财政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八是加强财政稽查检查力度,狠抓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清理和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积极配合县委巡视组开展巡查工作。九是积极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完善“政采云”平台,为采购人、供应商等各方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提高采购效率,增强采购的透明度。全年实施集中采购38468万元,与采购预算39297万元相比,节约资金829万元,资金节约率2.1%。十是加强预算执行、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及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等方面管理工作突出,得到自治区财政厅绩效考核通报表扬,获得2000万元的财力补助奖励。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良好、总体平稳,财政各项改革及民生改善等中心任务有序推进。但我们也看到当前财政工作中依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及疫情反复等因素叠加影响,税收收入持续下滑、收入增长后劲不足;二是支持推进高质量发展、补齐社会民生项目短板、落实政策性刚性增支等都需要大量资金,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压力空前巨大。三是政府性债务风险虽然在可控范围之内,但偿还到期债务和防范化解风险压力较大,既要加大财政投入发展,又需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执行难度不断加大。四是预拨经费年中消化后,年底财力有缺口又形成新的预拨经费事项需要下一年度财力解决对此,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找准根源、精准发力,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财政预算总体思路和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预算安排要突出重点,坚决兜住“三保”底线,支持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完善部门预算约束机制,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遵循上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财力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提出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当前疫情持续反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以及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加上我县税源不稳定不确定的实际情况,2022年财政预算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原则,在剔除上年一次性不可比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收入5306万元后,2022年财政收入增幅按3%预算40320万元,其中:税务部门33150万元,增长3.58%;财政部门7170万元,增长0.48%。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24690万元(税收收入16960万元、非税收入7730万元),增长3.19%。同时,综合国内经济发展态势以及对我县财政收入预期的分析研判,2022年全县财政收入预期目标按5%增长为41100万元,其中:税务部门33620万元,财政部门7480万元。

1.财政收入预算(草案)

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69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19%(表十一)。

⑵上级补助收入180902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4.16(表十五)。一是返还性收入3844万元。

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7872万元其中:体制补助176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956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0721万元,结算补助收入388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695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4199万元,固定补助收入12505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703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0224万元,欠发达地区地区转移支付收入32317万元(中央自治区25590万元、市级6727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36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57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1020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08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560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28万元(扣减上年多下达),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40万元。

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186万元(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补助)。

⑶上年结余收入14446万元(专项结转)。

⑷调入资金36299万元。加强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统筹使用力度,从政府性基金调入弥补财力缺口。

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2万元。年初预算财力不足,动用上年度设置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以上⑴至⑸项构成2022年财政收入总计256639万元。

2.财政支出预算(草案)

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一是财政总收入安排上解支出、政府一般债券还本后,2022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132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39546万元,下降13.6%。其中,上级专项补助(含财力性专项转移支付)专款专用外,县级财力安排支出14905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985万元,增长8.74%。二是考虑到经过多年来的持续压减,目前我县“三公”经费规模已很小,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支出压力大,逐年下降空间有限。因此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保持与上年持平为883万元(不含车辆购置费,上级未下达购置限额),其中公务接待费2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631万元。三是2022年预备费按规定县级安排支出的3%内设置为3200万元(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及难以预见的开支)。

⑵上解支出3696万元。其中:体制上解73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381万元,法院、检察院、生态局等三部门上划基数2242万元。

⑶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620万元。2022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应归还本金16200万元(其中,县级按10%为1620万元安排,计划通过再融资还本债券安排14580万元)。

以上⑴至⑶项构成2022年财政支出总计256639万元。

3.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总计256639万元,支出总计256639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草案)

⑴政府基金收入(表十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9960万元,为上年执行数的85.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691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29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收入1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60万元。

⑵ 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补助收入761万元。

⑶ 上年结余。上年结余6643万元(专项结余)。

以上⑴至⑶项构成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67364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按“以收定支”安排使用,并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上级补助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⑴政府性基金支出。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31065万元。本级安排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债务付息支出、污水处理运营经费;上级专项补助按规定用于水库库区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支出、彩票公益金支出等(表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

⑵调出资金。调出资金36299万元弥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缺口。

以上⑴至⑵项构成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67364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总收入67364万元,总支出67364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级次,在县级编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机关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二十三)

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3324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103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217万元。

⑵上年结余2203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基金579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240万元。

以上⑴至⑵构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5288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二十四)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3058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基金支出2144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安排9133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55288万元,支出总计3058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470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基金538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32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

由于县内的国有企业盈利能力低,无收益上缴县财政,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草案。同时,自治区下达我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费,按要求编入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草案。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万元,其中:当年补助收入6万元、上年结转13万元 。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9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五)政府债务预算情况

2022年继续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树立底线思维,严控新增债务,化解存量债务,防范财政风险。今年到期政府债务21088万元(包括债券本金16200万元,债券利息4888万元)。具体为:一般债券本金16200万元、一般债券利息3664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付息383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付息401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440万元。

2022年到期政府债务21088万元已纳入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其中,债券本金16200万元计划通过再融资还本债券置换90%即14580万元)。

(六)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部门预算编审原则。一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从严从紧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合理确定支出规模;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充分考虑我县实际财力状况,最大限度地把有限的财力用在保障日益增长的刚性支出需求上。二是预算安排顺序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工资、机关运转,确保基本民生支出更有力度,确保国家出台的政策性投入等政策落实以及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三是坚持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对非刚性、非重点项目应压尽压,“三公”及两费比上年只减不增,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全县252个预算单位,其中部门80个(含15个乡镇),二层机构172个。全县在职人员7765人(比去年减少126人),退休人员3080人(比去年减少43人),通过人社聘用编外人员1191人,人社管理劳务派遣人员511人,遗属人员534人。

⑴一般公共预算县级财力安排。剔除上级专项补助(含财力性专项转移支付),县级财力安排支出150675万元,比上年预算179051万元减少28376万元(上年预算超财力安排),下降15.85%。具体如下:

一是基本支出1005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3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6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582万元,下降17.66%,下降原因是年初财力十分紧张,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必须优先保障“三保”等民生支出,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暂无财力预算安排非“三保”支出范围的奖励性补贴,待相关津补贴政策明确后再结合财力情况按新规定执行。

二是项目支出5008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794万元,下降11.94%。其中:部门安排项目30960万元,预留项目19120万元。

⑵政府性基金预算县级安排。项目支出236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65万元,增长11.1%。其中:部门安排项目16133万元,预留项目7528万元。

3.部门预算特别说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预算安排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坚决落实过紧日子有关要求,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由于我县财政自给率低、财力严重不足的原因,为优先兜牢“三保”等民生支出,并确保收支平衡,部分单位申报的专项业务费以及改革发展需求资金仍未能足额纳入或无法纳入年初预算,希望能得到各部门的理解。将视2022年预算执行中财力增加和土地出让金收入缴库增量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加以解决,同时建议部门积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加强汇报,争取上级资金最大支持。    

(七)完成 2022年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2022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五届第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准确判断形势,精心组织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切实兜牢“三保”、防范债务风险、推进乡村振兴等各项重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

1.厚植财源培育,提高财政自给能力。一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培育和壮大财源,落实好我县财源建设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局产业建设,特别是注重发展高附值、高含税量的产业和行业,形成稳定财源基础和可持续的税收收入新增长点。二是正确处理好财政增收与减税降费的关系,持续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负松绑,增强发展活力,大力涵养财源,厚植税基,切实提高财政自给率。

2.加强资金筹措,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财税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对收入形势分析研判,深入挖掘收入增长点,紧盯重点税源,精抓细抓,严防零散税收收入流失,确保“颗粒归仓”。进一步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快盘活处置闲置土地、资产、资源,及时组织罚没收入入库,确保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及时入库。二是加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及存量资金的统筹力度,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对能通过招商引资、贷款、债券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融资方式解决资金的,要优先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三是认真学习和把握新时代财税政策,准确研判中央和自治区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方向,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汇报,争取更多上级专项资金、债券资金支持,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

3.保障改善民生,提升财政供给能力。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群众最关切的实际问题。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支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老百姓更多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坚持尽力而为,聚焦难点堵点,紧扣短板弱项,统筹财力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事业发展;着力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健康三江”行动,加大基本住房保障力度,努力增进民生福祉;大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大力支持做好就业创业,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三是坚持量力而行,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避免盲目出台过高承诺、过度福利化民生支出政策,切实增强民生政策的可持续性。四是注重引导激励,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4.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能力。一是坚持“以政领财、财为政行”,自觉站在政治上审视和谋划财政工作,从全局上想问题、筹资金、出政策,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更好地履行财政使命担当,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二是紧盯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目标,统筹兼顾、持续发力,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财政动力。三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着力在挖掘潜力、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释放活力上下更大功夫,更好地贯彻重大战略和体现政策导向。四是探索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强财政与金融的统筹联动,依法依规运用政府性投资基金、融资担保、PPP等政策工具,增强政策举措的灵活性、协调性、配套性,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五是加大财政监督管理力度,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推动规范财政管理的保障作用,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建立评审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围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六是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切实防控政府债务风险,防止为解决短期问题留下后遗症。注意防范库款风险,确保库款规模回归合理区间,强化对年度预算支出的资金保障力度。

各位代表,2022年我们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县成立70周年大庆,做好全年财政工作任务意义重大。展望新征程,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与时俱进,实干为先,迎难而上,努力开创财政改革新局面,为侗乡经济社会事业向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财政报告相关名词解释

      2.附表





三江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名词注解

1.公共财政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有计划有组织并由我县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3.返还性收入: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4.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以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选取影响各地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收入努力程度及财政困难程度等,按统一公式分配给地方的补助资金。

5.专项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6.上年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8.民生支出:指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等13项涉及民生领域的支出之和。

9.预备费:为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临时需要追加的支出而设置的不安排具体用途的专项资金。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12.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3.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1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国库集中支付: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支付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规定审核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

17.新增债券: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发行的这部分地方政府债券称为新增债券。市、县新增债券由省级财政发行分配。

18.置换债券: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即:2014年底,清理甄别后纳入债务系统管理的债务),各地区可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的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发行的这部分地方政府债券称为置换债券。

19.“三保”支出: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就是财政支出安排要优先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各项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20.“六稳”“六保”:“六稳”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即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21.“四个不摘”:巩固脱贫成果“四个不摘”要求,即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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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三江侗族自治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8 17:40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2022年1月26日在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陈远熙


各位代表: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自治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一、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旅游富民”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多措并举强化收支管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较好地完成自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调整的财政收支目标。全年组织财政收入完成4.444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0.67%;财政支出完成36.521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3.10%,财政收支较上年有波动但运行总体平稳。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32万元(含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收入5306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28930万元的101.04%,同比下降39.56%(上年度含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收入2151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6243万元,同比增长7.53%;非税收入12989万元,同比下降60.95%,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44.43%,比去年下降了24.3个百分点。

⑵上级补助收入(表二)。上级补助收入306655万元,比上年减少83242万元,下降21.35%。构成:

一是返还性收入3844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收入657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04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97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1979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607万元。

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3051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补助215430万元,市级补助17621万元。具体包括:体制补助收入176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53523万元(含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奖励金200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2775万元,结算补助收入7212万元(含广西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奖励金5000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773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7589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2498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781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0273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60760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330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087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5153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798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30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433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76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7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7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66万元。

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9760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补助64786万元,市级补助4974万元。

⑶调入资金34494万元。其中:按加强资金统筹相关规定,从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34294万元弥补公共预算财力不足;粤桂帮扶资金调入200万元。

⑷债务转贷收入11339万元。其中:再融资还本债券6197万元、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3987万元、政府一般债券1155万元。

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7万元。

⑹上年结余收入8545万元(上级专项资金结转)。

以⑴至⑹构成2021年财政收入总计390542万元(表二)。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二、表三、表四)。2021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652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54236万元的103.10%,同比下降20.91%,下降原因是2021年在财政“紧平衡”背景下,上级补助收入同比下降了21.36%,导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盘子小,财政支出规模总量下降。2021全县“三公”经费支出869万元,同比下降1.14%,其中使用公共财政拨款801万元,下降1.11%。具体为:一是因公出国经费为零;二是公务接待费251万元,下降3.46%,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41万元,下降3.21%;三是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四是公务用车运行费618万元,下降0.16%,其中公共财政拨款560万元,下降0.18%。

⑵上解上级支出3696万元。其中:体制上解73万元,专项上解1381万元,法院、检察院及生态局基数上解2242万元。

⑶债券还本支出6886万元。2021年我县到期一般债券本金6886万元,其中再融资置换还本一般债券6197万元,县本级按10%比例安排689万元。

⑷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2万元。当年超收收入按《预算法》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以⑴至(4)构成2021年财政支出总计376096万元(表二)。

3.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收入总计390542万元,支出总计37609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4446万元(上级专项资金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⑴政府性基金收入(表五、表六)。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70373万元,同比下降15.70%。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21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6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592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97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477万元。

⑵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021年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4446万元,同比下降44.29%。

⑶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上年结余6569万元(专项结余)。

以上⑴至⑶构成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91388万元(表五)。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⑴政府性基金支出。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50451万元,同比下降46.26%。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1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75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1778万元(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和农村基础设施等),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3212万元(土地收储补偿),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69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597万元(污水营运费用);农林水支出167万元;其他支出2141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债务付息支出1224万元。

⑵调出资金。政府性基金调出3429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加强统筹。

以上⑴至⑵构成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84745万元(表五)。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91388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84745万元。收支相抵,上级专项资金结余6643万元(表五)。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表七)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情况

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2436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29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071万元。

⑵上年结余2470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38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320万元。

以上⑴至⑵构成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49076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03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888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151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4907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27037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203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基金579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24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表八)

1.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21年由于县属国有独资企业收支规模小、盈利能力低,且全部为代建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企业处于亏损状况,没有利润收益上缴县财政,因此我县没有编制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仅有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所以本级相关数据为空。2021年安排给企业代建项目工程款和项目管理费等支出已反映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

2.上级补助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自治区补助我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2020年2万元、2021年11万元,当年未形成支出。

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1万元、上年结转2万元 。

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为0。

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0万元,收支相抵,上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13万元(见表八)。

(五)预备费使用情况

第十六届七次人代会批准2021年财政预备费3200万元,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用于实施乡村振兴、疫情防控以及民生领域支出。

(六)地方政府债券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1年自治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11339万元,其中:再融资还本债券6197万元、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3987万元、政府一般债券1155万元。具体如下:

1.再融资还本一般债券6197万元。一是偿还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三期)本金1300万元(其中:再融资还本1170万元、县本级按10%比例安排130万元);二是偿还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十期)3500万元(其中:再融资还本3150万元、县本级按10%比例安排350万元);三是偿还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十四期)2086万元(其中:再融资还本1877万元、县本级按10%比例安排209万元)。

2.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3987万元(世行广西扶贫示范项目)。安排用于三江扶贫示范项目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3.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155万元。一是安排用于交通局实施的新建良口至座龙二级公路项目1140万元;二是安排用于水利局实施的归纳水库和大塘坳水库安全运行项目15万元。

(七)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末,政府性存量债务143292万元,同比增长0.71%,主要是公共设施、教育、卫生、农业等公益性项目债务, 未突破上级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148100万元。其中,负有偿还责任债务141327万元(一般107327万元、专项34000万元),占债务的98.63%;负有担保责任债务727万元;负有一定救助责任债务1238万元。

(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1.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预算法》第四十一条“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规定,2021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缺口大,动用上年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7万元。

2.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预算法》第六十六条“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定,2021年人大会批准一般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调整数为28930万元,实际执行数29232万元比调整预算数超收了302万元,安排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九)其他社会保障基金执行情况(表十)

1.就业补助资金。本年收入1666万元,上年结余112万元;本年支出177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万元。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本年收入8527万元,上年结余1万元;本年支出8528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

3.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本年收入234万元,上年结余8615万元;本年支出635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494万元。

4.城乡临时救助基金。本年收入703万元,上年结0万元;本年支出703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

5.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本年收入13万元,上年结余39万元;本年无支出;结余52万元。

6.小额财政担保贷款基金。本年收入无收入,上年结余943万元;本年支出31万元;结余912万元。

7.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基金。本年收入162万元,上年结余372万元;本年支出26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71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逐步构建“花钱必问效”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部门预算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完成2021年173个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其中: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96个项目,金额22922万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77个一级预算单位,金额356745万元。二是开展2021年度县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核查项目15个,涉及预算金额5089万元,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三是开展对2020年度15个项目或部门预算绩效再评价现场核查,其中:重点项目支出12个,涉及年初预算金额2,978万元;部门整体支出3个,涉及年初预算金额6,789万元。

(十一)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纳税人减压减负,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我县积极推进税费优惠落实落地,2021年共计减免税费14301万元,其中,减免增值税税费额8779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税费额2355万元,减免个人所得税税费额253万元,减免其他税费2914万元。

(十二)落实人大会决议和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1.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收支平衡。一是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以及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加强对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的税收征管,挖掘增收潜力,严格非税收入管理,确保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缓解财政压力,全年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债券资金332405万元。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和盘活使用力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34294万元,清理收回存量资金9351万元,弥补财力缺口。

2.优化财力分配,保障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财政“紧平衡”背景下,财政支出总体虽然较上年有所下滑,但民生领域投入力度不减,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年安排民生支出316261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保持在八成以上。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年扶贫支出(衔接乡村振兴资金)73140万元,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投入保持总体稳定,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培育壮大农村优势特色产业,支持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万亩茶园和扶贫生态产业园项目;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农业产业发展基础,落实产业路建设项目及产业奖补资金,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和农业产业集聚发展。二是坚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发展教育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把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年教育支出83979万元,大力支持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推进城乡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配合做好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等政策落实;推动普惠性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提质扩面,继续加大对教育基础建设的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三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30万元,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就业补助专项资金,重点投向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支持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继续落实各项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提标政策,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加强社会救助和临时救助,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加大民政救助兜底,为城乡低保对象、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发放生活救助金;深入推进养老质量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模式,实施更加到位的保障措施。四是持续推进健康惠民工程。全县卫生健康支出30107万元,把健康惠民放在首位,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市、县、乡三级医联体模式作用,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中医药、侗医药事业振兴发展,实施好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等项目;打好基本医疗保障战役,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群体,保障人民群众福祉。五是加大科技投入研发。全年科学技术支出1114万元,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支持科技创新,支持科技人才培养,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六是支持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736万元,持续抓好旅游品牌创建,支持推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程阳八寨景区创5A以及创建乡村旅游区、星级农家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强旅游公路建设,开辟县域南北旅游环线建设,推进自驾游充电、加油设施建设,提升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做好侗族古建筑群的保护和发展。七是推进“三农”稳定发展。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全年其他农林水支出55056万元,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打造特色农业产品优势区,开展绿色生态农业标准化建设行动,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承办第十七届中国茶业经济年会,推进茶叶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茶叶产业内涵,做大做强 “两茶一木”特色农业产业;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水利防洪工程、农田水利建设,保障江河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八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年节能环保支出2689万元,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果,支持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不断优化流域环境;探索实施县城街道分类管控治理,推进城市公园、亮化景观灯建设,创建美丽宜居县城;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风貌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扎实推进宜居宜游美丽乡村。九是聚焦住房保障工作。住房保障支出5686万元,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现“住有所居”的美好向往,加力民生幸福指数。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复垦,持续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运输支出3348万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狠抓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 着力构建“建、管、护、运”四位一体的道路交通新格局,为群众打造人人受益的“幸福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3.树牢底线思维,严防财政风险。一是加强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并实行限额管理,严格规范举债程序。二是严格贯彻执行《关于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公司到期存量政府债务风险的实施方案》,积极化解和有序置换政府存量债务,及时偿还到期债务,有效防控债务风险。2021年全县共化解政府债务708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6886万元(其中县本级偿还689万元,再融资还本6197万元),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还本203万元。

4.深化财政改革,促进依法理财。一是以人大监督、审计检查发现问题为导向,持续完善预算编制、收入管理、预算执行等工作,不断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进一步优化预算编审管理,强化预算项目库和预算指标管理,布置“一套数据”的建设思路,提高预算管理工作效率。三是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础,创新绩效评价方式方法,逐步形成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除涉密单位外,共135个预算单位的部门预决算信息全部公开,公开覆盖面达100%。五是扎实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实行直达资金全过程监控,对每一笔资金打上标识,实现资金分配、安排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痕迹管理。建立通报制度,实时关注资金预算分配、支付进度,确保直达资金使用规范、惠企利民。六是进一步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职能,拓宽评审领域,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财政评审工作总量持续增加,节支增收效果显著。全年共评审项目273个,送审金额196327万元,审定金额176235万元,有效核减不合理建设资金20092万元,审减率为 10.23%。七是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我县所有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的电子化管理全覆盖,提高资金运行效率,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升财政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八是加强财政稽查检查力度,狠抓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清理和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积极配合县委巡视组开展巡查工作。九是积极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完善“政采云”平台,为采购人、供应商等各方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提高采购效率,增强采购的透明度。全年实施集中采购38468万元,与采购预算39297万元相比,节约资金829万元,资金节约率2.1%。十是加强预算执行、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及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等方面管理工作突出,得到自治区财政厅绩效考核通报表扬,获得2000万元的财力补助奖励。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良好、总体平稳,财政各项改革及民生改善等中心任务有序推进。但我们也看到当前财政工作中依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及疫情反复等因素叠加影响,税收收入持续下滑、收入增长后劲不足;二是支持推进高质量发展、补齐社会民生项目短板、落实政策性刚性增支等都需要大量资金,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压力空前巨大。三是政府性债务风险虽然在可控范围之内,但偿还到期债务和防范化解风险压力较大,既要加大财政投入发展,又需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执行难度不断加大。四是预拨经费年中消化后,年底财力有缺口又形成新的预拨经费事项需要下一年度财力解决对此,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找准根源、精准发力,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财政预算总体思路和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预算安排要突出重点,坚决兜住“三保”底线,支持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完善部门预算约束机制,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遵循上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财力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提出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当前疫情持续反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以及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加上我县税源不稳定不确定的实际情况,2022年财政预算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原则,在剔除上年一次性不可比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收入5306万元后,2022年财政收入增幅按3%预算40320万元,其中:税务部门33150万元,增长3.58%;财政部门7170万元,增长0.48%。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24690万元(税收收入16960万元、非税收入7730万元),增长3.19%。同时,综合国内经济发展态势以及对我县财政收入预期的分析研判,2022年全县财政收入预期目标按5%增长为41100万元,其中:税务部门33620万元,财政部门7480万元。

1.财政收入预算(草案)

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69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19%(表十一)。

⑵上级补助收入180902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4.16(表十五)。一是返还性收入3844万元。

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7872万元其中:体制补助176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956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0721万元,结算补助收入388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695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4199万元,固定补助收入12505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703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0224万元,欠发达地区地区转移支付收入32317万元(中央自治区25590万元、市级6727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36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57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1020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08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560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28万元(扣减上年多下达),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40万元。

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186万元(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补助)。

⑶上年结余收入14446万元(专项结转)。

⑷调入资金36299万元。加强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统筹使用力度,从政府性基金调入弥补财力缺口。

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2万元。年初预算财力不足,动用上年度设置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以上⑴至⑸项构成2022年财政收入总计256639万元。

2.财政支出预算(草案)

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一是财政总收入安排上解支出、政府一般债券还本后,2022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132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39546万元,下降13.6%。其中,上级专项补助(含财力性专项转移支付)专款专用外,县级财力安排支出14905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985万元,增长8.74%。二是考虑到经过多年来的持续压减,目前我县“三公”经费规模已很小,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支出压力大,逐年下降空间有限。因此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保持与上年持平为883万元(不含车辆购置费,上级未下达购置限额),其中公务接待费2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631万元。三是2022年预备费按规定县级安排支出的3%内设置为3200万元(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及难以预见的开支)。

⑵上解支出3696万元。其中:体制上解73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381万元,法院、检察院、生态局等三部门上划基数2242万元。

⑶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620万元。2022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应归还本金16200万元(其中,县级按10%为1620万元安排,计划通过再融资还本债券安排14580万元)。

以上⑴至⑶项构成2022年财政支出总计256639万元。

3.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总计256639万元,支出总计256639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草案)

⑴政府基金收入(表十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9960万元,为上年执行数的85.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691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29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收入1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60万元。

⑵ 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补助收入761万元。

⑶ 上年结余。上年结余6643万元(专项结余)。

以上⑴至⑶项构成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67364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按“以收定支”安排使用,并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上级补助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⑴政府性基金支出。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31065万元。本级安排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债务付息支出、污水处理运营经费;上级专项补助按规定用于水库库区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支出、彩票公益金支出等(表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

⑵调出资金。调出资金36299万元弥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缺口。

以上⑴至⑵项构成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67364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总收入67364万元,总支出67364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级次,在县级编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机关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二十三)

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3324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103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217万元。

⑵上年结余2203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基金579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240万元。

以上⑴至⑵构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5288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二十四)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3058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基金支出2144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安排9133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55288万元,支出总计3058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470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基金538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32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

由于县内的国有企业盈利能力低,无收益上缴县财政,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草案。同时,自治区下达我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费,按要求编入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草案。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万元,其中:当年补助收入6万元、上年结转13万元 。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9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五)政府债务预算情况

2022年继续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树立底线思维,严控新增债务,化解存量债务,防范财政风险。今年到期政府债务21088万元(包括债券本金16200万元,债券利息4888万元)。具体为:一般债券本金16200万元、一般债券利息3664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付息383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付息401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440万元。

2022年到期政府债务21088万元已纳入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其中,债券本金16200万元计划通过再融资还本债券置换90%即14580万元)。

(六)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部门预算编审原则。一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从严从紧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合理确定支出规模;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充分考虑我县实际财力状况,最大限度地把有限的财力用在保障日益增长的刚性支出需求上。二是预算安排顺序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工资、机关运转,确保基本民生支出更有力度,确保国家出台的政策性投入等政策落实以及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三是坚持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对非刚性、非重点项目应压尽压,“三公”及两费比上年只减不增,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全县252个预算单位,其中部门80个(含15个乡镇),二层机构172个。全县在职人员7765人(比去年减少126人),退休人员3080人(比去年减少43人),通过人社聘用编外人员1191人,人社管理劳务派遣人员511人,遗属人员534人。

⑴一般公共预算县级财力安排。剔除上级专项补助(含财力性专项转移支付),县级财力安排支出150675万元,比上年预算179051万元减少28376万元(上年预算超财力安排),下降15.85%。具体如下:

一是基本支出1005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3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6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582万元,下降17.66%,下降原因是年初财力十分紧张,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必须优先保障“三保”等民生支出,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暂无财力预算安排非“三保”支出范围的奖励性补贴,待相关津补贴政策明确后再结合财力情况按新规定执行。

二是项目支出5008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794万元,下降11.94%。其中:部门安排项目30960万元,预留项目19120万元。

⑵政府性基金预算县级安排。项目支出236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65万元,增长11.1%。其中:部门安排项目16133万元,预留项目7528万元。

3.部门预算特别说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预算安排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坚决落实过紧日子有关要求,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由于我县财政自给率低、财力严重不足的原因,为优先兜牢“三保”等民生支出,并确保收支平衡,部分单位申报的专项业务费以及改革发展需求资金仍未能足额纳入或无法纳入年初预算,希望能得到各部门的理解。将视2022年预算执行中财力增加和土地出让金收入缴库增量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加以解决,同时建议部门积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加强汇报,争取上级资金最大支持。    

(七)完成 2022年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2022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五届第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准确判断形势,精心组织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切实兜牢“三保”、防范债务风险、推进乡村振兴等各项重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

1.厚植财源培育,提高财政自给能力。一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培育和壮大财源,落实好我县财源建设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局产业建设,特别是注重发展高附值、高含税量的产业和行业,形成稳定财源基础和可持续的税收收入新增长点。二是正确处理好财政增收与减税降费的关系,持续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负松绑,增强发展活力,大力涵养财源,厚植税基,切实提高财政自给率。

2.加强资金筹措,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财税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对收入形势分析研判,深入挖掘收入增长点,紧盯重点税源,精抓细抓,严防零散税收收入流失,确保“颗粒归仓”。进一步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快盘活处置闲置土地、资产、资源,及时组织罚没收入入库,确保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及时入库。二是加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及存量资金的统筹力度,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对能通过招商引资、贷款、债券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融资方式解决资金的,要优先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三是认真学习和把握新时代财税政策,准确研判中央和自治区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方向,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汇报,争取更多上级专项资金、债券资金支持,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

3.保障改善民生,提升财政供给能力。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群众最关切的实际问题。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支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老百姓更多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坚持尽力而为,聚焦难点堵点,紧扣短板弱项,统筹财力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事业发展;着力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健康三江”行动,加大基本住房保障力度,努力增进民生福祉;大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大力支持做好就业创业,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三是坚持量力而行,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避免盲目出台过高承诺、过度福利化民生支出政策,切实增强民生政策的可持续性。四是注重引导激励,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4.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能力。一是坚持“以政领财、财为政行”,自觉站在政治上审视和谋划财政工作,从全局上想问题、筹资金、出政策,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更好地履行财政使命担当,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二是紧盯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目标,统筹兼顾、持续发力,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财政动力。三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着力在挖掘潜力、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释放活力上下更大功夫,更好地贯彻重大战略和体现政策导向。四是探索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强财政与金融的统筹联动,依法依规运用政府性投资基金、融资担保、PPP等政策工具,增强政策举措的灵活性、协调性、配套性,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五是加大财政监督管理力度,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推动规范财政管理的保障作用,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建立评审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围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六是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切实防控政府债务风险,防止为解决短期问题留下后遗症。注意防范库款风险,确保库款规模回归合理区间,强化对年度预算支出的资金保障力度。

各位代表,2022年我们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县成立70周年大庆,做好全年财政工作任务意义重大。展望新征程,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与时俱进,实干为先,迎难而上,努力开创财政改革新局面,为侗乡经济社会事业向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财政报告相关名词解释

      2.附表





三江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名词注解

1.公共财政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有计划有组织并由我县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3.返还性收入: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4.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以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选取影响各地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收入努力程度及财政困难程度等,按统一公式分配给地方的补助资金。

5.专项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6.上年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8.民生支出:指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等13项涉及民生领域的支出之和。

9.预备费:为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临时需要追加的支出而设置的不安排具体用途的专项资金。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12.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3.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1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国库集中支付: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支付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规定审核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

17.新增债券: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发行的这部分地方政府债券称为新增债券。市、县新增债券由省级财政发行分配。

18.置换债券: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即:2014年底,清理甄别后纳入债务系统管理的债务),各地区可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的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发行的这部分地方政府债券称为置换债券。

19.“三保”支出: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就是财政支出安排要优先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各项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20.“六稳”“六保”:“六稳”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即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21.“四个不摘”:巩固脱贫成果“四个不摘”要求,即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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