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江县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1-10 18:1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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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九条关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应当说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和数额”的规定。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三江县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调整事由

  因受宏观经济环境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因素影响,我县财政收支状况发生变化。需对2017年年初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要求,继续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部门结余,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

  二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47号),新增政府债券收支纳入地方预算管理,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自治区财政下达地方政府债券25600万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三是2016年决算经自治区批复,预算结转资金有所增加。

  四是经分析及预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增长。

  五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上级对我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财力相应增加。

  六是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增支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的重点特殊事项支出等,需财政安排资金,相应增加财政支出。

  鉴于上述原因,需对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二、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截至11月底,按规定收回国库统筹使用的部门结余结转资金8075万元(含自治区收回468万元),弥补收支财力缺口,统筹用于扶贫攻坚,以及保障工资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

  三、自治区核定并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桂财预〔2017〕89号)精神,自治区核定并转贷我县新增债券25600万元,其中:5年期12000万元、7年期13600万元。

  四、预算调整方案

  (一)财政总收入

  年初人大批准的财政收入39000万元(不含金融业),比上年增长8%以上的增长目标不变。但部门工作目标调整为:国税局19260万元、地税局14030万元、财政局571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19504万元调整为21970万元,增加2466万元(见表一、表二)。

  (2)返还性收入由年初预算4100万元调整为4045万元,减少55万元(见表二)。根据收入考核减少营改增后税收返还补助。

  (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由年初预算103629万元调整为145705万元,增加42076万元(见表二)。具体:一是体制补助增加875万元。二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5314万元。三是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增加1174万元。四是结算补助收入增加13230万元(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104万元、地名普查20万元、文化事业费1万元、基层科普行动计划2万元、粮安工程补助10万元、成品油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长补助388万元、药监下划补助74万元、2016年税收增长奖励1560万元、一次性困难补助1258万元、市对县配套补助12万元、市对县专项补助7801万元、广东结对帮扶补助2000万元)。五是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260万元。六是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收入增加634万元。七是教育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119万元。八是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09万元。九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等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186万元。十是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51万元。十一是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增加246万元。十二是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36万元。十三是固定数额补助收入增加2054万元。十四是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463万元。十五是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8423万元(扶贫资金)。十六是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202万元(其中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10万元、纪检监察办案补助10万元、公安补助经费10万元、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55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41万元、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3075万元、铁路护路联防补助1万元等)。

  (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1234万元(提前告知下达)调整为55943万元,增加34709万元(专款专用,见表二、表四)。新《预算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为体现本县整个预算盘子,将获得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列入调整方案中。

  (5)上年结余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719万元调整为7411万元(专款结余)。自治区批复2016年财政决算,增加专项结余2692万元。

  (6)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增加25600万元(新增债券,见表二)。

  以上合计增加收入1074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由年初预算的153186万元调整为260674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年初人大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84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40万元,总支出153186万元。

  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由于收入发生变化,上级各项转移支付补助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增加等原因,以及自治区有关上解支出的通知,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预算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支出进行调整。按照有关政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涉及的是科目调整,未影响财政支出总量。养老保险制度的职业年金、2014年10月--2015年单位应缴部分仍实行挂账处理。根据增支政策,扶贫、社会保障、教育和医疗卫生等等的配套要求,以及年初预留经费情况,将新增收入107488万元、预备费2745万元用于以下方面支出:

  (1)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支出25600万元。今年新增债券额度,其中规定用于脱贫攻坚10000万元(重点用于20户以上贫困村通屯道路建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征地等项目)。其余新增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坚决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按照规定并结合实际,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除明确用途的10000万元外,余下的15600万元新增债券用于以下公益性项目建设,具体:

  一是交通局实施的黄排至八江、三团至布央的公路拓宽工程1800万元,2013-2015年非贫困村公路建设800万元;

  二是县文化旅游投资公司实施的旅游集散中心建设1100万元。

  三是国资办委托程阳桥城建投资开发公司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11个项目由11900万元调整为11514万元(其中:江峰街南路200万元、浔江大道及大道桥梁3500万元、思哲路400万元、宜阳大道西段1000万元、文晖路500万元、民族新村项目600万元、城南片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1800万元、龙吉大道和龙吉大桥1200万元、宜阳大桥2000万元、周坪大道工程及小河流域改道由500万元调整为154万元、悦江路由200万元调整为160万元)。

  四是国资办委托三江电力公司实施的县档案馆建设386万元。

  (2)新增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6683万元(含义教阶段绩效工资转移支付1974万元调整抵扣),专款专用安排。

  (3)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规定专项用途的27968万元。其中,结算补助收入10338万元(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104万元、民政地名普查专项20万元、文化事业费1万元、基层科普行动计划2万元、粮安工程补助10万元、2016年中央财政成品油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长补助388万元、市对县配套补助12万元、市财政对县专项补助7801万元、广东结对帮扶补助2000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6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管护),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收入634万元,教育转移支付收入311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409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转移支付收入1186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51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46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8423万元(扶贫专项),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202万元(其中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10万元、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补助10万元、公安补助经费10万元、2017年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55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41万元、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补助3075万元、铁路护路联防补助1万元等)。

  (4)上年结转增加2692万元,自治区批复2016年决算增加。

  (5)当年新增财力14600万元。一是与年初预算相比,县级公共预算收入增加2466万元;二是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134万元,其中:体制补助875万元(质监和工商部门基数下划)、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5314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46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174万元、结算补助收入2892万元(药监下划补助74万元、2016年税收增长奖励1560万元、一次性困难补助1258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336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79万元(其中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基数补助79万元、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转移支付1974万元由“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调入不形成新增财力)。

  以上新增财力14600万元,综合预备费2745万元,可安排的支出限额17345万元。此外,年初县级财力91183万元(含义教绩效工资转移支付1974万元),下达的部门预算98613万元,加上财政年初预留的18715万元,年初超财力安排26154万元(含在职职工5930人绩效奖励8500万元)。新增财力无法弥补年初预算缺口。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有关支出政策,以及县委、政府工作安排,新增支出主要是:一是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新增政策性和县级配套支出,或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的支出事项。二是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或一次性因素形成的必须由财政安排的支出。具体:

  ①根据自治区有关精神,发放2247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生活补贴1303万元。增加预算安排1303万元。

  ②公安提高值勤补贴和加班补贴增支326万元。其中调整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标准261万元(从2016年7月起)、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65万元。

  ③政府债券付息支出1101万元。年初未列预算,现增加。

  ④年内新增人员和按标准计提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养老保险等财政补贴增支,以及县委、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生态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事项增支等,共22833万元。

  以上支出预算调整,根据项目列入相应功能分类科目(表四)。地方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152846万元调为259178万元。同时,上解上级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40万元调为496万元(增加上解粮食风险基金138万元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8万元);新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支出1000万元(归还2012年五年期债券本金)。

  就现有财力与目前支出需求,缺口31642万元以上,但在预算执行中新增支出事项仍将出现。财政预算调整要求严格遵循“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原则,对今年列入支出盘子的财力缺口,将根据上级财力补助情况和财政收入情况,或从财政存量资金中调剂解决,以及通过延缓支付时间等措施解决。

  预算调整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由年初的153186万元调整为260674万元(含一般债务转贷支出)。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收入总计260674万元,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收入219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5693万元(其中税收返还404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57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594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5600万元,上年结余7411万元。支出总计260674万元,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支出25917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9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支出100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见表二)。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国土、住建等部门的收入预计,综合上级基金的补助情况,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对政府性基金收入进行调整。具体是:

  (1)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18496万元调整为31742万元(见表五)。根据今年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和其他政府性基金缴库情况作适当调整。

  (2)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088万元调整为3005万元(见表五、表六),为年中增加上级补助1917万元,专款专用。

  (3)上年结余收入由年初预算的920万元调整为976万元。主要是自治区批复我县2016年财政决算,相应增加56万元专项结余。

  以上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15219万元。收入预算调增后,基金收入总额为35723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调增本年基金支出15219万元(见表五)。调增后,基金支出总额35723万元。需要说明的是: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根据“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一是上级补助按规定专用;二是土地出让金支出根据本县发展需要,重点用于征用收储土地的拆迁补偿、土地增减挂钩及复垦项目、土地收储回购、土地开发支出及平台公司进行公益性项目的银行贷款本息等。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后,收入预算总额由年初预算20504万元调整为35723万元,其中:当年收入31742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3005万元,上年结余976万元。支出预算总额由年初预算20504万元调整为35723万元。收支相抵平衡(见表五)。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维持年初预算不作调整。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县国企经营公司财政补助收支已反映在一般公共收支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中。因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不作调整。

  从上述预算调整情况看,我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主要表现在:收入总量低,上级补助有限,全县可用财力在年初基础上增量有限,财力仅能基本维持运转及民生等必要支出,保障能力弱。而财政保障工资、改善民生、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等刚性支出增长剧增,有限的财力难以满足支出需求,资金调度困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7年财政结算、决算时间未到,预算收支数仍在变动中,目前的预算调整数并不是年度预算执行的最终决算数。因此,请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县人民政府根据各项政策及县级财力的变化情况组织预算执行,具体调整数待财政收支最终实现后,我们将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落实调整预算的主要措施

  目前,仍有很多需要安排的支出无法列入预算,而上述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实现的收支平衡,是在国税、地税、国土和财政等部门确保完成全年既定收入目标,且不出现新增支出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的。但执行中仍存在不确定的因素,减收增支都会影响收支平衡。因此,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收支预算的完成。

  (一)稳固税源基础,加强收入征管。一是关注财税政策改革和经济发展形势,全面落实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增强经济促进税收,税收服务经济的互动作用,稳固税源,拓宽和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二是全面排查和梳理重点税源和潜在税源,强化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税源监控,强化信息管税、协税护税,确保应收尽收。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规范非税收缴,助力财政增收。

  (二)严格预算执行,加快支出进度。一是准确测算本县财力规模和资金需求,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为民生事业发展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保障。二是提高支出执行力,及时下达用款额度,对重点项目和大额支出项目,做好资金拨付后的跟踪管理,避免资金滞留,确保支出目标实现。三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除重大政策调整和确需安排的应急事项外,对部门一般性的新增支出一律不予追加预算,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控制运行成本,集中财力确保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民生支出。

  (三)深化财政改革,推进管理创新。一是排除改革阻力,加强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力度,集中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打破利益存量,对两年及以上各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和县级财政安排当年未使用的资金,一律收回财政平衡、统筹。未执行完毕的项目明年需继续使用资金的,再重新安排。三是加强债务管理,不违法违规担保举借政府债务。四是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完善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提高预决算透明度。五是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重绩效、讲绩效”的管理新理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十二月是财政实现全年既定目标的关键时期、冲刺阶段,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克服困难,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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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关于三江县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1-10 18:14

来源: 县财政局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九条关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应当说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和数额”的规定。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三江县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调整事由

  因受宏观经济环境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因素影响,我县财政收支状况发生变化。需对2017年年初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要求,继续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部门结余,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

  二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47号),新增政府债券收支纳入地方预算管理,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自治区财政下达地方政府债券25600万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三是2016年决算经自治区批复,预算结转资金有所增加。

  四是经分析及预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增长。

  五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上级对我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财力相应增加。

  六是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增支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的重点特殊事项支出等,需财政安排资金,相应增加财政支出。

  鉴于上述原因,需对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二、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截至11月底,按规定收回国库统筹使用的部门结余结转资金8075万元(含自治区收回468万元),弥补收支财力缺口,统筹用于扶贫攻坚,以及保障工资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

  三、自治区核定并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桂财预〔2017〕89号)精神,自治区核定并转贷我县新增债券25600万元,其中:5年期12000万元、7年期13600万元。

  四、预算调整方案

  (一)财政总收入

  年初人大批准的财政收入39000万元(不含金融业),比上年增长8%以上的增长目标不变。但部门工作目标调整为:国税局19260万元、地税局14030万元、财政局571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19504万元调整为21970万元,增加2466万元(见表一、表二)。

  (2)返还性收入由年初预算4100万元调整为4045万元,减少55万元(见表二)。根据收入考核减少营改增后税收返还补助。

  (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由年初预算103629万元调整为145705万元,增加42076万元(见表二)。具体:一是体制补助增加875万元。二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5314万元。三是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增加1174万元。四是结算补助收入增加13230万元(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104万元、地名普查20万元、文化事业费1万元、基层科普行动计划2万元、粮安工程补助10万元、成品油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长补助388万元、药监下划补助74万元、2016年税收增长奖励1560万元、一次性困难补助1258万元、市对县配套补助12万元、市对县专项补助7801万元、广东结对帮扶补助2000万元)。五是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260万元。六是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收入增加634万元。七是教育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119万元。八是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09万元。九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等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186万元。十是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51万元。十一是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增加246万元。十二是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36万元。十三是固定数额补助收入增加2054万元。十四是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463万元。十五是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8423万元(扶贫资金)。十六是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202万元(其中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10万元、纪检监察办案补助10万元、公安补助经费10万元、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55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41万元、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3075万元、铁路护路联防补助1万元等)。

  (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1234万元(提前告知下达)调整为55943万元,增加34709万元(专款专用,见表二、表四)。新《预算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为体现本县整个预算盘子,将获得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列入调整方案中。

  (5)上年结余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719万元调整为7411万元(专款结余)。自治区批复2016年财政决算,增加专项结余2692万元。

  (6)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增加25600万元(新增债券,见表二)。

  以上合计增加收入1074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由年初预算的153186万元调整为260674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年初人大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84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40万元,总支出153186万元。

  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由于收入发生变化,上级各项转移支付补助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增加等原因,以及自治区有关上解支出的通知,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预算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支出进行调整。按照有关政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涉及的是科目调整,未影响财政支出总量。养老保险制度的职业年金、2014年10月--2015年单位应缴部分仍实行挂账处理。根据增支政策,扶贫、社会保障、教育和医疗卫生等等的配套要求,以及年初预留经费情况,将新增收入107488万元、预备费2745万元用于以下方面支出:

  (1)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支出25600万元。今年新增债券额度,其中规定用于脱贫攻坚10000万元(重点用于20户以上贫困村通屯道路建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征地等项目)。其余新增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坚决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按照规定并结合实际,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除明确用途的10000万元外,余下的15600万元新增债券用于以下公益性项目建设,具体:

  一是交通局实施的黄排至八江、三团至布央的公路拓宽工程1800万元,2013-2015年非贫困村公路建设800万元;

  二是县文化旅游投资公司实施的旅游集散中心建设1100万元。

  三是国资办委托程阳桥城建投资开发公司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11个项目由11900万元调整为11514万元(其中:江峰街南路200万元、浔江大道及大道桥梁3500万元、思哲路400万元、宜阳大道西段1000万元、文晖路500万元、民族新村项目600万元、城南片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1800万元、龙吉大道和龙吉大桥1200万元、宜阳大桥2000万元、周坪大道工程及小河流域改道由500万元调整为154万元、悦江路由200万元调整为160万元)。

  四是国资办委托三江电力公司实施的县档案馆建设386万元。

  (2)新增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6683万元(含义教阶段绩效工资转移支付1974万元调整抵扣),专款专用安排。

  (3)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规定专项用途的27968万元。其中,结算补助收入10338万元(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104万元、民政地名普查专项20万元、文化事业费1万元、基层科普行动计划2万元、粮安工程补助10万元、2016年中央财政成品油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长补助388万元、市对县配套补助12万元、市财政对县专项补助7801万元、广东结对帮扶补助2000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6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管护),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收入634万元,教育转移支付收入311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409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转移支付收入1186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51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46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8423万元(扶贫专项),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202万元(其中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10万元、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补助10万元、公安补助经费10万元、2017年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55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41万元、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补助3075万元、铁路护路联防补助1万元等)。

  (4)上年结转增加2692万元,自治区批复2016年决算增加。

  (5)当年新增财力14600万元。一是与年初预算相比,县级公共预算收入增加2466万元;二是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134万元,其中:体制补助875万元(质监和工商部门基数下划)、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5314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46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174万元、结算补助收入2892万元(药监下划补助74万元、2016年税收增长奖励1560万元、一次性困难补助1258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336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79万元(其中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基数补助79万元、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转移支付1974万元由“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调入不形成新增财力)。

  以上新增财力14600万元,综合预备费2745万元,可安排的支出限额17345万元。此外,年初县级财力91183万元(含义教绩效工资转移支付1974万元),下达的部门预算98613万元,加上财政年初预留的18715万元,年初超财力安排26154万元(含在职职工5930人绩效奖励8500万元)。新增财力无法弥补年初预算缺口。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有关支出政策,以及县委、政府工作安排,新增支出主要是:一是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新增政策性和县级配套支出,或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的支出事项。二是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或一次性因素形成的必须由财政安排的支出。具体:

  ①根据自治区有关精神,发放2247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生活补贴1303万元。增加预算安排1303万元。

  ②公安提高值勤补贴和加班补贴增支326万元。其中调整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标准261万元(从2016年7月起)、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65万元。

  ③政府债券付息支出1101万元。年初未列预算,现增加。

  ④年内新增人员和按标准计提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养老保险等财政补贴增支,以及县委、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生态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事项增支等,共22833万元。

  以上支出预算调整,根据项目列入相应功能分类科目(表四)。地方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152846万元调为259178万元。同时,上解上级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40万元调为496万元(增加上解粮食风险基金138万元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8万元);新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支出1000万元(归还2012年五年期债券本金)。

  就现有财力与目前支出需求,缺口31642万元以上,但在预算执行中新增支出事项仍将出现。财政预算调整要求严格遵循“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原则,对今年列入支出盘子的财力缺口,将根据上级财力补助情况和财政收入情况,或从财政存量资金中调剂解决,以及通过延缓支付时间等措施解决。

  预算调整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由年初的153186万元调整为260674万元(含一般债务转贷支出)。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收入总计260674万元,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收入219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5693万元(其中税收返还404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57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594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5600万元,上年结余7411万元。支出总计260674万元,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支出25917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9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支出100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见表二)。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国土、住建等部门的收入预计,综合上级基金的补助情况,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对政府性基金收入进行调整。具体是:

  (1)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18496万元调整为31742万元(见表五)。根据今年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和其他政府性基金缴库情况作适当调整。

  (2)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088万元调整为3005万元(见表五、表六),为年中增加上级补助1917万元,专款专用。

  (3)上年结余收入由年初预算的920万元调整为976万元。主要是自治区批复我县2016年财政决算,相应增加56万元专项结余。

  以上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15219万元。收入预算调增后,基金收入总额为35723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调增本年基金支出15219万元(见表五)。调增后,基金支出总额35723万元。需要说明的是: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根据“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一是上级补助按规定专用;二是土地出让金支出根据本县发展需要,重点用于征用收储土地的拆迁补偿、土地增减挂钩及复垦项目、土地收储回购、土地开发支出及平台公司进行公益性项目的银行贷款本息等。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后,收入预算总额由年初预算20504万元调整为35723万元,其中:当年收入31742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3005万元,上年结余976万元。支出预算总额由年初预算20504万元调整为35723万元。收支相抵平衡(见表五)。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维持年初预算不作调整。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县国企经营公司财政补助收支已反映在一般公共收支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中。因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不作调整。

  从上述预算调整情况看,我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主要表现在:收入总量低,上级补助有限,全县可用财力在年初基础上增量有限,财力仅能基本维持运转及民生等必要支出,保障能力弱。而财政保障工资、改善民生、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等刚性支出增长剧增,有限的财力难以满足支出需求,资金调度困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7年财政结算、决算时间未到,预算收支数仍在变动中,目前的预算调整数并不是年度预算执行的最终决算数。因此,请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县人民政府根据各项政策及县级财力的变化情况组织预算执行,具体调整数待财政收支最终实现后,我们将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落实调整预算的主要措施

  目前,仍有很多需要安排的支出无法列入预算,而上述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实现的收支平衡,是在国税、地税、国土和财政等部门确保完成全年既定收入目标,且不出现新增支出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的。但执行中仍存在不确定的因素,减收增支都会影响收支平衡。因此,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收支预算的完成。

  (一)稳固税源基础,加强收入征管。一是关注财税政策改革和经济发展形势,全面落实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增强经济促进税收,税收服务经济的互动作用,稳固税源,拓宽和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二是全面排查和梳理重点税源和潜在税源,强化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税源监控,强化信息管税、协税护税,确保应收尽收。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规范非税收缴,助力财政增收。

  (二)严格预算执行,加快支出进度。一是准确测算本县财力规模和资金需求,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为民生事业发展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保障。二是提高支出执行力,及时下达用款额度,对重点项目和大额支出项目,做好资金拨付后的跟踪管理,避免资金滞留,确保支出目标实现。三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除重大政策调整和确需安排的应急事项外,对部门一般性的新增支出一律不予追加预算,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控制运行成本,集中财力确保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民生支出。

  (三)深化财政改革,推进管理创新。一是排除改革阻力,加强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力度,集中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打破利益存量,对两年及以上各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和县级财政安排当年未使用的资金,一律收回财政平衡、统筹。未执行完毕的项目明年需继续使用资金的,再重新安排。三是加强债务管理,不违法违规担保举借政府债务。四是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完善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提高预决算透明度。五是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重绩效、讲绩效”的管理新理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十二月是财政实现全年既定目标的关键时期、冲刺阶段,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克服困难,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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