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财政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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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财政决算报告
---在2025年7月11日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三江县财政局局长 陈远熙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报告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财政部门按照中央“坚持稳中求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多措并举强化收支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改善民生,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
2024年,公共预算总收入451612万元,同比增长0.03%。具体分项如下: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9795万元的110.87%,同比下降7.05%。其中:非税收入6180万元;税收收入15766万元,税收收入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比71.84%,比上年上升15.15个百分点。收入下降的原因是:2023年度有一次性非税收入(牛浪坡林场国储林经营权出让收入)4585万元。剔除一次性收入因素,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5.35%。(见附表一)。
(2)上级补助收入326119万元,同比增长4.07%(见附表三)。构成:
一是返还性补助收入3844万元。其中:增值税返还收入657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1979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0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97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607万元。
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97406万元(见附表三)。包括:体制补助收入176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6797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691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7990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转移支付收入883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2006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3472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003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2256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62174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700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034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0288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683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181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7947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426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0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5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2037万元。
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869万元(见附表三)。包括:一般公共服务7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8万元、卫生健康286万元、节能环保610万元、城乡社区187万元、农林水18977万元、交通运输43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332万元、金融54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56万元、住房保障31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3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1954万元。
(3)上年结余86680万元。
(4)调入资金200万元。其中:粤桂帮扶资金调入200万元。
(5)债务转贷收入15154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3170万元,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984万元。
(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13万元。
2.公共预算总支出决算
2024年,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83755万元,同比增长5.19%。具体分项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4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73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87242万元的84.53%,同比增长0.28%(见附表二)。
(2)上解支出。2024年上解支出3970万元(见附表三)。一是体制上解73万元(为税务部门经费划转基数上解);二是专项上解1057万元(包含定额专项上解340万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12万元、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51万元、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34万元、义务兵家庭优抚支出上解223万元、粮食风险基金上解138万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集中上解3万元、2023年度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欠款实施专项扣款229万元、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责任分担资金专项上解26万元);三是上解市级支出2840万元(包括县生态环境局上划基数248万元、县“两院”上划基数1718万元、县法院新增上解75万元、县区环保监测支队上解200万元、县区“两院”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奖及相应计提的五险一金上解599万元)。
(3)调出资金111元。调出111万元到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上解2023年耕地保护奖惩基金。
(4)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14843万元。
(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401万元。一是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2151万元,按《预算法》规定,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不再支持结转使用的结余资金34250万元,按《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8〕35号)规定,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用于设置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6)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1083万元。
3.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4年收入总计451612万元,支出总计38375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7857万元,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上级专项资金。结转的支出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7万元、国防支出1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6万元、教育支出456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50万元、农林水支出2940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66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58万元、金融支出47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34万元(见附表三、四)。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46321万元(见附表五)。构成:
一是政府性基金收入55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3.48%,同比下降79.6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73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1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48万元。
二是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529万元,同比下降39.99%。
三是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20219万元。
四是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7866万元。
五是调入资金111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上解2023年耕地保护奖惩基金。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2024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7168万元(见附表五)。构成:
一是政府性基金支出186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53.64%,同比下降8.29%。
二是上解支出111万元,用于上解2023年耕地保护奖惩基金。
三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423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见附表五)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46321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716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9153万元(为上级专项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县属国有企业没有利润收益上缴财政,未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决算。2024年自治区下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费,收支预算情况如下(见附表六):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6万元、上年结转20万元 。
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1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万元,收支相抵,预算结余25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65509万元(见附表七)。构成:
一是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3675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863万元,同比下降9.6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699万元,同比增长11.8%。
二是上年结余2875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705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99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5599万元(见附表七)。构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138万元,同比增长16.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461万元,同比增长9.71%。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6550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35599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991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67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131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经过多年来的持续压减,目前我县“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已很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支出压力大,“三公”经费预算逐年下降空间有限。2024全县“三公”经费支出486万元,同比增长14.08%,其中使用公共财政拨款486万元,增长14.08%。增长的原因是:财政库款紧张,上年度“三公”经费未能及时拨付。构成情况如下(见附表八):
一是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
二是公务接待费97万元,增长32.88%,其中公共财政拨款97万元,下降增长32.88%。
三是公务用车购置费12万元,同比增加12万元。增加原因是:纪委部门公务车处置换新。
四是公务用车运行费377万元,增长6.8%,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77万元,增长6.8%。
(六)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见附表九)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4年,自治区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276300万元(一般债务208900万元、专项债务67400万元)。
2.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2024年,自治区转贷地方政府新增债务3302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5154万元、专项债务17866万元。具体如下:
一是再融资债券20623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2200万元,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金;再融资专项债券8423万元,用于我县政府投资项目支出。
二是政府一般债券970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68万元、水利项目122万元、支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激励奖励项目27万元、农田建设项目236万元、2024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93万元、支持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224万元、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项目200万元。
三是其他一般债务1984万元。安排用于我县政府投资项目支出。
四是专项债券9443万元。安排用于我县政府投资项目支出。
3.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4年年末,政府性存量债务273381万元,比上年254938万元增长7.23%,其中:负有偿还责任债务271416万元(一般债务204275万元、专项债务67141万元),未突破自治区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负有担保责任债务727万元;负有一定救助责任债务1238万元。
4.政府债券余额情况。2024年初,全县地方政府债券余额241781万元(一般债券192506万元,专项债券49275万元)。年中,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17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97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220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7866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9443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842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14700万元(一般债券14700万元)。2024年末,全县地方政府债券余额258117万元(一般债券190976万元,专项债券67141万元)。
(七)预算周转金、预备费使用情况说明
1.预算周转金。2024年末预算周转金余额30万元。
2.预备费使用情况。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5000万元,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用于“三保”及乡村振兴等民生刚性支出。
(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和补充情况
1.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上年度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513万元,2024年初编制预算时财力不足,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13万元安排“三保”预算。
2.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24年年末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401万元。一是根据《预算法》第六十六条“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定,2024年人大会批准的一般公共财政收入调整数为19795万元,当年实际完成收入21946万元,超收的2151万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根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8〕35号)第五条“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用于设置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定,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不支持结转的历年资金34250万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逐步构建“花钱必问效”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部门预算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完成2024年80个部门2100个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其中: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2020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80个。二是开展2024年度县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核查项目15个,涉及预算金额3471万元,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三是组织单位开展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80个,涉及年度预算金额431275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2440个,涉及年度预算金额275548万元。四是开展对2023年度15个项目或部门预算绩效再评价现场核查,其中:重点项目支出12个,涉及年度预算金额7652万元;部门整体支出 3个,涉及年度预算金额 8816万元。
(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充分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资产管理,摸清资产底数。2024年末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09107.03万元,较上年增长3.19%。其中:流动资产46586.33万元,占资产总量11.39%;固定资产196247.02万元,占资产总量47.97%;在建工程87896.57万元,占资产总量21.48%;无形资产9519.33万元,占资产总量2.33%;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59735.41万元,占资产总量14.6%;政府储备物资1507.05万元,占资产总量0.37%。
(十一)减税降费情况
财税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实了中央为企业减税降费的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让企业有更多的财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2024年共计减免税费21490万元,其中,减免增值税税费额11173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税费额2715万元,减免个人所得税税费额152万元,减免其他税费7450万元。
二、落实人大会决议和预算执行效果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财政部门按照中央“坚持稳中求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强化收支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加强财源建设,带动县域经济发展。一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制度,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今年税收收入的增长主要体现在:土地增值税同比增收782万元,增长81.12%;耕地占用税同比增收4068万元,增长3361.98%;2024年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强化对耕地占用税征管,收缴耕地占用税4189万元,三江县宜江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缴纳土地增值税660万元。2024年我县非税收入6180万元,其中罚没收入同比增收1378万元,同比增长92.67%,主要由于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办结后没收违法所得款项上缴国库。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和资金倾斜,做大财政蛋糕。主动加强与部门配合、衔接,共同争取上级加大对我县资金和政策支持,增强我县财政实力。2024年,我县获得上级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97406万元;积极谋划项目储备,争取到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33020万元,其中一般债15154万元,专项债17866万元;争取到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557万元,用于支持我县住宅专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农业机械报废更新项目;获得增发国债项目2个(主要涉及高标准农田、水利等领域项目)、资金4115万元,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重点聚焦“民生工程”,财政保障持续发力。在财政“紧平衡”背景下,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领域投入,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是重点支出保障有力。2024年我县民生支出287031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例为87.68%,支出比例较上年的84.73%上升2.95个百分点。年内共收回部门存量资金2956万元,主要围绕乡村振兴、就业创业、卫生、社会保障、教育等方面,将财政支出向民生领域倾斜,加强对重点群体的支持保障,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惠民惠农资金统筹保障有力。2024年,我县衔接资金总额58993万元,完成拨付58503.33万元,拨付进度99.17%,其中中央资金拨付进度100%。粤桂帮扶资金投入5752万元,用于示范点建设、产业发展、消费帮扶、劳务协作等12个项目建设。2024年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获得各级财政资金147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91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727万元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60.5万元。各乡镇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达135个,涉及各乡镇道路硬化、排水沟、农田水利、挡土墙等内容,受益人数达75000人。2024年,全县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项目58个,已发放补贴金额37912.59万元,惠及75.46万人次。主要包含农业农村类、民政社保类、教科文卫类、林业生态类等58项资金。三是打好惠企政策“组合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解决市场主体融资难贵问题。全年,新增“桂惠贷”贷款430笔,合计3.24亿元,惠及市场主体430个,直接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395.82万元。为服务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强化改革成效显著,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一是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追加支出预算,集中财力和资金确保“三保”支出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预算数同比下降9.98%,全年“三公”经费支出486万元,未突破预算控制数。二是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2024年,我县分别获得2023年全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一等等级、2023年度全区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考评结果优秀等次。2023年度全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通报表扬及3000万元一次性财力补助奖励。三是采购监督和投资评审工作成效显著。2024年全年共审批、备案的采购计划829笔,预算金额12680.82万元,实际采购合同金额12525.96万元,比计划节约154.86万元,节约率1.22%;组织各单位通过832平台采购174笔共计165.54万元农副产品,完成年初预留任务数108.13万元的153.09%。2024年累计完成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单项工程120项;送审金额4.36亿元;审定金额3.79亿元;评审核减金额0.57亿元,核减率为 13.07%。有效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
(四)树牢底线思维,严防财政风险。一是加强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并实行限额管理,严格规范举债程序。二是用足用好债务缓释政策,稳妥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格执行已制定的政府债务化解计划,积极化解和有序置换政府存量债务,及时偿还到期债务,有效防控债务风险。三是压实兜牢“三保”底线的措施,强化库款运行动态监控,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深入挖掘节支潜力,保障“三保”支出需要。2024年,我县“三保”支出预算181377万元,支付171262万元,执行率94.42%。
三、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经济基础薄弱。一是我县产业结构单一。我县经济主要以农业和旅游业为主,工业基础相对薄弱,产业结构不够优化。农业产业受自然条件和市场因素影响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弱;旅游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产业链条不够完善,对财政的贡献有限。因此,财政收入来源相对单一,财政增收面临较大压力。二是企业规模较小。县内企业大多为小微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纳税能力有限,对财政收入的贡献较小。同时,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壮大,也影响了财政收入的增长。
2.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一是刚性支出不断增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的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同时,为了推动乡村振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也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投入。而财政收入增长相对缓慢,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支出需求,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二是兜牢“三保”存在困难。我县切实加强“三保”支出保障,在财力十分困难情况下,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但受自身自给率和市级库款调度影响,“三保”等重点支出压力大。
(二)下一步措施
2025年,县财政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财政发展新理念,加强财政收支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全力以赴实现全年财政收支预期目标。
1.涵养培植税源,加强收入征管。一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将服务经济发展和培植壮大财源有机统一,激发内生动力,构建财源建设新机制,夯实财源基础,增强税收收入增长后劲。二是落实好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助力企业发展壮大,实现“放水养鱼、水多鱼多”良性循环。三是依法依规组织征收各项税费收入,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做好收入运行分析研究,关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强化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厉行勤俭节约,强化预算约束。一是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和调整。二是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取消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继续压减“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不做锦上添花之事,勤俭节约办一切事情,将腾出资金用于加强重点领域和刚性民生支出。三是将预算绩效理念融入预算执行、监督全过程,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为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3.积极筹措资金,增强保障能力。一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形成以政府为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筹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巩固拓展财政贴息、奖补激励、PPP 模式等投入方式,放大资金规模和政策效应。二是密切跟踪国家政策调整动向,认真研究上级资金测算分配办法、投向重点和改革方向,全力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对我县支持的最大化,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切实缓解收支矛盾。
4.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改善民生。一是“三保”支出作为预算支出的最优先级来保障,首先要保障教师等重点群体工资、养老金等按时发放,以及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必要支出。二是坚持落实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工作,支持做好稳就业、社会保障、社会事业发展等民生保障工作。三是聚力补齐短板,着力保障重点群体就业、严格落实科技投入政策、大力扶持产业发展、全面助推乡村振兴,着力保障民生工程建设,保障政策性支出,持续改善民生。
5.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管理能力。一是推动零基预算管理实质改革,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二是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大重点评价力度,扩大重点评价范围,制定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监管,加大资产年报数据审核力度,督促单位按照资产、财务等相关管理要求,做好年终盘点,全面准确反映单位资产,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四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建设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纪和管理制度。五是积极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继续严格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化解政府存量债务。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25年既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又是“十五五”规划的谋划之年,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县财政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勇于担当、锚定目标,全力以赴做好今年财政各项工作,力争顺利完成全年收支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和美新三江贡献坚实的财政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