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斗江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 字体大小:[小
- 中
- 大]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斗江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斗江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自然资源、乡村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领域的方针政策。
(二)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承担征地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森林防火、防汛抗旱、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事务性工作。
(六)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斗江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设主任(副科长级)1名,副主任1名。斗江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实有在职人数8人,乡科级副职1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5人。
第二部分:斗江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单位预算总收入106.29万元,总支出106.29万元,新设立单位,不与上年相比。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预算总收入106.29万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6.29万元。
(1)经费拨款106.29万元。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根据三编办〔2024〕3号《三江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三江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斗江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属于2024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不与上年相比。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预算总支出10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 %。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斗江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属于2024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不与上年相比。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06.29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06.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不与上年相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2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4.36 %。
(2)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 %。
(3)(3)212类城乡社区支出73.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73.72 %。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7.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7.18 %。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 106.29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106.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93.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 %;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
2. 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93.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万元。
(2)公用经费12.7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7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40万元,同比减少 0万元,下降 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运行维护费1.40万元。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斗江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另外,斗江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共有 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75 万元,本单位为新增二层单位,不与上一年对比。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0.2万元。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分散采购 0.2 万元,(服务类采购 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43.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3.85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43.85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240㎡,价值29.09万元;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20台,价值14.79万元。
2.本单位公务用车实有1辆,归属权归县机关事务局管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5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106.29万元。
2.2025年没有达到纳入重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资金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斗江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上传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