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程村乡农业服务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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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程村乡农业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程村乡农业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程村乡农业服务中心是程村乡人民政府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职能为:宣传贯彻执行“三农”和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开展农业产业指导及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调查、防控、监测等工作。协助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承担乡村振兴、田长制、河长制、林长制、农村饮水、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协助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承担森林防火宣传预防、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权制度改革等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协助处理山林纠纷,开展林业资源调查,查处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等工作。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程村乡农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设主任(副科长级)1名,副主任1名。
部门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9人。实有在职人数9人,初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6人,副高级1人,退休人员 1人,独生子女补助1人。
第二部分:程村乡农业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单位预算总收入136.19 万元;总支出 136.19 万元,按机构改革要求,本单位为2025年新增二层机构,不与上年数据相比较。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预算总收入136.19 万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36.19万元。
(1)经费拨款136.19万元。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按机构改革要求,本单位为2025年新增二层机构,不与上年数据相比较。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预算总支出136.1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6.1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 %。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按机构改革要求,本单位为2025年新增二层机构,不与上年数据相比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36.19 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36.19万元。按机构改革要求,本单位为2025年新增二层机构,不与上年数据相比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21.4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17 %。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支出6.57 万元。
(3)213类农林水支出98.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72.08 %。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9.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7.33 %。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136.19 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136.1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122.15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69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2.64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9.28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0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02 %。
2. 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123.55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22.1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0 万元。
(2)公用经费 12.6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12.64 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三江侗族自治县程村乡农业服务中心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64万元,按机构改革要求,本单位为2025年新增二层机构,不与上年数据相比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业务计划,因此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资产不独立核算,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达到纳入重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资金。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程村乡农业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上传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