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9-10-17 16:3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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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林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林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林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全镇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管理的有党政机关(含党委、人大、政府、团体)、财政所、文广站、农业服务中心、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劳动社会保障所、水利站、计生站、林管站、畜牧站、司法所、市场监督所、农机站、农业站、综合文化站、村级组织等16个单位。

    

  第二部分:林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林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4641605.53元,支出总计14515976.53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5138586.3元和4709248.3元;分别增加54.07%和48.02%,增加原因为新增农业站、农机站、综合文化站、市场监督所、司法所、畜牧站、林管站等部门;增资,追加办公经费,项目经费等情况。

  (一)收入总计15399241.08元。

  1.财政拨款收入14641605.53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757635.55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14515976.53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883264.55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4641605.53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5323373.95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390435.87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842416.2元;财政事务674177.4元;工商行政管理事务269595.8元;群众团体事务445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95668.68元;组织事务182128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452元。

  2.国防支出(类)10000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征兵工作经费支出。

  3.公共安全(类)289543.18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本镇维稳工作经费支出及司法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部门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00382.36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本镇文化广播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退休干部退休费用及部门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82080.14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本镇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部门定额公用经费支出及村级社会事务管理经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076584.99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本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干部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和本乡计生服务站及药监站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部门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7.城乡社区(类)658104.36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本乡成建站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部门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8.农林水(类)5301536.55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822545.20元;农村公益事业620091.00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44947.72元;其他农业支出51483.00元;林业事业机构 943654.93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336321.73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444989.97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37503.00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41605.53元;占比 100% .

  本年支出合计14515976.53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5323373.95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390435.87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842416.2元;财政事务674177.4元;工商行政管理事务269595.8元;群众团体事务445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95668.68元;组织事务182128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452元。

  2.国防支出(类)10000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征兵工作经费支出。

  3.公共安全(类)289543.18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本镇维稳工作经费支出及司法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部门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00382.36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本镇文化广播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退休干部退休费用及部门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859510.14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本镇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部门定额公用经费支出及村级社会事务管理经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781444.99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本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干部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和本乡计生服务站及药监站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部门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7.城乡社区(类)658104.36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本乡成建站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部门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8.农林水(类)5387617.55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822545.20元;农村公益事业620091.00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41952.72元;其他农业支出70819.00元;林业事业机构 943654.93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336321.73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514729.97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37503.00元;

  9.其他支出6000.00。

  其中:基本支出14112856.53元,占比97.22%;项目支出403120.00元, 占比2.78%。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15976.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09248.30元。增加原因为新增农业站、农机站、综合文化站、市场监督所、司法所、畜牧站、林管站等部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15976.5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23373.95元,占36.67%;国防支出(类)10000元,占0.07%;公共安全(类)289543.18元,占1.9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0382.36元,占1.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9510.14元,占5.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781444.99元,占12.27%,城乡社区(类)658104.36元,占4.54%;农林水(类)支出5387617.55元,占37.12%;其他支出6000.00,占0.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15935.00元,年初结转结余757635.55,支出决算为14515976.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林溪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15976.53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2856.53元,占比97.22%;项目支出403120.00元 占比2.78%。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年初预算数4397971.00元,支出决算为5323373.95元,超年初预算的21.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本乡各部门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支出和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2)203类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超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后期追加预算安排。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支出。

  20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206548.00元,支出决算为289543.18元。超年初预算的40.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本乡司法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支出、定额公用经费支出。政府部门基层维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支出。

  (3)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276229.00元,支出决算为200382.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本镇综合文化站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支出、定额公用经费支出。文化广播站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支出、定额公用经费支出、退休费及退休干部春节慰问金支出。

  (4)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764621.00元,支出决算为859510.14元,超年初预算的12.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七站八所部门用于本乡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中心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支出、定额公用经费支出;本镇村级社会事务管理支出;本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支出。

  (5)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2001594.00元,支出决算为1781444.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本镇计生站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支出、定额公用经费支出;本乡计生站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独生子女奖励金支出;药监所按国际规定发放的工资支出、定额公用经费支出;行政及参公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6)212类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620185.00元,支出决算为658104.36元。超年初预算的6.11%。用于本镇国监站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支出、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7)213类农林水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4941223.00元,支出决算为5387617.55元。超年初预算的9.03%。主要用于本乡农业服务中心、农业站、农机站、畜牧站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支出、定额公用经费支出;政府部门防火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及村级村寨防火员补助支出;本镇大学生村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及财政部门兑现惠农政策专项工作业务费支出;林管站,水利站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支出;村级公用经费支出、村干生活补助支出、村干工龄工资支出、退岗定工村干养老生活补助支出及 村干实绩奖励支出;其中政府部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支出及财政所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支出。

  (8)221类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407564.00元,已分摊到每个部门使用完。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9)229类其他支出年初结转结余6000.00元,支出决算数6000.00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12856.53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70466.6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42389.87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林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2400.1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89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无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全年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2400.15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2、2017年度我乡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82400.15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乡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589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县乡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费用。

  (四)林溪镇人民政府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国内公务接待78人次。

  1、与上年决算数对比情况:我镇“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018年85989.15元与2017年度90403.94元对比有所减少,减少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杜绝不良现象出现。

  2、与本年度预算对比情况:2018年度我乡“三公”经费预算数189350.00元,决算支出85989.15元,在预算控制范围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2587.97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其中:行政单位机关运行费支出2270549.97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费支出142038.00元。

  比2017年决算数2474215.30元减少61627.33元,降低2.4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支出也需要注明“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对16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15935.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上年结余收入全部编入部门预算;(2)资金按规范程序拨付、下达;(3)资产对外使用(出租等)、资产处置事项按规定报批;(4)部门(单位)公共财政支出进度达到既定进度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完成程度;(5)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会计核算规范;(6)部门(单位)根据财政局要求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及时报送相关自评材料。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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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17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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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林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林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全镇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管理的有党政机关(含党委、人大、政府、团体)、财政所、文广站、农业服务中心、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劳动社会保障所、水利站、计生站、林管站、畜牧站、司法所、市场监督所、农机站、农业站、综合文化站、村级组织等16个单位。

    

  第二部分:林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林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4641605.53元,支出总计14515976.53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5138586.3元和4709248.3元;分别增加54.07%和48.02%,增加原因为新增农业站、农机站、综合文化站、市场监督所、司法所、畜牧站、林管站等部门;增资,追加办公经费,项目经费等情况。

  (一)收入总计15399241.08元。

  1.财政拨款收入14641605.53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757635.55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14515976.53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883264.55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4641605.53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5323373.95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390435.87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842416.2元;财政事务674177.4元;工商行政管理事务269595.8元;群众团体事务445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95668.68元;组织事务182128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452元。

  2.国防支出(类)10000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征兵工作经费支出。

  3.公共安全(类)289543.18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本镇维稳工作经费支出及司法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部门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00382.36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本镇文化广播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退休干部退休费用及部门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82080.14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本镇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部门定额公用经费支出及村级社会事务管理经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076584.99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本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干部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和本乡计生服务站及药监站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部门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7.城乡社区(类)658104.36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本乡成建站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部门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8.农林水(类)5301536.55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822545.20元;农村公益事业620091.00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44947.72元;其他农业支出51483.00元;林业事业机构 943654.93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336321.73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444989.97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37503.00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41605.53元;占比 100% .

  本年支出合计14515976.53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5323373.95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390435.87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842416.2元;财政事务674177.4元;工商行政管理事务269595.8元;群众团体事务445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95668.68元;组织事务182128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452元。

  2.国防支出(类)10000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征兵工作经费支出。

  3.公共安全(类)289543.18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本镇维稳工作经费支出及司法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部门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00382.36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本镇文化广播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退休干部退休费用及部门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859510.14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本镇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部门定额公用经费支出及村级社会事务管理经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781444.99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本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干部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和本乡计生服务站及药监站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部门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7.城乡社区(类)658104.36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本乡成建站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部门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8.农林水(类)5387617.55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822545.20元;农村公益事业620091.00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41952.72元;其他农业支出70819.00元;林业事业机构 943654.93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336321.73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514729.97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37503.00元;

  9.其他支出6000.00。

  其中:基本支出14112856.53元,占比97.22%;项目支出403120.00元, 占比2.78%。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15976.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09248.30元。增加原因为新增农业站、农机站、综合文化站、市场监督所、司法所、畜牧站、林管站等部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15976.5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23373.95元,占36.67%;国防支出(类)10000元,占0.07%;公共安全(类)289543.18元,占1.9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0382.36元,占1.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9510.14元,占5.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781444.99元,占12.27%,城乡社区(类)658104.36元,占4.54%;农林水(类)支出5387617.55元,占37.12%;其他支出6000.00,占0.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15935.00元,年初结转结余757635.55,支出决算为14515976.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林溪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15976.53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2856.53元,占比97.22%;项目支出403120.00元 占比2.78%。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年初预算数4397971.00元,支出决算为5323373.95元,超年初预算的21.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本乡各部门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支出和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2)203类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超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后期追加预算安排。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支出。

  20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206548.00元,支出决算为289543.18元。超年初预算的40.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本乡司法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支出、定额公用经费支出。政府部门基层维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支出。

  (3)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276229.00元,支出决算为200382.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本镇综合文化站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支出、定额公用经费支出。文化广播站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支出、定额公用经费支出、退休费及退休干部春节慰问金支出。

  (4)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764621.00元,支出决算为859510.14元,超年初预算的12.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七站八所部门用于本乡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中心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支出、定额公用经费支出;本镇村级社会事务管理支出;本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支出。

  (5)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2001594.00元,支出决算为1781444.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本镇计生站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支出、定额公用经费支出;本乡计生站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独生子女奖励金支出;药监所按国际规定发放的工资支出、定额公用经费支出;行政及参公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6)212类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620185.00元,支出决算为658104.36元。超年初预算的6.11%。用于本镇国监站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支出、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7)213类农林水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4941223.00元,支出决算为5387617.55元。超年初预算的9.03%。主要用于本乡农业服务中心、农业站、农机站、畜牧站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支出、定额公用经费支出;政府部门防火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及村级村寨防火员补助支出;本镇大学生村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及财政部门兑现惠农政策专项工作业务费支出;林管站,水利站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支出;村级公用经费支出、村干生活补助支出、村干工龄工资支出、退岗定工村干养老生活补助支出及 村干实绩奖励支出;其中政府部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支出及财政所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支出。

  (8)221类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407564.00元,已分摊到每个部门使用完。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9)229类其他支出年初结转结余6000.00元,支出决算数6000.00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12856.53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70466.6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42389.87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林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2400.1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89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无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全年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2400.15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2、2017年度我乡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82400.15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乡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589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县乡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费用。

  (四)林溪镇人民政府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国内公务接待78人次。

  1、与上年决算数对比情况:我镇“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018年85989.15元与2017年度90403.94元对比有所减少,减少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杜绝不良现象出现。

  2、与本年度预算对比情况:2018年度我乡“三公”经费预算数189350.00元,决算支出85989.15元,在预算控制范围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2587.97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其中:行政单位机关运行费支出2270549.97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费支出142038.00元。

  比2017年决算数2474215.30元减少61627.33元,降低2.4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支出也需要注明“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对16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15935.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上年结余收入全部编入部门预算;(2)资金按规范程序拨付、下达;(3)资产对外使用(出租等)、资产处置事项按规定报批;(4)部门(单位)公共财政支出进度达到既定进度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完成程度;(5)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会计核算规范;(6)部门(单位)根据财政局要求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及时报送相关自评材料。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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