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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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五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6年预算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登记、审核、征缴、管理和支付工作;
(二)建立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内控管理制度;
(四)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五)编制和执行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六)负责全县各项社会保险统计及运行分析工作;
(七)负责对各乡镇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江县社保中心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机构,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经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业务,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受理缴费单位、缴费个人的缴费申报、审核,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建立和管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按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保险金等工作。单位内设12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稽核风控股、档案管理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参保管理股、基金结算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和职业年金股、工伤失业保险待遇股、审核股、信息统计股。
1.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1)单位编制情况:参公编制38人。
(2)在职人员情况:在职在编参公编制人员26人。其中:享受副科级待遇16人(非领导职务15人),科员10人。
(3)退休人员情况:参公退休职工9人,其中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职工3人(退休职工3人)。
(4)其他人员情况: 编制外聘用18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2人。其中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由劳务公司和人社局统一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乡村振兴局和就业中心统一发放,社保中心按月发放生活补助(从定额公用经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支出)。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15.93万元,比上年减少7257.78万元,下降89.93%;总支出815.93万元,比上年减少7257.78万元,下降89.93%。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项目资金、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补贴、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以上三个项目由财政局做预算不在单位做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15.93万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5.33万元,同比减少 7210.38万元,下降 92.25%。
(1)本级财政拨款605.33万元,同比减少 7210.38万元,下降 92.25%%。
2.政府性基金拨款210.60万元,同比减少47.40万元,下降18.37%。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项目资金、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补贴、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以上三个项目由财政局做预算不在单位做预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1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8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77%,同比减少34.06万元,下降6.43%;项目支出320.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23%,同比减少7223.72 万元,下降95.76 %。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26年较2025年退休2人,故定额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相应减少,同时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费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故额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相应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项目资金、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补贴、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以上三个项目由财政局做预算不在单位做预算,故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815.93万元,比上年减少7257.78 万元,下降89.89 %;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815.93万元,比上年减少7257.78 万元,下降89.89 %,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项目资金、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补贴、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以上三个项目由财政局做预算不在单位做预算,故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26.52万元,同比减少7197.24万元,下降93.18%,占支出总预算64.53%。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 40.22万元,同比减少0.14万元,下降0.34%,占支出总预算4.93%。
(3)213类农林水支出 1.5万元,与上年持平,占支出总预算0.18%。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 37.09万元,同比减少13.01万元,减少 25.97 %,占支出总预算4.54%。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495.84万元,同比减少 34.06万元,下降6.43%,占支出总预算60.77%。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410.36万元,同比减少 33.32万元,下降7.51%;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68万元,同比减少6.64万元,减少 8.90%;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48万元,同比增加5.9万元,增长50.95%。
(2)项目支出预算109.49万元,同比减少7176.32 万元,下降98.50%,占支出总预算18.08%。其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495.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77 %,同比减少 34.06万元,下降6.43%,占支出总预算60.77%,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410.3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76%,同比减少 33.32万元,下降7.51%;
(2)商品和服务支出6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71 %,同比减少6.64万元,下降8.90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53 %,同比增加5.9万元,增长50.95%。
2. 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427.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0.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48万元。
(2)公用经费6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68 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84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0.84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接待费0.84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项目支出210.60万元,同比减少47.40万元,下降18.37 %。其中:
1.212类城乡社区支出210.60万元,同比减少47.40万元,下降18.37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主要根据被征地农民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补贴人数相关,根据对2025年城乡居民养老基金的预算定稿数,预计2026年符合规定的领取待遇条件人数为780人,补贴金额:780人×225元/月×12月=2106000元,较2025年人数减少故预算较去年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64万元,下降8.90%,变动主要原因是2026年人数较2025年预算少了2人,公用经费相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业务计划,因此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156.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0.59万元、固定资产45.61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45.61万元中,其中设备价值40.35万元,家用家具价值5.25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6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1个,金额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重点项目一:县级财政对特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帮扶资金项目,预算资金90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为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特困对象(含城乡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50元;目前领取待遇特困对象,补贴约:3000人×50元/月× 12月× 50%=900000。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规定为60岁以上参保人员发放帮扶资金。100%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帮扶资金的发放工作,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发挥社会保险社会保障机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三江县社保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上传的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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