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和平乡卫生院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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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和平乡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和平乡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基本职能。
(1)门诊部负责门诊医疗服务等工作;
(2)住院部负责住院医疗服务等工作;
(3)财务室负责卫生院财务核算工作;
(4)后勤组负责院内勤杂工作。
(二)2025年工作目标。
1.坚持诚信立院,保护病人利益。
2.狠抓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不断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发展。
3.抓继续医学教育,重视人才梯队建设,努力开创业务工作新局面。
4.加大投入,增加设备,改善医院环境,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1.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的基本情况。
乡镇卫生院为社区提供医疗、预防、康复、保健综合服务,是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机构。其主要功能是直接对人群提供一级预防,在社区管理多发病、常见症病人,并对疑难重症做好正确转诊,协助高层次医院搞好中间或院后服务,合理分流病人。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二)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1.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机构设置情况:(1)单位事业编制16人,后勤控制数2人,编外控制数1人。(2)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4人,其中,事业技术人员14人;后勤控制数(救护车司机)1人,编外控制数1人。(3)离退休财政差额人员0人。(4)其他人员情况,遗属补助0人,聘用人员8人。
2.单位车辆构成情况。
单位实有2辆车,1辆救护车,一辆家医车,,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和平乡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单位预算总收入336.91万元,比上年增加51.95万元,增长18.23%;单位预算总支出336.91万元,比上年增加51.95万元,增长18.23%。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预算总收入336.91万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39万元,比上年增加11.76万元,上年增长12.30%。
(1)经费拨款107.39万元,同比增加11.76万元,增长12.30%。
2.事业收入229.53万元,同比增加40.2万元,增长21.23%。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减主要原因:2024年12月份新增1位医改编人员及1位编外控制数人员,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主要原因:2025年三江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是我院医共体单位,下派中医医师,提高我院中医药水平,提高收入。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预算总支出33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32%,同比增加11.47万元,增长13.67%;项目支出241.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68%,同比增加40.48万元,增长20.14%。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2024年12月份新增1位医改编人员及1位编外控制数人员,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07.39万元,比上年增加11.76 万元,上年增长12.30%;107.39万元,比上年增加11.76 万元,上年增长12.3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62%,同比增加1.35万元,增长13.38%。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90.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08%,同比增加9.74万元,增长12.10%。
(3)221类住房保障支出5.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1%,同比增加0.67万元,增长13.38%。
- 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95.41万元,同比增加11.47万元,增长13.67%;
(2)项目支出11.98万元,同比增加2900.9万元,增长2.4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95.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87%,同比增加11.47万元,增长13.67%,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95.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11.47万元,增长13.67%;
2. 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95.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 万元,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和平乡卫生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另外,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和平乡卫生院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 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单位为差额事业单位,无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业务计划,因此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358.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0.27万元、固定资产228.67万元、在建工程0万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228.67万元中,主要包括: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1280.28㎡,价值149.7万元;通用设备139台,价值97.97万元。
2.本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2辆,实有2辆,价值5.81万元,其中,轿车0辆,价值0万元;旅行越野车0辆,价值0万元;特殊业务用车2辆,价值5.81万元;经济型车0辆,价值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达到纳入重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资金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和平乡卫生院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上传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