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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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三)召集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民政、社会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项目。
(五)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六)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查监督政府债务。
(七)监督自治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等;联系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八)监督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一)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
(十二)撤销自治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三)在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从自治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四)任免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的主任、副主任。
(十五)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的提名,决定自治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十六)根据自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十七)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八)在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自治县人民政府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自治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十九)在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十)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十一)完成自治县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三江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机关实际,经研究,拟订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一正二副;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含信访室)一正一副;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一正一副;教科文卫和社会建设委员会一正一副;法制与民族工作委员会一正一副;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一正一副;代表工作委员会一正一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三江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室:事业编实有五人。
(二)单位人员构成情况。①实有在编行政人员31人,其中:正处1人,副处4人,正科7人,副科8人,四级调员2人,二级主任科员人4人。 ② 事业在编人员5人,其中正科1人、副科1人、工作人员3人。③退休公务员28人,其中:正县(处)级7人,副县(处)级6人,正科级14人,副科级1人。退休费于2017年1月由县社保局发放。 ④其他人员情况。独生子女人数3人(双职工1人,单职工2人),享受生活补助4人(遗属配偶、父母、子女),县聘人员5人。长期抽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4名,劳务派遣人员2人。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13.29万元,比上年减少87.71万元,下降9.73%;总支出813.29万元,比上年减少87.71万元,下降9.73%。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13.29万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3.29万元,比上年减少87.71万元,下降9.73%。
(1)经费拨款813.29万元,比上年减少87.71万元,下降9.73%。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
2.在职人员减少(退休2人,调出1人)。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1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同比减少80.85万元,下降10 %;项目支出118.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同比减少6.9万元,增下降6 %。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项目经费缩减。
2、在职人员减少(退休、调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813.29万元,比上年减少87.71万元,下降9.73%;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813.29万元,比上年减少87.71万元,下降9.73%,主要原因是1、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缩减经费。2、在职人员减少(退休、调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1.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3%,同比减少82.09万元,下降13%。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9%,同比增加24.84万元,增长24%。
(3)210卫生健康支出64.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同比减少3.48万元,下降5%。
(4)213农林水支出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维持上年预算数。
(5)221住房保障支出46.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同比减少27.04万元,下降37%。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695.10万元,同比同比减少80.85万元,下降10 %。
(2)项目支出118.19万元,同比减少6.9万元,增下降6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695.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同比减少80.85万元,下降10 %,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537.2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7.3%,同比减少73.61万元,增下降12 %;
(2)商品和服务支出96.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9%,同比减少8.99万元,增下降8.5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同比增加1.74元,增长3 %。
2. 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598.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7.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96万元。
(2)公用经费96.8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6.8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6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6.8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 6.99万元,下降6.6%,。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加强机关运行管理,节约运行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1.82万元,同比减少万4.3万元,下降7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82万元,同比减少万4.3万元,下降70 %。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1.8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8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105.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1.61万元、固定资产13.95万元、无形资产0.0001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13.95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180㎡,价值0万元;通用设备147台,价值 11.67万元;家具和用具(办公桌椅)90张,价值2.28万元。
2.无形资产期末数0.0001万元中,包括:土地(面积)180㎡,是以名义金额入账的土地使用权,价值0.0001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5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813.29万元。
2.2025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3个,金额10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6.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重点项目一:自治县人大代表大会会议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0.49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工作报告、财政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及检察院工作报告、监察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并对规划、报告及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审查处理的报告,决定批准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履行职责,直言议政,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围绕全县工作重点,向大会提出涉及政治、经济、社会事业等方面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重点项目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广西三江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和运行工作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0.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接完成立法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走访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立法调研,立法评估,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理,向上汇报向下指导,建档立帐,宣传交流、学习考察,业务培训等相关事宜。拓宽立法联系基层群众,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执法检查评估,组织参与地方社会治理,上报意见建议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学习交流开展培训整理归档,讲好人民民主故事和人大故事。
重点项目三:县级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6.2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二十大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遵循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深入推进法治县建设,紧扣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突出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三项重点,依法履职,务实作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年内,组织代表交叉视察、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围绕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当前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和调研;同时,充分利用人大代表履职实体平台接待选民和人民群众,代表小组座谈会,集体接待群众来听取和反映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加强代表工作,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创新代表活动形式,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努力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上传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