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3-01-29 16:55   
  • 字体大小:[
  • ]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6.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检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7.负责自治县保健对象医疗保健工作,负责自治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8.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9.负责指导中医药政策和发展规划,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10.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2023年本部门主要工作计划

1坚持政策稳定,突出抓好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抓好大病专项救治,认真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二是持续做好慢病和家医签约服务管理。不断巩固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质量水平。

三是加强村医配备,综合提升村级医疗服务水平。推动落实“乡聘村用”政策,进一步强化各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加强村医技能培训,借助深圳边检总站医院力量,组织完成村医基本业务、规范诊疗、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医随访服务工作记录及各项工作台账整理等知识培训,为提高村医服务能力水平打下基础。

四是积极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

2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严格医院院感、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管理。各医疗机构坚持预检分诊不放松。充分发挥预检分诊台在发热门诊接诊流程中前哨站预警作用,加强重点人员的检测、监测,确保医院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可疑病患,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二是强化常态化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管控。指导相关单位相关部门、指挥部各工作组做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全力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加快构建免疫屏障。

3持续深化医改,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不断巩固提升医联体“三江模式”建设。通过强化医联体建设,进一步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整体水平。

4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二是积极开展中医药侗乡行和中医药健康文化宣传活动。三是推动中医药创新发展。启动“名中医工作站”、“广西名中医周晓玲工作站”暨“中医中药中国行”等建设项目,以提高专科内涵建设为核心开展对口指导工作;继续巩固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推动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

5多方位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一是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一、二期),县中医医院侗医馆二期传承楼建设项目,三江县人民医院医养中心项目,独峒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落地见效。编制和完善我县卫生领域“十四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工作,推进2023年卫健系统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务人员综合素质。通过参加医学院校双选会招聘、事业公招、人才引进(柔性引进)、定向培养、自主招聘等渠道广纳贤才,不断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侗乡人才小高地建设、“杏林圣手”人才小高地医疗技能大比拼竞赛活动“以优带新”“以强扶弱”,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努力为健康三江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三是“互联网+医疗”优化发展。县级三大医院利用“互联网+诊疗”远程系统与乡镇卫生院DR机端口完成互联互通。实现了“检验、影像、心电”远程诊断和电子病历与15个乡镇卫生院远程实时共享、互通、实时传输,可通过视频“面对面”问诊;161个行政村卫生室的电子政务外网工程正在筹备建设中。

6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开展重大疾病防制。

二是做好妇女儿童健康工作。

三是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

四是开展职业健康服务工作。

五是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和防溺水知识培训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应急救护知识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进“健康三江”。

7积极推进一老一小政策落实,全生命周期服务整体升级

一是持续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老年活动中心,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出台《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依法查处养老机构涉医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养老机构中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以社区、村屯为重心,继续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家养老医疗保健签约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的硬性工作指标。

二是全面落实三孩政策。积极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重大决策部署。

三是积极推进托育机构多元化发展。制定《三江侗族自治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工作方案》,联合多部门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托育行业标准。

8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建设。2023年计划继续通过参加医学院校双选会招聘、人才引进(柔性引进)、事业公招、定向培养、自主招聘等渠道将各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的空编进行岗位人员增补计划,逐渐减轻县、乡医疗机构“有编无人”现状。落实好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工作。以打造临床医学“人才小高地”为突破口,逐步推进2019—2025年“人才小高地”五年建设设想计划,大力实施“人才强医”战略,努力抓好人才队伍建设“育、引、用”,破解我县医疗卫生人才短缺问题。

9、加强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督。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监督检查,做好综合监管结果运用。切实加强医疗行风建设,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广西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完成1家公立医院的巡查,继续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深化“平安医院”建设。

10、加强人口家庭管理,升级“一老一小”服务。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试点,进一步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持续开展人口监测项目,落实好计生奖扶服务工作,增强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部门及所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的基本情况

(1)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内设10个股室:1、党组书记、局长室,2、副局长室,3、党政办公室,4、人事与财务股,5、规划发展、法规与信息化股,6、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股,7、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股,8、基层卫生与爱卫股,9、人口检测与老龄健康股,10、县纪委监察委驻卫生健康局局纪检组。

(2)参公单位1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3)事业单位1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县级公立医院3个: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5个:古宜镇卫生院、程村乡卫生院、丹洲镇卫生院、斗江镇卫生院、八江镇卫生院、林溪镇中心卫生院、独峒镇中心卫生院、良口乡中心卫生院、富禄乡中心卫生院、梅林乡卫生院、老堡乡卫生院、洋溪乡卫生院、同乐乡卫生院、高基乡卫生院、和平乡卫生院。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1)卫生健康机构(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数9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后勤服务工勤编制1人。在职14人,其中:公务员14人(四级调研员1人,正科1人、二级主任科员7人、副科1人、四级主任科员1人、一级科员2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高工)。退休人员20人(行政退休20人)。参公事业单位编制数14人,实有事业参公在职10人(副科1人、三级主任科员1人,四级主任科员5人,一级科员科员3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64人,实有事业在职人员63人。

2县级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编制数1234人,实有在职人数1301人,其中:在职在编人数584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717人。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5个乡镇卫生院)编制数431人,实有在职人数721人,其中:在职在编人数465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256人。



第二部分  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95521862.95元,比上年增加93767424.53元,增长18.69%;总支出595521862.95元,比上年增加93767424.53元,增长18.69%。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95521862.95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993906.71元,比上年增加16066001.94元,增长20.1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998958.60元,比上年减少3931990.40元,下降35.97%。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62770917.16元,同比增加62770917.16元,增长100%。

4.事业收入406899591.98元,同比减少995992.67元,下降0.24%。

5.上年结转结余22858488.50元,同比增加22858488.50元,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22858488.50元,同比增加22858488.50元,增长100%。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投入医疗卫生项目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主要原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因此2023年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数比上年相应减少。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原因:乡镇卫生院事业收入纳入专户管理

4、事业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成本增加,因此2023年事业收入比上年稍微下降。

5、上年结转结余增加原因:根据预算编制要求,上年结转结余纳入预算管理。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5521862.95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52622.36元,占支出总预算27.26%,同比增加433169240.59元,增长14.14%;项目支出433169240.59元,占支出总预算72.74%,同比增加73654528.97元,增长20.49%。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增加疫情防控投入设备购置、医疗物资等;二是财政增加投入村卫生室村医工作补助等。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25851353.81元,比上年增加34992500.04元,增长38.51%;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25851353.81元,比上年增加34992500.04元,增长38.5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8类社会保缴和就业支出12132285.42元,占支出总预算12.64%,同比增加1118545.51元,增长10.16%。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80585770.81元,占支出总预算83.95%,同比增加13033899.09元,增长19.29%。

(3)221类住房保障支出3275850.48元。占支出总预算3.41%,同比增加1913557.34元,增长140.47%。

2.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72004180.96元,占支出总预算75.01%,同比增加10643471.05元,增长17.35%。

(2)项目支出预算23989725.75元,占支出总预算24.99%,同比增加5422530.89元,增长29.2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1.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72004180.96元,占支出总预算75.01%,同比增加10643471.05元,增长17.35%,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67246027.8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39%,同比增加10697770.21元,增长18.92%;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420259.57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36%,同比减少145509.29元,下降5.67%;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37893.5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25%,同比增加91210.13元,增长4.06%。

2.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69583921.3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246027.8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37893.56元。

(2)公用经费2420259.57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20259.57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31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8100.0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000.0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98958.60元,其中:基本支出0   元;项目支出6998958.6元,同比减少3931990.40元,下降35.97%。其中:

212类城乡社区支出6998958.6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医院向银行融资贷款建设资金财政贴息金额逐年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0348.62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22677.36元,下降11.99%,减少原因:厉行节约,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下调。

另外,2023年县卫生健康局下属19个事业单位(其中财政差额拨款单位17个),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19910.95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2831.93元,下降1.48%,增加的原因是支出功能分类统计口径变化。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业务计划,因此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5131405155.14元,其中:流动资产91106552.22元、固定资产4784886476.98元、在建工程255412125.94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4784886476.98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182236.78㎡,价值112850038.14元。

2.单位车辆构成情况

(1)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1辆):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卫健局保留行政执法用车1辆给单位使用,车牌号:桂B3198A,车辆类型:宝骏牌小轿车。

(2)县卫生计生监督所(1辆):有在编公务用车(卫生监督执法用)1辆。2019年12月27日购入桂B172T5,宝骏牌LZW64720W6A经济型车1辆。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辆):车辆类型:东风救护车LGB28XJAQ3S、普通客车金杯SY6521DSZ、江铃全顺JX5036XLLMK疫苗冷链车。

      (4)县级公立医院:

县人民医院:单位实有车辆11辆,其中行政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医院行政公务交通用车。救护车10辆,专用于医疗急救业务交通用车。车辆详细情况如下:

①2009年4月购入桂B93775荣威CSA7180AB-DL(公务用车);

②2018年3月接受捐赠桂B UY129福田牌救护车BJ5039XJH-A5;

③2010年11月购入桂B96150广西柳州东风救护车LZ5030XJHAQ7X;

④2014年4月购入桂BSJ120长安福德救护车JX5039XJHMCB;

⑤2014年6月购入桂BSJ182长安福德救护车JX5044XJHMCB;

⑥2014年6月购入桂BSJ183长安福德救护车JX5044XJHMCB。

⑦2019年6月搬迁庆典接受捐赠桂B9015星通牌救护车XTP5042XJH0。

⑧2020年6月份接受捐赠桂BSX018东方牌救护车LZ5031XJHWQ20AA。

⑨2020年7月份接受捐赠桂B589SO江玲牌救护车JX5045XJIIMKM。

县中医医院: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5辆,主要用于患者急救。

县妇幼保健院:①2006年10月购入一辆车牌号为桂B91627,车辆编制号为桂G9-00267,车辆用途为执法执勤用车及特殊专用车车辆,车辆类型为其他,车辆型号为风行Z5026XJHQ9GLH菱通2.0救护车。

2009年8月购入一辆车牌号为桂B95698,无车辆编制证,车辆用途为事业单位用车,车辆类型为其他,车辆型号为厦门金旅LFLBBGC59A004309。

③2013年7月购入一辆车牌号为桂BOZ780,车辆编制证号:0034438,车辆用途为事业单位用车,车辆类型为其他,车辆型号为东风LZ6470AQAS。

④2017年6月购入一辆车牌号为桂B93B81,车辆编制证号:1019929,车辆用途为执法执勤用车及特殊专用车,车辆类型为其他,车辆型号为福田牌BJ5039XJH-A5。

⑤2010年12月购入一辆车牌号为桂B3F814(原县计生站车牌桂B96073),无车辆编制证,车辆用途为事业单位用车,车辆类型为其他,车辆型号为依维柯牌NJ5045XSYNS。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古宜镇卫生院:单位实有2辆救护车,其中:无编制2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程村乡卫生院:单位实有1辆救护车,其中:有编制1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丹洲镇卫生院:单位实有3辆救护车,其中:有编制1辆,待报废2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斗江镇卫生院:单位实有3辆救护车,其中:有编制2辆,无编制1辆,其中有编制车1辆已经报废,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八江镇卫生院:单位实有4辆救护车,其中:有编制3辆,无编制1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林溪镇中心卫生院:单位实有2辆救护车,有编制2辆,报废1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独峒镇中心卫生院:单位实有4辆车,其中:有编制4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富禄乡中心卫生院:单位实有2辆救护车,其中:无编制2 辆,   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 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老堡乡卫生院: 老堡卫生院实有车辆3辆,其中:一辆是特殊车辆(120),两辆其他车辆(含一辆损毁不能用的),用于公共卫生下乡和运送病人等。

良口乡中心卫生院:单位实有3辆车,其中:有编制3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洋溪乡卫生院:单位实有3辆车,其中:有编制3辆,母婴车一辆,120救护车一辆,小马家医使用车一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同乐乡卫生院:单位实有4辆救护车,其中:无编制4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梅林乡卫生院:单位实有编制车2辆,1辆救护车,1辆家医车,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高基乡卫生院:单位实有2辆救护车,其中:有编制1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和平乡卫生院:单位实有编制车3辆,1辆救护车,一辆家医车,1辆待报废旅行车(小),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  时使用的。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3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595521862.95元。

2.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10个,金额155668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566855元。具体项目如下:

县卫生健康局:9个项目金额14271545.00元

(1)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投保经费379550.00元;

(2)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医生接生员)养老生活补助817995.00元;

(3)非财政拨款单位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1200000.00元;

(4)计生对象(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9500000.00元;

(5)县域内70岁老龄人免费乘车服务补贴400000.00元;

(6)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县级配套经费405310.00元;

(7)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经费384000.00万元;

     (8)2023年计生对象(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参加农村新型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缴费经费1240000.00元;

      (9)2023年新兵县级体检经费350000.00元;

      (10)疫情防控工作经费890000元

(说明:上述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上传预算报表9张



【打印正文】
分享本文至:
×
×

2023

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3-01-29 16:55

来源: 县财政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6.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检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7.负责自治县保健对象医疗保健工作,负责自治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8.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9.负责指导中医药政策和发展规划,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10.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2023年本部门主要工作计划

1坚持政策稳定,突出抓好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抓好大病专项救治,认真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二是持续做好慢病和家医签约服务管理。不断巩固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质量水平。

三是加强村医配备,综合提升村级医疗服务水平。推动落实“乡聘村用”政策,进一步强化各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加强村医技能培训,借助深圳边检总站医院力量,组织完成村医基本业务、规范诊疗、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医随访服务工作记录及各项工作台账整理等知识培训,为提高村医服务能力水平打下基础。

四是积极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

2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严格医院院感、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管理。各医疗机构坚持预检分诊不放松。充分发挥预检分诊台在发热门诊接诊流程中前哨站预警作用,加强重点人员的检测、监测,确保医院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可疑病患,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二是强化常态化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管控。指导相关单位相关部门、指挥部各工作组做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全力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加快构建免疫屏障。

3持续深化医改,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不断巩固提升医联体“三江模式”建设。通过强化医联体建设,进一步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整体水平。

4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二是积极开展中医药侗乡行和中医药健康文化宣传活动。三是推动中医药创新发展。启动“名中医工作站”、“广西名中医周晓玲工作站”暨“中医中药中国行”等建设项目,以提高专科内涵建设为核心开展对口指导工作;继续巩固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推动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

5多方位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一是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一、二期),县中医医院侗医馆二期传承楼建设项目,三江县人民医院医养中心项目,独峒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落地见效。编制和完善我县卫生领域“十四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工作,推进2023年卫健系统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务人员综合素质。通过参加医学院校双选会招聘、事业公招、人才引进(柔性引进)、定向培养、自主招聘等渠道广纳贤才,不断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侗乡人才小高地建设、“杏林圣手”人才小高地医疗技能大比拼竞赛活动“以优带新”“以强扶弱”,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努力为健康三江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三是“互联网+医疗”优化发展。县级三大医院利用“互联网+诊疗”远程系统与乡镇卫生院DR机端口完成互联互通。实现了“检验、影像、心电”远程诊断和电子病历与15个乡镇卫生院远程实时共享、互通、实时传输,可通过视频“面对面”问诊;161个行政村卫生室的电子政务外网工程正在筹备建设中。

6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开展重大疾病防制。

二是做好妇女儿童健康工作。

三是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

四是开展职业健康服务工作。

五是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和防溺水知识培训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应急救护知识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进“健康三江”。

7积极推进一老一小政策落实,全生命周期服务整体升级

一是持续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老年活动中心,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出台《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依法查处养老机构涉医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养老机构中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以社区、村屯为重心,继续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家养老医疗保健签约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的硬性工作指标。

二是全面落实三孩政策。积极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重大决策部署。

三是积极推进托育机构多元化发展。制定《三江侗族自治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工作方案》,联合多部门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托育行业标准。

8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建设。2023年计划继续通过参加医学院校双选会招聘、人才引进(柔性引进)、事业公招、定向培养、自主招聘等渠道将各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的空编进行岗位人员增补计划,逐渐减轻县、乡医疗机构“有编无人”现状。落实好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工作。以打造临床医学“人才小高地”为突破口,逐步推进2019—2025年“人才小高地”五年建设设想计划,大力实施“人才强医”战略,努力抓好人才队伍建设“育、引、用”,破解我县医疗卫生人才短缺问题。

9、加强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督。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监督检查,做好综合监管结果运用。切实加强医疗行风建设,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广西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完成1家公立医院的巡查,继续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深化“平安医院”建设。

10、加强人口家庭管理,升级“一老一小”服务。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试点,进一步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持续开展人口监测项目,落实好计生奖扶服务工作,增强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部门及所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的基本情况

(1)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内设10个股室:1、党组书记、局长室,2、副局长室,3、党政办公室,4、人事与财务股,5、规划发展、法规与信息化股,6、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股,7、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股,8、基层卫生与爱卫股,9、人口检测与老龄健康股,10、县纪委监察委驻卫生健康局局纪检组。

(2)参公单位1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3)事业单位1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县级公立医院3个: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5个:古宜镇卫生院、程村乡卫生院、丹洲镇卫生院、斗江镇卫生院、八江镇卫生院、林溪镇中心卫生院、独峒镇中心卫生院、良口乡中心卫生院、富禄乡中心卫生院、梅林乡卫生院、老堡乡卫生院、洋溪乡卫生院、同乐乡卫生院、高基乡卫生院、和平乡卫生院。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1)卫生健康机构(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数9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后勤服务工勤编制1人。在职14人,其中:公务员14人(四级调研员1人,正科1人、二级主任科员7人、副科1人、四级主任科员1人、一级科员2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高工)。退休人员20人(行政退休20人)。参公事业单位编制数14人,实有事业参公在职10人(副科1人、三级主任科员1人,四级主任科员5人,一级科员科员3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64人,实有事业在职人员63人。

2县级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编制数1234人,实有在职人数1301人,其中:在职在编人数584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717人。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5个乡镇卫生院)编制数431人,实有在职人数721人,其中:在职在编人数465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256人。



第二部分  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95521862.95元,比上年增加93767424.53元,增长18.69%;总支出595521862.95元,比上年增加93767424.53元,增长18.69%。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95521862.95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993906.71元,比上年增加16066001.94元,增长20.1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998958.60元,比上年减少3931990.40元,下降35.97%。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62770917.16元,同比增加62770917.16元,增长100%。

4.事业收入406899591.98元,同比减少995992.67元,下降0.24%。

5.上年结转结余22858488.50元,同比增加22858488.50元,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22858488.50元,同比增加22858488.50元,增长100%。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投入医疗卫生项目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主要原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因此2023年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数比上年相应减少。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原因:乡镇卫生院事业收入纳入专户管理

4、事业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成本增加,因此2023年事业收入比上年稍微下降。

5、上年结转结余增加原因:根据预算编制要求,上年结转结余纳入预算管理。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5521862.95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52622.36元,占支出总预算27.26%,同比增加433169240.59元,增长14.14%;项目支出433169240.59元,占支出总预算72.74%,同比增加73654528.97元,增长20.49%。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增加疫情防控投入设备购置、医疗物资等;二是财政增加投入村卫生室村医工作补助等。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25851353.81元,比上年增加34992500.04元,增长38.51%;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25851353.81元,比上年增加34992500.04元,增长38.5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8类社会保缴和就业支出12132285.42元,占支出总预算12.64%,同比增加1118545.51元,增长10.16%。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80585770.81元,占支出总预算83.95%,同比增加13033899.09元,增长19.29%。

(3)221类住房保障支出3275850.48元。占支出总预算3.41%,同比增加1913557.34元,增长140.47%。

2.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72004180.96元,占支出总预算75.01%,同比增加10643471.05元,增长17.35%。

(2)项目支出预算23989725.75元,占支出总预算24.99%,同比增加5422530.89元,增长29.2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1.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72004180.96元,占支出总预算75.01%,同比增加10643471.05元,增长17.35%,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67246027.8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39%,同比增加10697770.21元,增长18.92%;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420259.57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36%,同比减少145509.29元,下降5.67%;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37893.5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25%,同比增加91210.13元,增长4.06%。

2.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69583921.3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246027.8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37893.56元。

(2)公用经费2420259.57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20259.57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31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8100.0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000.0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98958.60元,其中:基本支出0   元;项目支出6998958.6元,同比减少3931990.40元,下降35.97%。其中:

212类城乡社区支出6998958.6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医院向银行融资贷款建设资金财政贴息金额逐年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0348.62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22677.36元,下降11.99%,减少原因:厉行节约,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下调。

另外,2023年县卫生健康局下属19个事业单位(其中财政差额拨款单位17个),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19910.95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2831.93元,下降1.48%,增加的原因是支出功能分类统计口径变化。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业务计划,因此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5131405155.14元,其中:流动资产91106552.22元、固定资产4784886476.98元、在建工程255412125.94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4784886476.98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182236.78㎡,价值112850038.14元。

2.单位车辆构成情况

(1)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1辆):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卫健局保留行政执法用车1辆给单位使用,车牌号:桂B3198A,车辆类型:宝骏牌小轿车。

(2)县卫生计生监督所(1辆):有在编公务用车(卫生监督执法用)1辆。2019年12月27日购入桂B172T5,宝骏牌LZW64720W6A经济型车1辆。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辆):车辆类型:东风救护车LGB28XJAQ3S、普通客车金杯SY6521DSZ、江铃全顺JX5036XLLMK疫苗冷链车。

      (4)县级公立医院:

县人民医院:单位实有车辆11辆,其中行政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医院行政公务交通用车。救护车10辆,专用于医疗急救业务交通用车。车辆详细情况如下:

①2009年4月购入桂B93775荣威CSA7180AB-DL(公务用车);

②2018年3月接受捐赠桂B UY129福田牌救护车BJ5039XJH-A5;

③2010年11月购入桂B96150广西柳州东风救护车LZ5030XJHAQ7X;

④2014年4月购入桂BSJ120长安福德救护车JX5039XJHMCB;

⑤2014年6月购入桂BSJ182长安福德救护车JX5044XJHMCB;

⑥2014年6月购入桂BSJ183长安福德救护车JX5044XJHMCB。

⑦2019年6月搬迁庆典接受捐赠桂B9015星通牌救护车XTP5042XJH0。

⑧2020年6月份接受捐赠桂BSX018东方牌救护车LZ5031XJHWQ20AA。

⑨2020年7月份接受捐赠桂B589SO江玲牌救护车JX5045XJIIMKM。

县中医医院: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5辆,主要用于患者急救。

县妇幼保健院:①2006年10月购入一辆车牌号为桂B91627,车辆编制号为桂G9-00267,车辆用途为执法执勤用车及特殊专用车车辆,车辆类型为其他,车辆型号为风行Z5026XJHQ9GLH菱通2.0救护车。

2009年8月购入一辆车牌号为桂B95698,无车辆编制证,车辆用途为事业单位用车,车辆类型为其他,车辆型号为厦门金旅LFLBBGC59A004309。

③2013年7月购入一辆车牌号为桂BOZ780,车辆编制证号:0034438,车辆用途为事业单位用车,车辆类型为其他,车辆型号为东风LZ6470AQAS。

④2017年6月购入一辆车牌号为桂B93B81,车辆编制证号:1019929,车辆用途为执法执勤用车及特殊专用车,车辆类型为其他,车辆型号为福田牌BJ5039XJH-A5。

⑤2010年12月购入一辆车牌号为桂B3F814(原县计生站车牌桂B96073),无车辆编制证,车辆用途为事业单位用车,车辆类型为其他,车辆型号为依维柯牌NJ5045XSYNS。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古宜镇卫生院:单位实有2辆救护车,其中:无编制2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程村乡卫生院:单位实有1辆救护车,其中:有编制1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丹洲镇卫生院:单位实有3辆救护车,其中:有编制1辆,待报废2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斗江镇卫生院:单位实有3辆救护车,其中:有编制2辆,无编制1辆,其中有编制车1辆已经报废,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八江镇卫生院:单位实有4辆救护车,其中:有编制3辆,无编制1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林溪镇中心卫生院:单位实有2辆救护车,有编制2辆,报废1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独峒镇中心卫生院:单位实有4辆车,其中:有编制4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富禄乡中心卫生院:单位实有2辆救护车,其中:无编制2 辆,   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 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老堡乡卫生院: 老堡卫生院实有车辆3辆,其中:一辆是特殊车辆(120),两辆其他车辆(含一辆损毁不能用的),用于公共卫生下乡和运送病人等。

良口乡中心卫生院:单位实有3辆车,其中:有编制3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洋溪乡卫生院:单位实有3辆车,其中:有编制3辆,母婴车一辆,120救护车一辆,小马家医使用车一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同乐乡卫生院:单位实有4辆救护车,其中:无编制4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梅林乡卫生院:单位实有编制车2辆,1辆救护车,1辆家医车,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高基乡卫生院:单位实有2辆救护车,其中:有编制1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和平乡卫生院:单位实有编制车3辆,1辆救护车,一辆家医车,1辆待报废旅行车(小),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  时使用的。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3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595521862.95元。

2.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10个,金额155668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566855元。具体项目如下:

县卫生健康局:9个项目金额14271545.00元

(1)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投保经费379550.00元;

(2)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医生接生员)养老生活补助817995.00元;

(3)非财政拨款单位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1200000.00元;

(4)计生对象(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9500000.00元;

(5)县域内70岁老龄人免费乘车服务补贴400000.00元;

(6)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县级配套经费405310.00元;

(7)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经费384000.00万元;

     (8)2023年计生对象(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参加农村新型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缴费经费1240000.00元;

      (9)2023年新兵县级体检经费350000.00元;

      (10)疫情防控工作经费890000元

(说明:上述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上传预算报表9张




版权所有 广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府
地址/AD: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江峰街7号
政府热线:0772-8612234 维护电话:0772-8611297
网站标识码:450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