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02-08 11:2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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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和实施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起草有关水利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2.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组织制定、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和自治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自治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自治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3.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

4.负责自治县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执行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自治县水资源保护工作。

6.指导水行政执法,配合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做好水事违法案件的处罚工作。协调、解决水事纠纷。

7.审查水利基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负责水利科技成果管理及技术推广,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申报经批准后,负责监督实施。

8.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9.负责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堤防的安全监管。

10.组织协调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12.承担自治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

13.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开发中长期规划和计划项目的编报工作,制定移民工作管理办法,并督促组织实施。

14.指导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指导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工作,指导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15.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自治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江河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2021年工作目标。

1.我们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督促项目乡镇、村委做好项目点的落实,按照项目施工管理实施方案加强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力度推进项目建设,着力抓好在建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确保项目如期竣工结算。

2.加大对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的监测管理工作。并加强水土保持规费的征缴力度,努力做好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工作。

3.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加强各级河长巡河履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大河流治理。着力整治污水直排、垃圾乱倒、河岸违法建设和治理黑臭水体、河面垃圾、河岸生态,确保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强化河道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河道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4.着力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好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工作,加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管理工作,加强水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力度,改善项目区的生活、工农业生产条件及生态环境。

5.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对水利项目建设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质量监督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落实技术人员包点对工程施工严把质量关,全面推进水利项目建设。

6.继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水利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全面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坚决杜绝水利安全生产事故。

7.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洋溪水利梅林航电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和征地拆迁工作

8.继续加强后扶直补资金发放工作。认真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保证后扶直补资金安全封闭运行,确保直补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结存的直补资金要及时统计出来,并及时指导村民小组按规定使用。

9.认真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开展自然减员核查工作,要认真梳理,严格审核,确保应减尽减,精准核销。对登记到户到人的后期扶持人口,以移民户为单位实行动态管理,要强化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核定的指导、督促、复核、汇总等工作。

10.做好后期扶持资金绩效工作。及时填制上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年度预算项目绩效指标相关数据,真实完整地反映项目实施成果效益,高度重视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自觉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的调查访谈和核验工作,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补齐项目相关档案资料,确保绩效评价取得良好效果。

11.谋划 “十四五”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结合乡村振兴,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补短板,惠民生,做好“十四五”规划。

12.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率。

13.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库区安全和谐稳定。

14.全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做好衔。

15.加强党建工作,为统领移民提供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情况

    水利局是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二层机构水库移民事务中心是县水利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公管理)。

内设股室:局长室、书记室、副局长室、党政办公室、财务室、水利工程建设发展中心、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水土保持站、水利水资源事务站、河长制工作促进中心、水库移民事务管理中心。

内设职能股室人员配置情况:局长室(1人)、书记室(1人)、副局长室(2人)、局办公室(3人)、财务室(4人)、水利工程建设发展中心(8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8人)、水土保持站(4人)、水利水资源事务站(5人)、河长制工作促进中心(5人)、水库移民事务管理中心。

(二)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水利局本级预算单位:

1.单位编制情况:编制37,其中:行政编制6工勤编1个,参公23,事业7

2.单位人员情况: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8人,其中:公务员5人,(享受副处1人,正科2人、副科2人);全额参公事业33人(其中:参公26人、事业7人)。

3.离退人员情况:离退休人员19

4.其他人员情况:遗属生活补助人员3

5.预算科目:213类

6.单位车辆构成情况急车辆1台

二层机构水库移民事务管理中心预算单位:

1.单位编制情况: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含事业参公管理):7人。

2.单位人员情况:实有在职9人,其中:

①参公管理人员5人(正科3人、副科2人)。

②事业全额4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中级职称2人),普工1人。

3.退休人员情况:退休人员3人,其中:科员及以上2人,工勤1人(普通工)。

4.其他人员情况:编外聘用人员3人;遗属补助(子女)1人。




第二部分:三江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的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2670929.63元,比上年减少4673101.05元,下降8.15%;总支出52670929.63元,比上年减少4673101.05元,下降8.15%。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2670929.63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414129.63元,比上年减少11873101.05元,下降33.65%。

1)经费拨款22657719.63元,同比减少11813511.05元,下降34.27%。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56410元,同比减少59590元,下降7.30%,其中:

①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金480410元,同比减少55590元,下降10.37%;

②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76000元,同比减少4000元,下降1.43%;

2.政府性基金拨款29256800元,同比增加7200000元,增长32.64%。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减主要原因:强化依法依规,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水保费。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减主要原因:强化依法依规,加大生产建设水资源费。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670929.63元,其中:基本支出7858919.63元,占支出总预算14.92%,同比减少113511.05元,下降1.42%;项目支出44812010元,占支出总预算85.08%,同比减少4559590元,下降9.24%。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及项目资金减少等。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52670929.63元,比上年减少11873101.05元,下降33.65%;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52670929.63元,比上年减少11873101.05元,下降33.65%。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56800元,占支出总预算55.55%,同比增加7200000元,增长32.64%。

2.213类农林水支出23414129.63元,占支出总预算44.45%,同比减少11873101.05元,下降33.65%。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7858919.63元,占支出预算14.92%,同比减少113511.05元,下降1.42%,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220873.3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16%,同比增加37845.51元,增长0.61%;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33563.9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同比减少154899.17元,下降10.41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4482.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87%,同比增加3542.61元,增长1.18%。

2.项目支出预算15555210元,占支出总预算29.53%,同比减少11759590元,下降43.05%。其中:

1)经常性项目190641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2.26%,同比减少1126410元,下降144.41%;

2)一次性项目136488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7.74%,同比减少12886000下降48.56%;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6525355.6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20873.3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4482.3

2.公用经费1333563.98。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33563.98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256800元,其中:项目支出29256800元,同比增加7200000元,增长32.64%。其中:

208类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9256800元,同比增加7200000元,增长32.6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自治区下达2021年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计划数比上年多。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2750元,同比减少   17100元,下降28.5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19750元,同比减少500元,下降2.47%。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00元,同比减少16600元,下降41.92%。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节约运行维护费开支。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水利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33563.98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54899.17元,下降10.41%。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减少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64500元,同比增加12500元,增长24.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4500元,同比增加12500元,增长24.04%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64500其中:货物类采购645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10,415.78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51.62 万元、固定资产52.82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52.82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1,689.59㎡,价值30.03 万元;通用设备87台,价值16.85万元;专用设备7台,价值2.31万元。

2.本部门(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辆,实有1辆,价值20.56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1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52670929.63元。

2.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金额85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50000元。具体项目如下:

1)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经费项目,金额8500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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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三江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2-08 11:25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和实施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起草有关水利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2.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组织制定、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和自治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自治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自治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3.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

4.负责自治县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执行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自治县水资源保护工作。

6.指导水行政执法,配合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做好水事违法案件的处罚工作。协调、解决水事纠纷。

7.审查水利基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负责水利科技成果管理及技术推广,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申报经批准后,负责监督实施。

8.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9.负责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堤防的安全监管。

10.组织协调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12.承担自治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

13.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开发中长期规划和计划项目的编报工作,制定移民工作管理办法,并督促组织实施。

14.指导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指导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工作,指导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15.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自治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江河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2021年工作目标。

1.我们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督促项目乡镇、村委做好项目点的落实,按照项目施工管理实施方案加强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力度推进项目建设,着力抓好在建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确保项目如期竣工结算。

2.加大对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的监测管理工作。并加强水土保持规费的征缴力度,努力做好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工作。

3.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加强各级河长巡河履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大河流治理。着力整治污水直排、垃圾乱倒、河岸违法建设和治理黑臭水体、河面垃圾、河岸生态,确保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强化河道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河道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4.着力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好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工作,加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管理工作,加强水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力度,改善项目区的生活、工农业生产条件及生态环境。

5.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对水利项目建设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质量监督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落实技术人员包点对工程施工严把质量关,全面推进水利项目建设。

6.继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水利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全面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坚决杜绝水利安全生产事故。

7.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洋溪水利梅林航电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和征地拆迁工作

8.继续加强后扶直补资金发放工作。认真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保证后扶直补资金安全封闭运行,确保直补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结存的直补资金要及时统计出来,并及时指导村民小组按规定使用。

9.认真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开展自然减员核查工作,要认真梳理,严格审核,确保应减尽减,精准核销。对登记到户到人的后期扶持人口,以移民户为单位实行动态管理,要强化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核定的指导、督促、复核、汇总等工作。

10.做好后期扶持资金绩效工作。及时填制上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年度预算项目绩效指标相关数据,真实完整地反映项目实施成果效益,高度重视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自觉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的调查访谈和核验工作,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补齐项目相关档案资料,确保绩效评价取得良好效果。

11.谋划 “十四五”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结合乡村振兴,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补短板,惠民生,做好“十四五”规划。

12.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率。

13.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库区安全和谐稳定。

14.全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做好衔。

15.加强党建工作,为统领移民提供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情况

    水利局是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二层机构水库移民事务中心是县水利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公管理)。

内设股室:局长室、书记室、副局长室、党政办公室、财务室、水利工程建设发展中心、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水土保持站、水利水资源事务站、河长制工作促进中心、水库移民事务管理中心。

内设职能股室人员配置情况:局长室(1人)、书记室(1人)、副局长室(2人)、局办公室(3人)、财务室(4人)、水利工程建设发展中心(8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8人)、水土保持站(4人)、水利水资源事务站(5人)、河长制工作促进中心(5人)、水库移民事务管理中心。

(二)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水利局本级预算单位:

1.单位编制情况:编制37,其中:行政编制6工勤编1个,参公23,事业7

2.单位人员情况: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8人,其中:公务员5人,(享受副处1人,正科2人、副科2人);全额参公事业33人(其中:参公26人、事业7人)。

3.离退人员情况:离退休人员19

4.其他人员情况:遗属生活补助人员3

5.预算科目:213类

6.单位车辆构成情况急车辆1台

二层机构水库移民事务管理中心预算单位:

1.单位编制情况: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含事业参公管理):7人。

2.单位人员情况:实有在职9人,其中:

①参公管理人员5人(正科3人、副科2人)。

②事业全额4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中级职称2人),普工1人。

3.退休人员情况:退休人员3人,其中:科员及以上2人,工勤1人(普通工)。

4.其他人员情况:编外聘用人员3人;遗属补助(子女)1人。




第二部分:三江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的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2670929.63元,比上年减少4673101.05元,下降8.15%;总支出52670929.63元,比上年减少4673101.05元,下降8.15%。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2670929.63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414129.63元,比上年减少11873101.05元,下降33.65%。

1)经费拨款22657719.63元,同比减少11813511.05元,下降34.27%。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56410元,同比减少59590元,下降7.30%,其中:

①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金480410元,同比减少55590元,下降10.37%;

②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76000元,同比减少4000元,下降1.43%;

2.政府性基金拨款29256800元,同比增加7200000元,增长32.64%。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减主要原因:强化依法依规,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水保费。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减主要原因:强化依法依规,加大生产建设水资源费。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670929.63元,其中:基本支出7858919.63元,占支出总预算14.92%,同比减少113511.05元,下降1.42%;项目支出44812010元,占支出总预算85.08%,同比减少4559590元,下降9.24%。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及项目资金减少等。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52670929.63元,比上年减少11873101.05元,下降33.65%;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52670929.63元,比上年减少11873101.05元,下降33.65%。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56800元,占支出总预算55.55%,同比增加7200000元,增长32.64%。

2.213类农林水支出23414129.63元,占支出总预算44.45%,同比减少11873101.05元,下降33.65%。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7858919.63元,占支出预算14.92%,同比减少113511.05元,下降1.42%,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220873.3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16%,同比增加37845.51元,增长0.61%;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33563.9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同比减少154899.17元,下降10.41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4482.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87%,同比增加3542.61元,增长1.18%。

2.项目支出预算15555210元,占支出总预算29.53%,同比减少11759590元,下降43.05%。其中:

1)经常性项目190641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2.26%,同比减少1126410元,下降144.41%;

2)一次性项目136488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7.74%,同比减少12886000下降48.56%;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6525355.6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20873.3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4482.3

2.公用经费1333563.98。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33563.98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256800元,其中:项目支出29256800元,同比增加7200000元,增长32.64%。其中:

208类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9256800元,同比增加7200000元,增长32.6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自治区下达2021年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计划数比上年多。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2750元,同比减少   17100元,下降28.5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19750元,同比减少500元,下降2.47%。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00元,同比减少16600元,下降41.92%。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节约运行维护费开支。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水利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33563.98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54899.17元,下降10.41%。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减少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64500元,同比增加12500元,增长24.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4500元,同比增加12500元,增长24.04%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64500其中:货物类采购645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10,415.78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51.62 万元、固定资产52.82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52.82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1,689.59㎡,价值30.03 万元;通用设备87台,价值16.85万元;专用设备7台,价值2.31万元。

2.本部门(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辆,实有1辆,价值20.56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1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52670929.63元。

2.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金额85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50000元。具体项目如下:

1)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经费项目,金额8500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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