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02-08 11:2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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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

2.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负责与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相关的部门进行协商沟通,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解决水库水电移民安置问题的意见或建议。

3.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开发中长期规划和计划项目编报工作;制定移民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工作。

5.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6.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的管理。

7.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工作目标。

1.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洋溪水利梅林航电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和征地拆迁工作。

2.继续加强后扶直补资金发放工作。认真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保证后扶直补资金安全封闭运行,确保直补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结存的直补资金要及时统计出来,并及时指导村民小组按规定使用。

3.认真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开展自然减员核查工作,要认真梳理,严格审核,确保应减尽减,精准核销。对登记到户到人的后期扶持人口,以移民户为单位实行动态管理,要强化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核定的指导、督促、复核、汇总等工作。

4.做好后期扶持资金绩效工作。及时填制上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年度预算项目绩效指标相关数据,真实完整地反映项目实施成果效益,高度重视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自觉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的调查访谈和核验工作,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补齐项目相关档案资料,确保绩效评价取得良好效果。

5.谋划 “十四五”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结合乡村振兴,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补短板,惠民生,做好“十四五”规划。

6.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率

7.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库区安全和谐稳定。

8.全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做好衔接。

9.加强党建工作,为统领移民提供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根据本单位基本职责,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内设三个股室:

1.办公室: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和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以及移民来信来访工作。

2.财务股: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县移民管理工作的财务、统计,检查、审核、协调移民资金等工作。

3.计划安置股: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报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草拟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及农村移民技术培训。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1.单位编制情况:

核定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含事业参公管理):7人。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1名,股室领导3名。

2.单位人员情况:实有在职9人,其中:

①参公管理人员5人(正科3人、副科2人),享受公务交通补贴科级干部5人,750元/月/人。

②事业全额4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中级职称),普工1人。

3)退休人员情况:退休人员3人,其中:主任科员1人,科员1人,工勤1人(普通工)。

4)其他人员情况:编制外临聘人员3人,遗属补助(子女)1人,每月842.00元。

第二部分: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1928979.33元,比上年增加8430088.54元,增长35.87%;总支出31928979.33元,比上年增加8430088.54元,增长35.87%。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1928979.33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72179.33元,比上年增加1230088.54元,增长85.30 %。

经费拨款2672179.33元,同比增加1230088.54元,增长85.30%;其中:县财政拨款2672179.33元,同比增加1230088.54元,增长85.30%。

2.政府性基金拨款29256800.00元,同比增加7200000.00 元,增长32.64 %。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主要原因:①社会保险费及在职公积金基数调整;②增加事业在职绩效考评奖励金额;③上级专项拨入增加。

2. 政府性基金拨款增加主要原因:自治区下达2021年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计划数比上年增加。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928979.33元,其中:基本支出1543379.33元,占支出总预算4.83%,同比增加130088.54元,增长9.20%;项目支出303856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95.17%,同比增加8300000.00元,增长37.58 %。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增加:一是社会保险费及在职公积金基数调整;二是增加事业在职绩效考评奖励金额。

2. 政府性基金拨款增加主要原因: 2021年自治区下达的后期扶持资金比上年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31928979.33元,比上年增加8430088.54元,增长35.87%;总支出31928979.33元,比上年增加8430088.54元,增长35.87%。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2568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91.63%,同比增加7200000.00元,增长32.64 %。

2.213类农林水支出2672179.33元,占支出总预算8.37%,同比增加1230088.54元,增长85.30 %。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543379.33元,占支出总预算4.83%,同比增加130088.54元,增长9.20%,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1268518.5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19%,同比增加153058.47元,增长13.72%;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8431.6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80%,同比减少23452.36元,下降9.31%;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429.1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01%,同比增加482.43元,增长1.05%。

2.项目支出预算1128800元,占支出总预算3.53%,同比增加1100000元,增长38.19 %。其中:

一次性项目11288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53%,同比增加1100000元,增长38.19 %。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1314947.7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8518.5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429.15元。

2.公用经费228431.6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8431.6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2568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9256800.00元,同比增加7200000.00 元,增长32.64 %。其中:

208类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9256800.00元,同比增加7200000.00 元,增长32.64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21年自治区下达的后期扶持资金比上年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50.00元,同比减少500.00元,下降18.1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250.00元,同比减少500.00元,下降18.18%。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公务用车。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水库移民事务中心是三江县水利局管理的一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8431.60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3452.36元,下降9.31%,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精简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二)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同比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 %。2021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业务计划,因此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359.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8.04万元、固定资产121.36万元无形资产10.00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131.36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价值102.75万元;通用设备41台,价值 18.61万元         

2.无形资产期末数10.00万元中,包括:土地(面积)258.80㎡,价值10.0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3192.9万元。

2.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金额0万元。2021年没有达到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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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2-08 11:20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第一部分: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

2.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负责与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相关的部门进行协商沟通,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解决水库水电移民安置问题的意见或建议。

3.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开发中长期规划和计划项目编报工作;制定移民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工作。

5.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6.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的管理。

7.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工作目标。

1.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洋溪水利梅林航电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和征地拆迁工作。

2.继续加强后扶直补资金发放工作。认真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保证后扶直补资金安全封闭运行,确保直补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结存的直补资金要及时统计出来,并及时指导村民小组按规定使用。

3.认真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开展自然减员核查工作,要认真梳理,严格审核,确保应减尽减,精准核销。对登记到户到人的后期扶持人口,以移民户为单位实行动态管理,要强化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核定的指导、督促、复核、汇总等工作。

4.做好后期扶持资金绩效工作。及时填制上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年度预算项目绩效指标相关数据,真实完整地反映项目实施成果效益,高度重视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自觉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的调查访谈和核验工作,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补齐项目相关档案资料,确保绩效评价取得良好效果。

5.谋划 “十四五”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结合乡村振兴,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补短板,惠民生,做好“十四五”规划。

6.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率

7.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库区安全和谐稳定。

8.全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做好衔接。

9.加强党建工作,为统领移民提供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根据本单位基本职责,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内设三个股室:

1.办公室: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和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以及移民来信来访工作。

2.财务股: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县移民管理工作的财务、统计,检查、审核、协调移民资金等工作。

3.计划安置股: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报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草拟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及农村移民技术培训。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1.单位编制情况:

核定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含事业参公管理):7人。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1名,股室领导3名。

2.单位人员情况:实有在职9人,其中:

①参公管理人员5人(正科3人、副科2人),享受公务交通补贴科级干部5人,750元/月/人。

②事业全额4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中级职称),普工1人。

3)退休人员情况:退休人员3人,其中:主任科员1人,科员1人,工勤1人(普通工)。

4)其他人员情况:编制外临聘人员3人,遗属补助(子女)1人,每月842.00元。

第二部分: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1928979.33元,比上年增加8430088.54元,增长35.87%;总支出31928979.33元,比上年增加8430088.54元,增长35.87%。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1928979.33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72179.33元,比上年增加1230088.54元,增长85.30 %。

经费拨款2672179.33元,同比增加1230088.54元,增长85.30%;其中:县财政拨款2672179.33元,同比增加1230088.54元,增长85.30%。

2.政府性基金拨款29256800.00元,同比增加7200000.00 元,增长32.64 %。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主要原因:①社会保险费及在职公积金基数调整;②增加事业在职绩效考评奖励金额;③上级专项拨入增加。

2. 政府性基金拨款增加主要原因:自治区下达2021年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计划数比上年增加。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928979.33元,其中:基本支出1543379.33元,占支出总预算4.83%,同比增加130088.54元,增长9.20%;项目支出303856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95.17%,同比增加8300000.00元,增长37.58 %。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增加:一是社会保险费及在职公积金基数调整;二是增加事业在职绩效考评奖励金额。

2. 政府性基金拨款增加主要原因: 2021年自治区下达的后期扶持资金比上年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31928979.33元,比上年增加8430088.54元,增长35.87%;总支出31928979.33元,比上年增加8430088.54元,增长35.87%。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2568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91.63%,同比增加7200000.00元,增长32.64 %。

2.213类农林水支出2672179.33元,占支出总预算8.37%,同比增加1230088.54元,增长85.30 %。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543379.33元,占支出总预算4.83%,同比增加130088.54元,增长9.20%,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1268518.5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19%,同比增加153058.47元,增长13.72%;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8431.6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80%,同比减少23452.36元,下降9.31%;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429.1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01%,同比增加482.43元,增长1.05%。

2.项目支出预算1128800元,占支出总预算3.53%,同比增加1100000元,增长38.19 %。其中:

一次性项目11288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53%,同比增加1100000元,增长38.19 %。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1314947.7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8518.5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429.15元。

2.公用经费228431.6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8431.6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2568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9256800.00元,同比增加7200000.00 元,增长32.64 %。其中:

208类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9256800.00元,同比增加7200000.00 元,增长32.64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21年自治区下达的后期扶持资金比上年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50.00元,同比减少500.00元,下降18.1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250.00元,同比减少500.00元,下降18.18%。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公务用车。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水库移民事务中心是三江县水利局管理的一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8431.60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3452.36元,下降9.31%,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精简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二)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同比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 %。2021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业务计划,因此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359.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8.04万元、固定资产121.36万元无形资产10.00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131.36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价值102.75万元;通用设备41台,价值 18.61万元         

2.无形资产期末数10.00万元中,包括:土地(面积)258.80㎡,价值10.0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3192.9万元。

2.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金额0万元。2021年没有达到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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