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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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6.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检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7.负责自治县保健对象医疗保健工作,负责自治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8.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9.负责指导中医药政策和发展规划,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10.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2021年工作目标。
1.抓好卫生健康系统党建工作。一是发挥好行业党工委作用,加强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医疗技术、法律法规等方面理论知识学习;组织系统各级党组织推进“主题党日+健康扶贫”主题活动,推进健康扶贫进乡入村;三是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培训工作,优化党员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2.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慎终如始、再接再厉,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力度,强化中西医协同,持续开展宣传工作,指导公众和特定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前功尽弃。
3.全面落实各项健康扶贫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全面落实“三个一批”行动;联合多部门积极落实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制度,确保我县贫困患者一个不落的享受国家政策;落实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9种慢病管理及慢病卡的办理及发放、健康档案的维护工作,总人群签约率继续保持30%及以上。
4.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县、乡三级医联体模式,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不断加强对口支援“传帮带”工作;健全完善公立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覆盖“互联网+健康医疗”模式,加大推进18个医疗卫生单位的远程会议培训建设。
5.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继续保持2021年政府投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门诊统筹报销率100%。对乡镇卫生院及村级至少各开展一期基本公卫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完成年度绩效考核及季度督导工作各2次;加强免疫规划、艾滋病疫情监测及疫情管理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等;加大出生缺陷防控力度、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推动为民办实事项目,继续做好孕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确保各项免疫指标达标;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协商共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好县级各种大型活动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应急演练和医学救援演练;积极推进爱国卫生、健康养老、医养结合事业发展。
6.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项目建设。继续推进2020年续建项目进度,抓紧建设县中医医院侗医馆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做好我县卫生领域“十四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工作,推进县人民医院后勤楼建设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医养中心建设项目,县中医医院侗医馆二期传承楼建设项目,乡镇卫生院老年康复保健综合楼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7.加强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督。不断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医疗行风建设,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监督检查。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强力打击医闹现象,建设平安医院。
8.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及发热门诊建设。加强基层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做好院感防控培训,开展疫病防治培训,加强急救能力培训。加强中医药文化和壮瑶医药防病治病知识传播普及。
9.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建设。2021年计划通过公开考试招聘、人才引进、定向培养等渠道县级医疗单位申请使用编制增补人员67名、乡镇10名,力争2021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逐渐减轻县、乡医疗机构“有编无人”现状。以打造临床医学“人才小高地”为突破口,逐步推进2019-2025年“人才小高地”五年建设设想计划,大力实施“人才强医”战略,努力抓好人才队伍建设“育、引、用”,破解我县医疗卫生人才短缺问题。
10.继续抓好妇幼健康、家庭发展及老龄健康工作。持续推进出生缺陷的综合防治及开展两癌筛查工作,推进妇幼健康各项指标的完成。以服务群众为导向做好计划生育常态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
1.部门及所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的基本情况:
(1)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内设10个股室:1、局长、党组书记室,2、副局长室,3、党政办公室,4、人事与财务股,5、规划发展、法规与信息化股,6、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股,7、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股,8、基层卫生与爱卫股,9、人口检测与老龄健康股,10、纪委驻卫计局纪检组。
(2)参公单位1个: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3)事业单位1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县级公立医院3个: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5个:古宜镇卫生院、程村乡卫生院、丹洲镇卫生院、斗江镇卫生院、八江镇卫生院、林溪镇中心卫生院、独峒镇中心卫生院、良口乡中心卫生院、富禄乡中心卫生院、梅林乡卫生院、老堡乡卫生院、洋溪乡卫生院、同乐乡卫生院、高基乡卫生院、和平乡卫生院。
2.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1)卫生健康机构(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数8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后勤服务工勤编制1人。在职10人,其中:公务员9人(四级调研员1人,正科1人、二级主任科员3人、副科3人、四级主任科员1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高工)。退休人员20人(行政退休20人)。参公事业单位编制数14人,实有事业参公在职12人(副科1人、三级主任科员1人,四级主任科员5人,一级科员科员5人)。
(2)县级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编制数660人,实有在职人数1206人,其中:在职在编人数594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612人。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5个乡镇卫生院)编制数495人,实有在职人数600人,其中:在职在编人数453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147人。
3、单位车辆构成情况
本部门(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49辆,实有49辆,其中,轿车5辆,其他车型44辆。
(1)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1辆):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卫健局保留行政执法用车1辆给单位使用,车牌号:桂B3198A,车辆类型:宝骏牌小轿车。
(2)县卫生计生监督所(1辆):有在编公务用车(卫生监督执法用)1辆。2019年12月27日购入桂B172T5,宝骏牌LZW64720W6A经济型车1辆。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辆):车辆类型:东风救护车LGB28XJAQ3S、普通客车金杯SY6521DSZ、江铃全顺JX5036XLLMK疫苗冷链车。
(4)县级公立医院:
县人民医院:单位实有车辆7辆,其中行政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医院行政公务交通用车。救护车6辆,专用于医疗急救业务交通用车。
县中医医院: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5辆,主要用于患者急救。
县妇幼保健院:单位实有车辆4辆:①2006年10月购入一辆车牌号为桂B91627,车辆编制号为桂G9-00267,车辆用途为执法执勤用车及特殊专用车车辆,车辆类型为其他。②2009年8月购入一辆车牌号为桂B95698,无车辆编制证,车辆用途为事业单位用车,车辆类型为其他。③2013年7月购入一辆车牌号为桂BOZ780,车辆编制证号:0034438,车辆用途为事业单位用车,车辆类型为其他。④2017年6月购入一辆车牌号为桂B93B81,车辆编制证号:1019929,车辆用途为执法执勤用车及特殊专用车,车辆类型为其他。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古宜镇卫生院:单位实有1辆救护车,其中:无编制1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
程村乡卫生院:单位实有2辆救护车,其中:有编制1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
丹洲镇卫生院:单位实有2辆救护车,其中:有编制1辆,待报废1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
斗江镇卫生院:单位实有2辆救护车,其中:有编制2辆。
八江镇卫生院:单位实有3辆救护车,其中:有编制3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
林溪镇中心卫生院:单位实有2辆救护车,有编制2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
独峒镇中心卫生院:单位实有3辆车,其中:有编制3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
富禄乡中心卫生院:单位实有1辆救护车,其中:无编制1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
老堡乡卫生院: 老堡卫生院实有车辆2辆,其中:一辆是特殊车辆(120),1辆其他车辆,用于公共卫生下乡和运送病人等。
良口乡中心卫生院:单位实有2辆车,其中:有编制2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
洋溪乡卫生院:单位实有2辆车,其中:有编制2辆,母婴车一辆,120救护车一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
同乐乡卫生院:单位实有3辆救护车,其中:无编制3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
梅林乡卫生院:单位实有编制车1辆,1辆救护车,车辆来源为上级捐赠。
高基乡卫生院:单位实有1辆救护车,其中:有编制1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
和平乡卫生院:单位实有编制车1辆,1辆救护车,车辆来源为上级捐赠。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汇总)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的部门预算报表(汇总)。)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42880437.49元,比上年减少28704285.54元,下降5.02%;总支出542880437.49元,比上年减少28704285.54元,下降5.02%。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42880437.49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7395334.35元,比上年减少46437955.66元,比上年下降26.71 %。
(1)经费拨款126842248.35元,同比减少46991041.66元,下降27.08%。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553086.00元,同比增加271705.20元,增长96.56%%,其中: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53086.00元,同比增加271705.20元,增长96.56%;
2.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415485103.14元,同比增加17733670.12元,增长4.46%,其中:
(1)事业收入391385103.14元,同比增加61851796.72元,增长18.77%;
(2)其他收入24100000.00元,同比减少44112467元,下降34.67%。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不必要的一般支出,因此2021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数比上年相应减少。
2、经费拨款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不必要的一般支出,因此2021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数比上年相应减少。
3、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原来按物价文件收的疫苗存储费是6元,2021年调到10元收费。
4、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收入增加原因:业务项目开展增多,医疗及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提高,就诊病人增多,收入增加。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2880437.49元,其中:基本支出400347757.33元,占支出总预算73.75%,同比减少171236965.70元,下降29.96%;项目支出142532680.16元,占支出总预算26.25%,同比减少108857381.90元,下降43.30%。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不必要的一般支出,因此2021年的支出预算数比上年相应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27395334.35元,比上年减少46437955.66元,比上年下降26.71 %。;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27395334.35元,比上年减少46437955.66元,比上年下降26.71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8类社会保缴和就业支出2681376.54元,占支出总预算0.49%,同比增加2122947.36元,增长380%。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23469387.99元,占支出总预算99.28%,同比减少55129268.87元,下降9.66%。
(3)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244569.82元。占支出总预算0.23%,上年没有纳入此科目核算,没有可比性。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64635474.79元,占支出总预算50.74%,同比增加6046878.09元,增长10.32%,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58084175.9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86%,同比增加5736427.99元,增长10.96%;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4557375.81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05%,同比增加271262.30元,增长6.33%;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93923.0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08%,同比增加39187.80元,增长2%。
(3)2.项目支出预算62759859.56元,占支出总预算49.26%,同比减少52484833.75元,下降45.54%。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60078098.9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084175.9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93923.03元。
2.公用经费4557375.81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557375.81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2100.0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15100.0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000.00元,同比减少72050.00元,下降45.30%。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节约运行维护费开支。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卫生健康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19个事业单位(其中财政差额拨款单位17个),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57375.81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40986.99元,减少9.68%。减少变动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不必要的一般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76490050.00元,同比减少41823685.00元,下降35.3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500.00元,同比增加11500.00元,增长100%;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76478550.00元,同比减少41835185.00元,下降35.36%。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2410000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4100000.00元);分散采购5239005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5239005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70140.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590.08万元、固定资产10857.69万元、在建工程42652.95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10857.69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153711.64㎡,价值10379.19万元。
2.本部门(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49辆,实有49辆,价值478.50万元,其中,轿车5辆,价值92.86万元;其他车型44辆,价值385.64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1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54288.04万元;
2.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金额1459.29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专项补贴资金35万元。
(2)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经费55万元。
(3)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养老生活补助县级经费83.88万元。
(4)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配套经费40.4659万元。
(5)非财政拨款单位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经费98.40万元。
(6)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专项缴费经费56.955元。
(7)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贷款贴息项目,金额1039.59万元。
(8)县中医医院北欧银行贷款(设备购置)还款5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