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0-04-20 16:4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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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三江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三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办、宣传、应急、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局机关固定资产工作,负责绩效考评工作。

2.人事计划财务股

参与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及评价。负责直属单位机构、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和人事档案管理。指导直属单位机构、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和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提出全县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协助开展局机关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工作。

3.种植业管理股

指导农业科研推广和科技试验、示范工作。负责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划定、保护、监督管理和质量监测工作。指导粮食、油料作物和经济作物内部检疫、品种审定、种子(苗)生产认证、种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粮食油料和经济作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旱、涝、冰冻、冷以及主要病虫害等农业生产灾害发生的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协调农产品流通、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与现代化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县“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组织、保护和发展全县农产品品牌的有关工作。管理全县农业农村信息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及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查工作。指导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情、农业统计工作,处理农业灾害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承办技术推广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农用地、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的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协调农科教结合。组织实施农民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农业和农村人才工作。

4.乡村产业发展股

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起草并牵头组织实施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建设及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提出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组织农业招商引资,负责主管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指导农业资源调查、区划和开发利用,搞好农业资源区划跟踪调查、公里网点监测工作。提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协调制定乡村振兴建设规划,开展乡村振兴建设试点示范。负责协调本单位乡村振兴建设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美丽柳州”乡村建设及农业清洁生产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5.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和质量安全与法规股

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参与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协调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食用农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全县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牵头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农机、渔业、畜牧兽医卫生监督管理等农业综合执法。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农资打假。

6.水产畜牧兽医管理股(自治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一是负责拟订渔业发展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生态健康养殖,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指导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引导渔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渔业经济发展。负责各级惠渔政策落实。指导、监督和协调渔政工作,指导落实水域禁渔期制度。协调指导渔业互助保险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组织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监督指导人工增殖放流和水生动植物保护。二是负责起草畜牧业、饲料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工作。指导畜牧业规模化与标准化生产。负责饲料生产企业监管。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组织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管理。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饲料资源开发。三是负责制定全县兽药、兽医医疗器械、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及兽医医政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及动物病原微生物安全和兽用生物制品管理。拟订全县动物疫病防控技术规范、有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动物疫病防控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监督和屠宰行业管理和动物诊疗管理。负责动物疫情管理。

7.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提出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指导农机化生产、组织协调重大农机化生产活动。指导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农机基层服务组织服务规范。负责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农业抗灾救灾用油指标及补贴资金的申报、分配、使用与管理。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跨区作业。

8.农办党建股

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自治县党委领导农业农村工作讲话以及自治县党委农村工作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负责协调和组织对农业和农村工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农村重要典型的宣传报道。组织对自治县党委农业农村重大改革及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督促、协调完成自治县党委领导交办的农业农村工作任务。参与深化农村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参与制订推进深化农村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对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研究提出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机关和二层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二)2020年工作目标。

一、农业农村局:

1、聚焦“一个中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聚焦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个中心,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个字总要求,做到“五个振兴”一体推进,发挥好乡村振兴办公室决策参谋、牵头抓总、协调落实作用,通过“建立工作台账、细化阶段目标、层层压实责任”等举措,明确部门责任,凝聚部门力量,形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大合力,有序推进各专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选准试点村,指导乡镇制定好试点村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着力打造一批高质量的乡村振兴典型示范亮点,充分发挥试点的引领作用,形成乡村建设的良好格局。

2、持续推进农业农村体制机制创新。

(1)按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动员乡镇、村组、驻村工作队员的集中力量推进全县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强对乡镇的业务培训及政策传达,做好时间规划,把握工作进度,紧抓完成质量。规范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明确各级材料整理要求,引导乡镇在工作过程中不断同步完善材料明确县、乡、村、组各级工作职责,相互配合,严格按照程序以及相关工作流程和原则开展工作,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合法权益,力争在2020年全面完成全县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2)为了达到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确权“回头看”工作,不留后遗症,把全县的土地确权证书办成“铁证”, 县确权办全力以赴做好证书纠错及相关补充确权工作。尽快完成档案归档数字化工作。规范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尽快完成档案材料信息数字化工作。及时培训乡(镇)业务人员,尽快完善乡(镇)信息平台的建设。加强质量管控工作。完善质量监管制度,做到程序、措施、监管三到位,确保土地确权成果规范、真实,严把审核公示、合同签订、证书发放等关口,查漏补缺,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落实,确保确权颁证工作顺利完成。

(3)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鼓励发展合作社联合社,加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力度。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试点。

3、突出“四大重点”,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硬任务。

(1)聚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组织打好产业扶贫稳定增收,开展贫困村产业提升行动,通过产业扶贫实现脱贫一批的总体目标。

(2)扎实稳定粮食生产。重点是保面积、提品质、增产能。保面积上,对标粮食安全责任制,制定全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乡到村,通过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扶持发展规模经营,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全县任务完成。提品质上,优化粮食品种品质结构,以发展优质稻为抓手,推广超级稻、再生稻、优质稻等高产高效栽培新技术,提高种粮综合效益。增产能上,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好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等工作,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3)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硬仗。发挥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的作用,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重点推进“一革命五行动”(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治理行动、污水治理行动、农房整治行动、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四好”农村路行动),强化三江流域河道网箱清理,加强境内铁路沿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实施好试点村示范工作,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从典型示范转向面上推开。

(4)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一方面,坚持防控工作不松劲,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联防联控机制,落实落细外堵内防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打好打赢非洲猪瘟持久战、攻坚战,确保不发生新的疫情。另一方面,完善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管理措施,着力稳定生猪基础产能,切实加强猪肉生产和供应保障。

二、农机中心:

1、继续争取落实好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提高农机装备水平,让农民群众得实惠。做好农机补贴资金的争取,加强宣传,引导农民群众购置农业机械。在落实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继续推行事前公开,事后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让农民群众得实惠,把党的惠民政策办成群众满意工程、政府的民心工程。

2、继续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民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措施,加大创建工作力度,积极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继续加大农机牌证核发管理力度,提高农机上牌入户率、驾驶员持证率和农机年检率,从源头上减少农机安全管理漏洞;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深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整治变型拖拉机、外挂车的违法违章行为,以及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

3、继续加强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农机协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农机协会、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民群众购置先进农业机械,参与农田作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项服务,增加群众收入。

4、继续加大整顿和规范农机市场秩序。开展好农机市场打假维权活动,进一步规范农机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积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对各农机销售企业、维修厂(点)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抓好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确保农机人员持证上岗。

5、强化措施,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和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抓好“平安农机”创建以及“四个一”示范创建工作。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坚持常抓不懈,一刻也不放松,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抓好经常性教育。加大农机安全检查力度,严查各类违章行为,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在抓好常规拖拉机驾驶员和专业机手培训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阳光培训”工程和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努力拓展农民群众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6、抓好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工作。在认真抓好机播、机收、秸秆还田、机械植保等项目推广普及的同时,充分利用机具购置补贴政策,重点抓好水稻机播、机收,保肥保水等农机推广应用项目。努力提高全县农机作业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1.农业农村局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的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内设8个职能股,即办公室、人事计划财务股、种植业管理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和质量安全与法规股、水产畜牧兽医管理股(自治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办党建股。

下属县级二层单位13个(其中参公事业4个、财政全额补助事业9个);经费供给方式是全额财政预算拨款 (全额预算管理单位13个):

分别是:三江县农业技术推广站、三江县土壤肥料工作站、三江县植保植检站、三江县农业执法大队(参公事业)、三江县水果生产管理办公室(参公事业)、三江县经济作物站、三江县茶叶产业化管理办公室、三江县种子管理工作站(参公事业)、三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三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参公事业)、三江县水产技术推广站、三江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和三江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 三江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是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设: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农机技术学校、农机推广站三个二层单位,内设:管理股、财务股、办公室三个职能股,各乡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与管理站,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农业农村局单位编制情况:人员编制103人,其中:

(1)单位行政编制人数:20人(公务员18人、工勤人员2人);

(2)单位财政全额事业编制人数:83人。

单位人员情况:

⑴行政人员在职人员19人,其中:①公务员17人;②机关工勤人员2人。

⑵局属事业全额在职人员84人。

①全额事业专业技术人员59人;②全额事业管理人员1人;③事业工勤人员6人;④事业参公人员18人。

⑶其他人员情况:享受独生子女保健津贴的双职工2人,享受独生子女保健津贴的单职工2人,享受遗属生活补助的人员12人(夫妻8人、父母3人、子女1人),临聘人员11人。

农机中心编制情况。编制23人。①农机中心行政编制4人;②农机监理站事业参公编制5人,③农业机械化学校事业编制9人,④农机推广事业编制5人 。

单位在职情况:在职人员24人。其中:

⑴农机中心公务员8人:享受副处3人,正科4人,副科1人。

⑵农机中心事业人员16人(监理站3人、农业机械化学校8人、农机推广5人)。其中,事业参公8人,专业技术干部8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2人、助理级职称4人、工勤1人)。

⑶单位退休人员情况:退休人员26人。其中,退休公务员6人,参公退休干部7人,事业全额退休干部13人(中级职称5人、初级职称2人、其他职称5人)。

⑷其他人员情况:享受独生子女双职工1人,享受独生子女单职工3人,遗属人员1人(配偶)。



第二部分:三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三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5945596.71元;总支出85945596.71元。其中:

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8981093.25元,比上年增加38751509.23元,增长96.33%;总支出78981093.25元,比上年增加38751509.23元,增长96.33%。

农机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964503.46元,比上年增加1007612.97元,增长16.9%;总支出6964503.46元,比上年增加1007612.97元,增长16.9%。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5945596.71元,明细如下:

农业农村局: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981093.25元,比上年增加38751509.23元,较上年增长96.33%。

经费拨款78981093.25元,同比增加38751509.23元,增长96.33%。

农机中心: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64503.46元,比上年增加 1007612.97元,上年上升16.9%。

(1)经费拨款 6953863.46元,同比减少 2092753.79元,下降35.1%。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064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①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金8640元,与上年持平。

② 罚没收入2000元,与上年持平。

收入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减主要原因:依据三财政[2016]390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的通知,认真贯彻执行,对属于免征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费用。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945596.71元,其中:基本支出19701416.26元,占支出总预算22.92%;项目支出66244180.45元,占支出总预算77.08%。其中:

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8981093.25元,其中:基本支出15762552.8元,占支出总预算19.96%,同比增加7685800.78元,增长95.16%;项目支出63218540.45元,占支出总预算80.04%,同比增加31065705元,增长96.62%。

农机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64503.46 元,其中:基本支出 3938863.467元,占支出总预算56.6%,同比增加322862.97元,增长8.9%;项目支出 3025640元,占支出总预算 43.4 %,同比增加684750 元,上升29.3%。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二是职工社保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85945596.71元,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85945596.71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213类农林水支出85945596.71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其中:

农业农村局:213类农林水支出 78981093.25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38751509.23元,增长96.33%。

农机中心:213类农林水支出6964503.46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891621.32元,增长37.29%。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

农业农村局(1)基本支出预算15762552.8元,占支出总预算19.96%,同比增加7685800.78元,增长95.16%,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12298519.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02%,同比增加6265993.62元,增长103.87%;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589195.9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43%,同比增加1129544.92元,增长77.38%;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4836.9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55%,同比增加290262.24元,增长49.65%。

(2)项目支出63218540.45元,占支出总预算80.04%,同比增加31065705元,增长96.62%。其中:

①经常性项目278465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4%,同比增加1413975元,增长103.16%;

②一次性项目56813890.45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9.87%,同比增加29751730.45元,增长109.94%;

③跨年度项目362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73%,同比减少100,000元,下降2.69%;

农机中心:(1)基本支出预算3938863.467元,占支出总预算 56.6%,同比增加322862.97元,增长(下降)8.9%,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3008871.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4%,同比增加346379.53元,增长13%;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631975.6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04%,同比减少6423.97元,下降1.01%;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8016.27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56%,同比减少17092.59元,下降5.4%。

(2)项目支出预算3025640元,占支出总预算43.4%,同比增加 684750元,上升29.3%。其中:

①经常性项目302564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3.4%,同比增加 684750元,上升29.3%。

②一次性项目0元,本年度无一次性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16480244.5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07391.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2853.19元。

2.公用经费3221171.67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221171.67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8,040元,同比增加122,140元,增长218.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30,200元,同比增加22,700元,增长302.67%。增长原因为:机构改革后,原农业局、畜牧局和农机中心合并办公,人员增加,业务量增长。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840元,同比增加99,440元,增长205.45%。增长原因为:机构改革后,原农业局与畜牧局合并,增加车辆4台。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50600元,其中:农业农村局49100元,同比增加20600元,增长72.28%。增长原因为:机构改革后,多个单位合并办公,人员增加,业务量增长。

农机中心1500元,同比减少19250元,下降69.4%。下降原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20500其中:农业农村局17600,同比增加7475元,增长73.83%。增长原因为:机构改革后,多个职能合并办公,新增业务,培训新的业务技能。

农机中心2900元,同比减少29100 元,下降 90.94%。下降原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下降原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农业农村局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92254.04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17363.5元,增长92.58%。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原农业局、畜牧局和农机中心合并办公,人员增加。

另外,(农业农村局部门)下属共有9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44781.94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90021.42元,增长90.11%。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原农业局、畜牧局和农机中心合并办公,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254640元,同比减少97760元,下降27.7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54640元,同比减少97760元,下降27.74%。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分散采购25464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5464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1843.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83.31万元、固定资产623.36万元、在建工程366.98万元、无形资产9.83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623.36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4100㎡,价值159.29万元;通用设备709台,价值346.54万元;专用设备179台,价值94.38万元。

2.本部门公务用车编制数为2辆,实有2辆,价值37.1万元,其中,轿车1 辆,价值10.76万元;特殊业务用车1辆,价值26.34万元。

3.无形资产期末数9.83万元中,包括:土地(面积)5922.8 ㎡,价值9.83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0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8594.56万元。

2.2020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金额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三江县农村土地确权专项资金项目,金额 200 万元;

(2)三江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项目,金额30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401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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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三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0-04-20 16:45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三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办、宣传、应急、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局机关固定资产工作,负责绩效考评工作。

2.人事计划财务股

参与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及评价。负责直属单位机构、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和人事档案管理。指导直属单位机构、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和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提出全县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协助开展局机关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工作。

3.种植业管理股

指导农业科研推广和科技试验、示范工作。负责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划定、保护、监督管理和质量监测工作。指导粮食、油料作物和经济作物内部检疫、品种审定、种子(苗)生产认证、种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粮食油料和经济作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旱、涝、冰冻、冷以及主要病虫害等农业生产灾害发生的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协调农产品流通、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与现代化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县“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组织、保护和发展全县农产品品牌的有关工作。管理全县农业农村信息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及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查工作。指导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情、农业统计工作,处理农业灾害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承办技术推广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农用地、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的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协调农科教结合。组织实施农民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农业和农村人才工作。

4.乡村产业发展股

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起草并牵头组织实施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建设及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提出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组织农业招商引资,负责主管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指导农业资源调查、区划和开发利用,搞好农业资源区划跟踪调查、公里网点监测工作。提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协调制定乡村振兴建设规划,开展乡村振兴建设试点示范。负责协调本单位乡村振兴建设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美丽柳州”乡村建设及农业清洁生产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5.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和质量安全与法规股

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参与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协调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食用农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全县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牵头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农机、渔业、畜牧兽医卫生监督管理等农业综合执法。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农资打假。

6.水产畜牧兽医管理股(自治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一是负责拟订渔业发展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生态健康养殖,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指导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引导渔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渔业经济发展。负责各级惠渔政策落实。指导、监督和协调渔政工作,指导落实水域禁渔期制度。协调指导渔业互助保险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组织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监督指导人工增殖放流和水生动植物保护。二是负责起草畜牧业、饲料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工作。指导畜牧业规模化与标准化生产。负责饲料生产企业监管。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组织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管理。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饲料资源开发。三是负责制定全县兽药、兽医医疗器械、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及兽医医政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及动物病原微生物安全和兽用生物制品管理。拟订全县动物疫病防控技术规范、有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动物疫病防控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监督和屠宰行业管理和动物诊疗管理。负责动物疫情管理。

7.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提出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指导农机化生产、组织协调重大农机化生产活动。指导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农机基层服务组织服务规范。负责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农业抗灾救灾用油指标及补贴资金的申报、分配、使用与管理。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跨区作业。

8.农办党建股

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自治县党委领导农业农村工作讲话以及自治县党委农村工作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负责协调和组织对农业和农村工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农村重要典型的宣传报道。组织对自治县党委农业农村重大改革及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督促、协调完成自治县党委领导交办的农业农村工作任务。参与深化农村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参与制订推进深化农村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对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研究提出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机关和二层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二)2020年工作目标。

一、农业农村局:

1、聚焦“一个中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聚焦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个中心,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个字总要求,做到“五个振兴”一体推进,发挥好乡村振兴办公室决策参谋、牵头抓总、协调落实作用,通过“建立工作台账、细化阶段目标、层层压实责任”等举措,明确部门责任,凝聚部门力量,形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大合力,有序推进各专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选准试点村,指导乡镇制定好试点村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着力打造一批高质量的乡村振兴典型示范亮点,充分发挥试点的引领作用,形成乡村建设的良好格局。

2、持续推进农业农村体制机制创新。

(1)按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动员乡镇、村组、驻村工作队员的集中力量推进全县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强对乡镇的业务培训及政策传达,做好时间规划,把握工作进度,紧抓完成质量。规范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明确各级材料整理要求,引导乡镇在工作过程中不断同步完善材料明确县、乡、村、组各级工作职责,相互配合,严格按照程序以及相关工作流程和原则开展工作,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合法权益,力争在2020年全面完成全县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2)为了达到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确权“回头看”工作,不留后遗症,把全县的土地确权证书办成“铁证”, 县确权办全力以赴做好证书纠错及相关补充确权工作。尽快完成档案归档数字化工作。规范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尽快完成档案材料信息数字化工作。及时培训乡(镇)业务人员,尽快完善乡(镇)信息平台的建设。加强质量管控工作。完善质量监管制度,做到程序、措施、监管三到位,确保土地确权成果规范、真实,严把审核公示、合同签订、证书发放等关口,查漏补缺,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落实,确保确权颁证工作顺利完成。

(3)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鼓励发展合作社联合社,加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力度。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试点。

3、突出“四大重点”,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硬任务。

(1)聚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组织打好产业扶贫稳定增收,开展贫困村产业提升行动,通过产业扶贫实现脱贫一批的总体目标。

(2)扎实稳定粮食生产。重点是保面积、提品质、增产能。保面积上,对标粮食安全责任制,制定全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乡到村,通过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扶持发展规模经营,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全县任务完成。提品质上,优化粮食品种品质结构,以发展优质稻为抓手,推广超级稻、再生稻、优质稻等高产高效栽培新技术,提高种粮综合效益。增产能上,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好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等工作,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3)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硬仗。发挥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的作用,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重点推进“一革命五行动”(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治理行动、污水治理行动、农房整治行动、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四好”农村路行动),强化三江流域河道网箱清理,加强境内铁路沿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实施好试点村示范工作,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从典型示范转向面上推开。

(4)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一方面,坚持防控工作不松劲,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联防联控机制,落实落细外堵内防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打好打赢非洲猪瘟持久战、攻坚战,确保不发生新的疫情。另一方面,完善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管理措施,着力稳定生猪基础产能,切实加强猪肉生产和供应保障。

二、农机中心:

1、继续争取落实好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提高农机装备水平,让农民群众得实惠。做好农机补贴资金的争取,加强宣传,引导农民群众购置农业机械。在落实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继续推行事前公开,事后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让农民群众得实惠,把党的惠民政策办成群众满意工程、政府的民心工程。

2、继续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民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措施,加大创建工作力度,积极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继续加大农机牌证核发管理力度,提高农机上牌入户率、驾驶员持证率和农机年检率,从源头上减少农机安全管理漏洞;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深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整治变型拖拉机、外挂车的违法违章行为,以及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

3、继续加强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农机协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农机协会、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民群众购置先进农业机械,参与农田作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项服务,增加群众收入。

4、继续加大整顿和规范农机市场秩序。开展好农机市场打假维权活动,进一步规范农机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积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对各农机销售企业、维修厂(点)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抓好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确保农机人员持证上岗。

5、强化措施,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和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抓好“平安农机”创建以及“四个一”示范创建工作。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坚持常抓不懈,一刻也不放松,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抓好经常性教育。加大农机安全检查力度,严查各类违章行为,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在抓好常规拖拉机驾驶员和专业机手培训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阳光培训”工程和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努力拓展农民群众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6、抓好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工作。在认真抓好机播、机收、秸秆还田、机械植保等项目推广普及的同时,充分利用机具购置补贴政策,重点抓好水稻机播、机收,保肥保水等农机推广应用项目。努力提高全县农机作业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1.农业农村局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的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内设8个职能股,即办公室、人事计划财务股、种植业管理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和质量安全与法规股、水产畜牧兽医管理股(自治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办党建股。

下属县级二层单位13个(其中参公事业4个、财政全额补助事业9个);经费供给方式是全额财政预算拨款 (全额预算管理单位13个):

分别是:三江县农业技术推广站、三江县土壤肥料工作站、三江县植保植检站、三江县农业执法大队(参公事业)、三江县水果生产管理办公室(参公事业)、三江县经济作物站、三江县茶叶产业化管理办公室、三江县种子管理工作站(参公事业)、三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三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参公事业)、三江县水产技术推广站、三江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和三江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 三江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是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设: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农机技术学校、农机推广站三个二层单位,内设:管理股、财务股、办公室三个职能股,各乡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与管理站,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农业农村局单位编制情况:人员编制103人,其中:

(1)单位行政编制人数:20人(公务员18人、工勤人员2人);

(2)单位财政全额事业编制人数:83人。

单位人员情况:

⑴行政人员在职人员19人,其中:①公务员17人;②机关工勤人员2人。

⑵局属事业全额在职人员84人。

①全额事业专业技术人员59人;②全额事业管理人员1人;③事业工勤人员6人;④事业参公人员18人。

⑶其他人员情况:享受独生子女保健津贴的双职工2人,享受独生子女保健津贴的单职工2人,享受遗属生活补助的人员12人(夫妻8人、父母3人、子女1人),临聘人员11人。

农机中心编制情况。编制23人。①农机中心行政编制4人;②农机监理站事业参公编制5人,③农业机械化学校事业编制9人,④农机推广事业编制5人 。

单位在职情况:在职人员24人。其中:

⑴农机中心公务员8人:享受副处3人,正科4人,副科1人。

⑵农机中心事业人员16人(监理站3人、农业机械化学校8人、农机推广5人)。其中,事业参公8人,专业技术干部8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2人、助理级职称4人、工勤1人)。

⑶单位退休人员情况:退休人员26人。其中,退休公务员6人,参公退休干部7人,事业全额退休干部13人(中级职称5人、初级职称2人、其他职称5人)。

⑷其他人员情况:享受独生子女双职工1人,享受独生子女单职工3人,遗属人员1人(配偶)。



第二部分:三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三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5945596.71元;总支出85945596.71元。其中:

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8981093.25元,比上年增加38751509.23元,增长96.33%;总支出78981093.25元,比上年增加38751509.23元,增长96.33%。

农机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964503.46元,比上年增加1007612.97元,增长16.9%;总支出6964503.46元,比上年增加1007612.97元,增长16.9%。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5945596.71元,明细如下:

农业农村局: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981093.25元,比上年增加38751509.23元,较上年增长96.33%。

经费拨款78981093.25元,同比增加38751509.23元,增长96.33%。

农机中心: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64503.46元,比上年增加 1007612.97元,上年上升16.9%。

(1)经费拨款 6953863.46元,同比减少 2092753.79元,下降35.1%。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064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①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金8640元,与上年持平。

② 罚没收入2000元,与上年持平。

收入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减主要原因:依据三财政[2016]390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的通知,认真贯彻执行,对属于免征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费用。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945596.71元,其中:基本支出19701416.26元,占支出总预算22.92%;项目支出66244180.45元,占支出总预算77.08%。其中:

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8981093.25元,其中:基本支出15762552.8元,占支出总预算19.96%,同比增加7685800.78元,增长95.16%;项目支出63218540.45元,占支出总预算80.04%,同比增加31065705元,增长96.62%。

农机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64503.46 元,其中:基本支出 3938863.467元,占支出总预算56.6%,同比增加322862.97元,增长8.9%;项目支出 3025640元,占支出总预算 43.4 %,同比增加684750 元,上升29.3%。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二是职工社保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85945596.71元,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85945596.71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213类农林水支出85945596.71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其中:

农业农村局:213类农林水支出 78981093.25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38751509.23元,增长96.33%。

农机中心:213类农林水支出6964503.46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891621.32元,增长37.29%。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

农业农村局(1)基本支出预算15762552.8元,占支出总预算19.96%,同比增加7685800.78元,增长95.16%,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12298519.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02%,同比增加6265993.62元,增长103.87%;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589195.9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43%,同比增加1129544.92元,增长77.38%;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4836.9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55%,同比增加290262.24元,增长49.65%。

(2)项目支出63218540.45元,占支出总预算80.04%,同比增加31065705元,增长96.62%。其中:

①经常性项目278465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4%,同比增加1413975元,增长103.16%;

②一次性项目56813890.45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9.87%,同比增加29751730.45元,增长109.94%;

③跨年度项目362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73%,同比减少100,000元,下降2.69%;

农机中心:(1)基本支出预算3938863.467元,占支出总预算 56.6%,同比增加322862.97元,增长(下降)8.9%,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3008871.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4%,同比增加346379.53元,增长13%;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631975.6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04%,同比减少6423.97元,下降1.01%;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8016.27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56%,同比减少17092.59元,下降5.4%。

(2)项目支出预算3025640元,占支出总预算43.4%,同比增加 684750元,上升29.3%。其中:

①经常性项目302564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3.4%,同比增加 684750元,上升29.3%。

②一次性项目0元,本年度无一次性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16480244.5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07391.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2853.19元。

2.公用经费3221171.67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221171.67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8,040元,同比增加122,140元,增长218.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30,200元,同比增加22,700元,增长302.67%。增长原因为:机构改革后,原农业局、畜牧局和农机中心合并办公,人员增加,业务量增长。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840元,同比增加99,440元,增长205.45%。增长原因为:机构改革后,原农业局与畜牧局合并,增加车辆4台。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50600元,其中:农业农村局49100元,同比增加20600元,增长72.28%。增长原因为:机构改革后,多个单位合并办公,人员增加,业务量增长。

农机中心1500元,同比减少19250元,下降69.4%。下降原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20500其中:农业农村局17600,同比增加7475元,增长73.83%。增长原因为:机构改革后,多个职能合并办公,新增业务,培训新的业务技能。

农机中心2900元,同比减少29100 元,下降 90.94%。下降原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下降原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农业农村局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92254.04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17363.5元,增长92.58%。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原农业局、畜牧局和农机中心合并办公,人员增加。

另外,(农业农村局部门)下属共有9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44781.94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90021.42元,增长90.11%。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原农业局、畜牧局和农机中心合并办公,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254640元,同比减少97760元,下降27.7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54640元,同比减少97760元,下降27.74%。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分散采购25464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5464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1843.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83.31万元、固定资产623.36万元、在建工程366.98万元、无形资产9.83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623.36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4100㎡,价值159.29万元;通用设备709台,价值346.54万元;专用设备179台,价值94.38万元。

2.本部门公务用车编制数为2辆,实有2辆,价值37.1万元,其中,轿车1 辆,价值10.76万元;特殊业务用车1辆,价值26.34万元。

3.无形资产期末数9.83万元中,包括:土地(面积)5922.8 ㎡,价值9.83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0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8594.56万元。

2.2020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金额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三江县农村土地确权专项资金项目,金额 200 万元;

(2)三江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项目,金额30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401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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