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0-04-20 16:2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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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三江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三江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主要职能。

1.继续按照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的工作要求,做到政法队伍整治工作力度不减,责任不减。不断打造一支讲政治、顾大局、能战斗、勤政廉政的队伍,全力推进群众安全感及社会稳定动态指标的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大局稳定。

2.要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三江新跨越”,做好服务发展大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为三江的发展大局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收集信息情报,核实、甄别、会商、研判、上报,对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确保掌握工作主动权(部门有资源优势,乡镇有地域、人缘优势都要利用起来)。

4.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根据我县的特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是山林土地水利边界纠纷上,以及征地拆迁、两违治理、非法采砂、拖欠工资、劳资纠纷、房产纠纷、债务纠纷、非法集资等,军队退役人员、涉众型经济犯罪利益受损人员、民办教师等利益诉求群体以及部分老上访户、以及切实抓好接边地区维稳工作等问题,这些问题容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矛盾问题进行专项排查,严格按照“五保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检查处置工作,做好疏导和预防工作。

5.加快我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按照“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建设总目标,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总体状况,填补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摄像头监控盲区,完成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全面完成重点行业、领域的重要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全县技术防控网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架构,建成运行高效的网络传输通道和环县视频卡口和信息采集系统,通过信息化技术全面提升我县在反恐维稳、应急处突等方面的应对能力。

6.加大对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收枪治暴”、“禁毒创城”、“打击邪教”、严抓反恐等专项行动力度,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7.加强对重点人员、群体的稳控工作。加强对敏感人员、敏感群体的排查和稳控,民政部门和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一次入伍涉军人员要重点关注,要走访慰问,加强思想教育和解困帮扶工作,努力化解对立情绪,消除稳定隐患,落实人盯人。

8.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群众的服务工作。

9.加大法律进万家宣传活动,使父老乡亲知法懂法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平安。

10.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准备在各大重要节点期间,加强值班备勤,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

(二)2020年工作目标。

继续按照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的工作要求,做到政法队伍整治工作力度不减,责任不减。要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三江新跨越”,做好服务发展大局工作。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快我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按照“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建设总目标提升我县在反恐维稳、应急处突等方面的应对能力。加大对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收枪治暴”、“禁毒创城”、“打击邪教”、严抓反恐等专项行动力度,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加强对重点人员、群体的稳控工作。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群众的服务工作。加大法律进万家宣传活动,使父老乡亲知法懂法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准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1、三江县政法委是县委领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指导政法工作的县委工作部门,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内设职能股室5个(综治督导股、反邪教协调股、维稳指导股、执法监督股、扫黑办)。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1.单位人员构成情况(分别从编制、人员结构、人数、预算科目、管理方式等角度说明情况)。

   (1)部门单位编制情况:人员编制11人(行政9人,行政工勤人员编制1人,借调人员1人)。



第二部分:三江县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三江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203061.32元,比上年增加5455244.09元,增长50.76%;总支出16203061.32元,比上年增加5455244.09元,增长50.76%。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203061.32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203061.32元,比上年增加 5455244.09元,增长 50.76%。

(1)经费拨款16203061.32元,同比增加5455244.09元,增长50.76 %。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新增项目性经费:电子信息前端采集系统建设1700001元。

2.禁毒社工、专干劳务派遣经费1539145.44元。

3.政策性增资。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203061.32元,其中:基本支出4948510.88元,占支出总预算30.54%,同比增加1505497.65元,增长43.73%;项目支出11254550.44元,占支出总预算69.45%,同比增加3949746.44元,增长54.07%。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新增一次性项目性经费:电子信息前端采集系统建设1700001元。

2.禁毒社工、专干劳务派遣经费1539145.44元。

3.政策性增资。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6203061.32元,比上年增加5455244.09元,增长50.76%;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6203061.32元,比上年增加5455244.09元,增长50.76%。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872394.82元,占支出总预算 42.41 %,同比增加2784751.77元,增长68.13 %。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 8628501元,占支出总预算  52.26 %,同比增加2338251元,增长37.17%。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4948510.88元,占支出总预算30.54%,同比增加 1505497.65元,增长 43.73%,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4350805.7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6.85%,同比增加 1272234.51元,增长 41.33%;

(2)商品和服务支出527398.8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33%,同比增加 222016.42元,增长 72.7%;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306.2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43%,同比增加11246.72元,增长 19.04%。

2.项目支出预算11254550.44元,占支出总预算69.45%,同比增加 3949746.44元,增长 54.07%。其中:

(1)经常性项目955459.44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4%,同比减少 999344.56元,下降 51.12%;

(2)一次性项目1700001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5%,同比减少3649999 元,下降 68.22%;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4948510.8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50805.7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306.28元。

2.公用经费292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27398.86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207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元,与上年持平。

2.208类社会保障就业支出 323743.92元,与上年持平。

3.212类城乡社区支出 0元,与上年持平。

2020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20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920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公务用车编制。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91650元,同比减少1350元,下降1.45%。下降原因为:结合我委年度工作实际,减少会议,厉行节约。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125000元,同比减少9000元,下降6.72%。下降原因为:根据我委年度工作实际,严格控制培训次数,厉行节约。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部门本级和下属单位全部都是机关/参公的:

2020年县委政法委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203061.32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455244.09元,增长50.76%。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业务计划,因此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固定资产期末数364.84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475㎡,价值15.2 万元;通用设备价值 16.39 万元;专用设备价值 0.69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0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 1620.306132 万元。

2.2020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2 个,金额 11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620.3061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项目,金额 78 万元;

(2)扫黑除恶经费项目,金额 39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126中国共产党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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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三江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0-04-20 16:20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三江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主要职能。

1.继续按照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的工作要求,做到政法队伍整治工作力度不减,责任不减。不断打造一支讲政治、顾大局、能战斗、勤政廉政的队伍,全力推进群众安全感及社会稳定动态指标的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大局稳定。

2.要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三江新跨越”,做好服务发展大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为三江的发展大局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收集信息情报,核实、甄别、会商、研判、上报,对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确保掌握工作主动权(部门有资源优势,乡镇有地域、人缘优势都要利用起来)。

4.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根据我县的特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是山林土地水利边界纠纷上,以及征地拆迁、两违治理、非法采砂、拖欠工资、劳资纠纷、房产纠纷、债务纠纷、非法集资等,军队退役人员、涉众型经济犯罪利益受损人员、民办教师等利益诉求群体以及部分老上访户、以及切实抓好接边地区维稳工作等问题,这些问题容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矛盾问题进行专项排查,严格按照“五保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检查处置工作,做好疏导和预防工作。

5.加快我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按照“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建设总目标,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总体状况,填补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摄像头监控盲区,完成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全面完成重点行业、领域的重要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全县技术防控网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架构,建成运行高效的网络传输通道和环县视频卡口和信息采集系统,通过信息化技术全面提升我县在反恐维稳、应急处突等方面的应对能力。

6.加大对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收枪治暴”、“禁毒创城”、“打击邪教”、严抓反恐等专项行动力度,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7.加强对重点人员、群体的稳控工作。加强对敏感人员、敏感群体的排查和稳控,民政部门和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一次入伍涉军人员要重点关注,要走访慰问,加强思想教育和解困帮扶工作,努力化解对立情绪,消除稳定隐患,落实人盯人。

8.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群众的服务工作。

9.加大法律进万家宣传活动,使父老乡亲知法懂法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平安。

10.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准备在各大重要节点期间,加强值班备勤,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

(二)2020年工作目标。

继续按照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的工作要求,做到政法队伍整治工作力度不减,责任不减。要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三江新跨越”,做好服务发展大局工作。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快我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按照“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建设总目标提升我县在反恐维稳、应急处突等方面的应对能力。加大对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收枪治暴”、“禁毒创城”、“打击邪教”、严抓反恐等专项行动力度,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加强对重点人员、群体的稳控工作。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群众的服务工作。加大法律进万家宣传活动,使父老乡亲知法懂法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准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1、三江县政法委是县委领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指导政法工作的县委工作部门,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内设职能股室5个(综治督导股、反邪教协调股、维稳指导股、执法监督股、扫黑办)。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1.单位人员构成情况(分别从编制、人员结构、人数、预算科目、管理方式等角度说明情况)。

   (1)部门单位编制情况:人员编制11人(行政9人,行政工勤人员编制1人,借调人员1人)。



第二部分:三江县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三江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203061.32元,比上年增加5455244.09元,增长50.76%;总支出16203061.32元,比上年增加5455244.09元,增长50.76%。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203061.32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203061.32元,比上年增加 5455244.09元,增长 50.76%。

(1)经费拨款16203061.32元,同比增加5455244.09元,增长50.76 %。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新增项目性经费:电子信息前端采集系统建设1700001元。

2.禁毒社工、专干劳务派遣经费1539145.44元。

3.政策性增资。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203061.32元,其中:基本支出4948510.88元,占支出总预算30.54%,同比增加1505497.65元,增长43.73%;项目支出11254550.44元,占支出总预算69.45%,同比增加3949746.44元,增长54.07%。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新增一次性项目性经费:电子信息前端采集系统建设1700001元。

2.禁毒社工、专干劳务派遣经费1539145.44元。

3.政策性增资。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6203061.32元,比上年增加5455244.09元,增长50.76%;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6203061.32元,比上年增加5455244.09元,增长50.76%。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872394.82元,占支出总预算 42.41 %,同比增加2784751.77元,增长68.13 %。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 8628501元,占支出总预算  52.26 %,同比增加2338251元,增长37.17%。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4948510.88元,占支出总预算30.54%,同比增加 1505497.65元,增长 43.73%,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4350805.7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6.85%,同比增加 1272234.51元,增长 41.33%;

(2)商品和服务支出527398.8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33%,同比增加 222016.42元,增长 72.7%;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306.2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43%,同比增加11246.72元,增长 19.04%。

2.项目支出预算11254550.44元,占支出总预算69.45%,同比增加 3949746.44元,增长 54.07%。其中:

(1)经常性项目955459.44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4%,同比减少 999344.56元,下降 51.12%;

(2)一次性项目1700001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5%,同比减少3649999 元,下降 68.22%;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4948510.8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50805.7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306.28元。

2.公用经费292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27398.86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207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元,与上年持平。

2.208类社会保障就业支出 323743.92元,与上年持平。

3.212类城乡社区支出 0元,与上年持平。

2020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20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920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公务用车编制。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91650元,同比减少1350元,下降1.45%。下降原因为:结合我委年度工作实际,减少会议,厉行节约。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125000元,同比减少9000元,下降6.72%。下降原因为:根据我委年度工作实际,严格控制培训次数,厉行节约。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部门本级和下属单位全部都是机关/参公的:

2020年县委政法委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203061.32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455244.09元,增长50.76%。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业务计划,因此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固定资产期末数364.84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475㎡,价值15.2 万元;通用设备价值 16.39 万元;专用设备价值 0.69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0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 1620.306132 万元。

2.2020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2 个,金额 11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620.3061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项目,金额 78 万元;

(2)扫黑除恶经费项目,金额 39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126中国共产党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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