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容局2016年部门决算

来源: 县市容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7-10-21 17:2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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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市容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市容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市容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市容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以及城市管理监察、环境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定并不断完善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监察的规章制度、措施和实施办法。

  2.进行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监察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市容、环境卫生的城市管理意识。

  3.主管县城建监察大队、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县路灯管理站、县园林绿化管理站业务工作,对辖区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工作实施督查、指导。

  4.负责辖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督促、检查辖区单位、门前实施“门前三包”、“庭院达标”的落实情况。

  5.负责对辖区城市临时占道经营、临时搭建(盖)及设临时占道宣传咨询活动点、户外广告(含灯箱、招牌)、横幅、标语等的审批和管理。

  6.委托城建监察大队按照市容管理条例的要求,对辖区市容市貌进行管理和监察;对影响市容市貌逾期不进行改造或拆除的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强制拆除。

  7.委托市容环境卫生监察人员负责对辖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察。

  8.负责对辖区城市的公共厕所进行改造、改建、建设的勘察上报和日常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包括二层机构园林绿化站、路灯管理站及局本部。

  第二部分:市容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市容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324409.49元。

  财政拨款收入4324409.49元,为自治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4324409.49元。包括:

  城乡社区支出(类)4324409.49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699013.78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855893.27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49816.23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0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19686.21元。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容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24409.49元,其中:基本支出1486411元,项目支出2237998.49 元。城乡社区事务类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81700.5元,其中基本支出559075.54元,项目支出1022624.96元;

  2.机关服务支出27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7000元;

  3.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0313.28元,其中项目支出90313.28元;

  4.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855893.27元,其中基本支出422272.61元,项目支出433620.66元;

  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849816.23元,其中基本支出454421.39元,项目支出395394.84元;

  6.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19686.21元,其中基本支出50641.46元,项目支出269044.75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市容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0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366元。属预算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本年度无此项预算。决算支出与上年度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本年度无此项预算。较上年度决算支出减少10553.14元。因单位用车属于特种技术用车,不列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1366元。公务接待15批次,公务接待136人次。较上年度增加11366元。因执法局试点改革、创建广西园林城市等工作的开展,业务部门工作交流的增加,本年度公务接待费出现增长。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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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容局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10-21 17:28

来源: 县市容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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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市容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市容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市容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市容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以及城市管理监察、环境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定并不断完善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监察的规章制度、措施和实施办法。

  2.进行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监察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市容、环境卫生的城市管理意识。

  3.主管县城建监察大队、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县路灯管理站、县园林绿化管理站业务工作,对辖区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工作实施督查、指导。

  4.负责辖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督促、检查辖区单位、门前实施“门前三包”、“庭院达标”的落实情况。

  5.负责对辖区城市临时占道经营、临时搭建(盖)及设临时占道宣传咨询活动点、户外广告(含灯箱、招牌)、横幅、标语等的审批和管理。

  6.委托城建监察大队按照市容管理条例的要求,对辖区市容市貌进行管理和监察;对影响市容市貌逾期不进行改造或拆除的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强制拆除。

  7.委托市容环境卫生监察人员负责对辖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察。

  8.负责对辖区城市的公共厕所进行改造、改建、建设的勘察上报和日常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包括二层机构园林绿化站、路灯管理站及局本部。

  第二部分:市容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市容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324409.49元。

  财政拨款收入4324409.49元,为自治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4324409.49元。包括:

  城乡社区支出(类)4324409.49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699013.78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855893.27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49816.23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0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19686.21元。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容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24409.49元,其中:基本支出1486411元,项目支出2237998.49 元。城乡社区事务类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81700.5元,其中基本支出559075.54元,项目支出1022624.96元;

  2.机关服务支出27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7000元;

  3.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0313.28元,其中项目支出90313.28元;

  4.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855893.27元,其中基本支出422272.61元,项目支出433620.66元;

  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849816.23元,其中基本支出454421.39元,项目支出395394.84元;

  6.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19686.21元,其中基本支出50641.46元,项目支出269044.75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市容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0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366元。属预算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本年度无此项预算。决算支出与上年度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本年度无此项预算。较上年度决算支出减少10553.14元。因单位用车属于特种技术用车,不列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1366元。公务接待15批次,公务接待136人次。较上年度增加11366元。因执法局试点改革、创建广西园林城市等工作的开展,业务部门工作交流的增加,本年度公务接待费出现增长。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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