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0-11-06 17:5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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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三江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林业发展规划、计划,代表县政府组织实施并依法检查督促贯彻执行情况。

2)、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和理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加强森林资源的产权管理,建立以森林资源持续利用为核心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市场和流通体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森林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3)、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工程项目的建设,对林木种苗、国有场站、集体林场、乡(镇)林业站实行管理和指导。

4)、统筹规划安排全县林业工业,多种经营和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指导全县林业各项生产建设,并提供服务。对包括竹木生产及加工、林产化工在内的林业产业实行管理指导。

5)、贯彻执行林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负责全县林业财务、林业专项基金的收缴管理和指导,监督全县林业系统财务工作,负责林业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吸收利用外资发展林业产业,汇编、管理全县林业统计资料,指导林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预审和编报,指导和监督林业基本建设。

6)、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和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的编报、管理、监督;负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运输的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征用、占用林地和森林资源评估有偿使用,林地开发利用的监督。

7)、依法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打击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征滥用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全县林区治安工作和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检疫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8)、制定本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新产品技术开发和全县科技兴林活动,组织协调并实施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训,负责对科技人员的宏观管理。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开发、山地综合开发等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10)、指导全县林业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林业宣传工作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二、机构设置

1)、部门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三江县林业局是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县人民政府行政部门,局本部内设9个职能股室(林政稽查大队、油茶办、财务股、林政办、营林技术推广绿色产品公司、绿委办、林权服务中心、动植物检疫站);局下属21个基层事业单位(15个乡(镇)林管站、4个检查站、1个林科所、森林公安局)。经费供给形式: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2)、单位编制和人员情况

1)林业部门人员编制:编制228人,其中:行政8人、森林公安局23人、事业197人。

①行政编制:行政编制31人(含森林公安23人)

②全额财政事业编制:全额事业编制人员197

3)、机构人员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三江县林业局(本级)。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04人(在职205人,退休99人),其中:1)、财政全额供养在职205人(行政11人、事业174森林公安局20人);2)、退休99人 (行政8人、参公4人、事业74人、森林公安局13人)。临聘人员17人,其中:林改办4人森林公安局13人。在编实有车辆12辆。

4)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参公、事业、森林公安局。

第二部分:三江县林业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80,503,581.04、支出78,914,056.50元,总计159,417,637.54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69,811,370.24元、支出74,504,939.27元总计144,316,309.51元各增加10,692,210.8元、4,409,117.23元,分别增长15.3%、5.9%,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和五险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80,503,581.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793,581.04元;占97.87%;上级补助收入1,710,000元,占2.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8,914,056.50元,其中:基本支出19,360,140.72元,占24.5%;项目支出59,553,915.78元,占7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8,793,581.04元、支出78,793,581.04元,总计157,587,162.08元。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69,811,370.24元、支出74,364,818.97元,总计114,176,189.21元各增加8,982,210.8元,增长12.86%、4,428,762.07元,增长5.9%。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和五险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78,313,581.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9%。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74,504,939.27元增加 3,808,641.77 元,同比增长5%。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工资、五险、项目支出均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914,056.5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 4,347,246.76元,占5.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7,873.25元,占0.42%;卫生健康支出260,091.75元,占0.32 %;节能环保支出3,364,051.25元,占4.2%;城乡社区支出480,000元,占0.6%;农林水(类)支出69,868,633.49元,占88.64%;住房保障(类)支出256,160元,占0.32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562,138.52元,支出决算为80,503,581.04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8%。其中:

 1、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安支出(2040299款)。年初预算为3,796,036.81元,支出决算为 4,347,246.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局在职人员工资、五险增加;临聘人员由原来的5人,新增到2019年3月13人,其工资和五险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为423,827元,支出决算为337,873.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调减)。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23,979.88元,支出决算为260,091.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调减)。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3,625,300元,支出决算为3,364,051.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推行厉行节约措施。

5、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森林公安局新增土地出让业务支出480,000元。

6、农林水(类)支出年初预算为57,103,850.63元,支出决算为69,868,633.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很多大的重点项目如: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521.7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990万元等没有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7、住房保障(类)等支出,年初预算为289144.2元,支出决算为2561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调减)。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作表述 )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60,140.72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89,197.7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670,942.9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9,800元,支出决算为308,194.70元,完成预算的7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682.45元,占7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220元,占2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

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230,900元,支出决算为180,682.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5%,减少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非必要公务出行,提倡公务出行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避免资源浪费。

3、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本年无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0,682.45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80,000元,支出决算为70,2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减少原因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陪同人数接待,并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元。主要用于开展外宾工作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2019 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0,220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部门检查、督查、巡查及周边各县市业务往来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开支。2019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25个、来宾1119人次。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480,000元。与 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0,000元,增长100%。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480,000元,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212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08款)费用支出(06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80,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019年森林公安局土地出让业务支出480,000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0个,涉及预算资金314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70%)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1中央财政生态保护恢复金(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97.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兑现进度缓慢。乡(镇)林管站划归政府管理,各项工作重叠,任务重,验收工作滞后,影响资金兑现;二是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人员不稳定,管理人员变动较大、调整频繁,管理队伍不稳定;三是技术人员较为缺乏,人员素质难以适应新任务、新形势的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乡(镇)林业人员技术培训;二是乡(镇)林管站划转由林业局管理。2020年元月已将15个乡(镇)林管站95人划归由林业局管理,并纳入林业局当年部门预算。

2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自评得分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森林保险补贴业务政策宣传力度、透明度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农户反映保险赔偿标准较低;三是保险公司部分投保业务开展存在不够规范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承办三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开展森林保险的相关业务时,要严格遵守相应的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与质量二是农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应按规定将“森林保险费补贴”政策做到辖区宣传范围全覆盖,公开透明。在辖区村社显著位置,或通过互联网、短信、微信等方式,将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和监管要求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应让广大农民知晓国家财政投入农险的惠民补贴相关政策。即使出现灾情发生损失,保险公司也会有一定的补偿来弥补,达到让农户安心的目的三是适当提升农业保险赔偿对受灾农户的保障水平。建议保险公司及相关主管部门在制度保险条款时,适当提高单位保险金额,并提高相应保险费率,只有保住成本,才不至于农业灾、农民返贫。项目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根据考核评分细则,考评组认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资金下拨及时、内部监督到位,财务管理较规范、项目管理基本到位、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考评得分98分,等级为“2019 年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险种为1个,保险公司3家,保费总收入规模达到 521.74万元,受益农户达4万户15万人,这得益于政府的正确引导,保险公司的周到服务和协同部门的积极配合,农户基本满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政策效益均达到了预期效果。

3三江县丹洲木材检查站装修整改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1、经济效益:打击犯罪,挽回经济损失;2、社会效益:极大改善丹洲木材检查站站房办公条件;3、可持续影响指标:林区稳定,职工安心。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建设质量监管,始终把工程质量摆在工程建设的首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程序,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全面落实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证建筑材料质量达标,确保建设质量安全;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进度。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按质、按期完成;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对从工程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形成的档案进行全面梳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建档、归档,有效提高我局工程档案建设、管理工作。

4、2019年三江县公益林整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村级行政界线不准,乡镇级、村级存在插花地,在确权的过程中易造成遗漏;二是历史遗留纠纷问题较多,权属不明确、导致很多地块无法确权;三是2010年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存在许多已勘界未上证宗地、地块重叠移位及宗地因子不全等问题;四是上级未与不动产登记部门衔接,林地不动产登记系统不明确,后期开展数据库建库没有标准;五是公益林的区划不会按照明显的地理标识进行区划,导致许多宗地一半为公益林一半为商品林,给未勘界上证部分的外业调查核实和已登记上证部分的内业整理造成极大的困难;公益林的区划界限有误差,少数的水域、农田、耕地等非林地也区划到公益林区内,在确权的过程中使得公益林林地的面积减少;六是接近年关,乡下各个单位部门工作繁忙且扶贫工作紧急,技术人员下乡没有得到当地人员配合开展工作,导致少数村屯工作推进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技术单位抓紧时间按照技术要求及标准快速推进工作,及时下乡协助处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对接县处纠办、乡镇政府及司法所及时下乡协调处理林地纠纷及遗留问题;二是商品林区集体林权证查缺补漏工作目前正在对接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及时处理2010年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遗留问题;数据库建库遇到困难时与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沟通,及时处理数据库建库没有标准问题;三是该项工作虽任务重、时间紧,我局已要求技术单位增加技术力量、加班加点实施,如技术单位有需要,我局立即为其提供技术力量的支持,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三江县公益林林权登记整改服务工作的任务。

5、三江县2019年森林经营规划编制经费项目自评分97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森林经营规划编制项目数据要与森林二类调查相关数据一致而森林二类调查相关数据成果尚未完成核实,项目目前尚未完成验收资金未支出完毕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局将继续强化项目管理,督促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项目实施完成

6、三江县2019年度优质高效油茶种植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各乡镇因技术人员少,种植地块分散,涉及千家万户,外业验收难度大,2019年验收工作滞后。二是林地资源保护压力大。公益林调整进度滞后。三江县范围内有大面积的衰老油茶和天然残次被列入公益林范围,严重制约了我县油茶产业的发展和贫困户脱贫的需要。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将三江县列入公益林范围内的15万亩衰老油茶和天然残次林进行调整,用于油茶品种改造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一要加强项目建设指导,完善项目制度建设。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过程的监管和指导,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项目建设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培训工作。及时查找和发现在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不正常现象和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林业专项资金的高效安全运行。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9,251.49元,比 2018年减少1,124,112.40元,下降100.4 %,减少的原因:油茶培训、油茶工作经费在县财政下达的油茶专项经费列支,所以定额公用经费随之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6,2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6,2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森林公安局使用);专业技术用车3辆(防火专用车,应急局管理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 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 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 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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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三江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1-06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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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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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三江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三江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林业发展规划、计划,代表县政府组织实施并依法检查督促贯彻执行情况。

2)、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和理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加强森林资源的产权管理,建立以森林资源持续利用为核心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市场和流通体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森林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3)、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工程项目的建设,对林木种苗、国有场站、集体林场、乡(镇)林业站实行管理和指导。

4)、统筹规划安排全县林业工业,多种经营和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指导全县林业各项生产建设,并提供服务。对包括竹木生产及加工、林产化工在内的林业产业实行管理指导。

5)、贯彻执行林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负责全县林业财务、林业专项基金的收缴管理和指导,监督全县林业系统财务工作,负责林业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吸收利用外资发展林业产业,汇编、管理全县林业统计资料,指导林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预审和编报,指导和监督林业基本建设。

6)、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和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的编报、管理、监督;负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运输的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征用、占用林地和森林资源评估有偿使用,林地开发利用的监督。

7)、依法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打击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征滥用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全县林区治安工作和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检疫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8)、制定本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新产品技术开发和全县科技兴林活动,组织协调并实施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训,负责对科技人员的宏观管理。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开发、山地综合开发等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10)、指导全县林业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林业宣传工作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二、机构设置

1)、部门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三江县林业局是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县人民政府行政部门,局本部内设9个职能股室(林政稽查大队、油茶办、财务股、林政办、营林技术推广绿色产品公司、绿委办、林权服务中心、动植物检疫站);局下属21个基层事业单位(15个乡(镇)林管站、4个检查站、1个林科所、森林公安局)。经费供给形式: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2)、单位编制和人员情况

1)林业部门人员编制:编制228人,其中:行政8人、森林公安局23人、事业197人。

①行政编制:行政编制31人(含森林公安23人)

②全额财政事业编制:全额事业编制人员197

3)、机构人员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三江县林业局(本级)。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04人(在职205人,退休99人),其中:1)、财政全额供养在职205人(行政11人、事业174森林公安局20人);2)、退休99人 (行政8人、参公4人、事业74人、森林公安局13人)。临聘人员17人,其中:林改办4人森林公安局13人。在编实有车辆12辆。

4)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参公、事业、森林公安局。

第二部分:三江县林业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80,503,581.04、支出78,914,056.50元,总计159,417,637.54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69,811,370.24元、支出74,504,939.27元总计144,316,309.51元各增加10,692,210.8元、4,409,117.23元,分别增长15.3%、5.9%,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和五险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80,503,581.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793,581.04元;占97.87%;上级补助收入1,710,000元,占2.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8,914,056.50元,其中:基本支出19,360,140.72元,占24.5%;项目支出59,553,915.78元,占7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8,793,581.04元、支出78,793,581.04元,总计157,587,162.08元。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69,811,370.24元、支出74,364,818.97元,总计114,176,189.21元各增加8,982,210.8元,增长12.86%、4,428,762.07元,增长5.9%。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和五险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78,313,581.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9%。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74,504,939.27元增加 3,808,641.77 元,同比增长5%。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工资、五险、项目支出均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914,056.5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 4,347,246.76元,占5.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7,873.25元,占0.42%;卫生健康支出260,091.75元,占0.32 %;节能环保支出3,364,051.25元,占4.2%;城乡社区支出480,000元,占0.6%;农林水(类)支出69,868,633.49元,占88.64%;住房保障(类)支出256,160元,占0.32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562,138.52元,支出决算为80,503,581.04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8%。其中:

 1、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安支出(2040299款)。年初预算为3,796,036.81元,支出决算为 4,347,246.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局在职人员工资、五险增加;临聘人员由原来的5人,新增到2019年3月13人,其工资和五险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为423,827元,支出决算为337,873.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调减)。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23,979.88元,支出决算为260,091.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调减)。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3,625,300元,支出决算为3,364,051.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推行厉行节约措施。

5、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森林公安局新增土地出让业务支出480,000元。

6、农林水(类)支出年初预算为57,103,850.63元,支出决算为69,868,633.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很多大的重点项目如: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521.7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990万元等没有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7、住房保障(类)等支出,年初预算为289144.2元,支出决算为2561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调减)。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作表述 )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60,140.72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89,197.7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670,942.9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9,800元,支出决算为308,194.70元,完成预算的7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682.45元,占7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220元,占2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

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230,900元,支出决算为180,682.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5%,减少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非必要公务出行,提倡公务出行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避免资源浪费。

3、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本年无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0,682.45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80,000元,支出决算为70,2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减少原因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陪同人数接待,并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元。主要用于开展外宾工作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2019 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0,220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部门检查、督查、巡查及周边各县市业务往来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开支。2019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25个、来宾1119人次。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480,000元。与 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0,000元,增长100%。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480,000元,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212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08款)费用支出(06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80,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019年森林公安局土地出让业务支出480,000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0个,涉及预算资金314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70%)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1中央财政生态保护恢复金(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97.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兑现进度缓慢。乡(镇)林管站划归政府管理,各项工作重叠,任务重,验收工作滞后,影响资金兑现;二是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人员不稳定,管理人员变动较大、调整频繁,管理队伍不稳定;三是技术人员较为缺乏,人员素质难以适应新任务、新形势的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乡(镇)林业人员技术培训;二是乡(镇)林管站划转由林业局管理。2020年元月已将15个乡(镇)林管站95人划归由林业局管理,并纳入林业局当年部门预算。

2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自评得分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森林保险补贴业务政策宣传力度、透明度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农户反映保险赔偿标准较低;三是保险公司部分投保业务开展存在不够规范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承办三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开展森林保险的相关业务时,要严格遵守相应的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与质量二是农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应按规定将“森林保险费补贴”政策做到辖区宣传范围全覆盖,公开透明。在辖区村社显著位置,或通过互联网、短信、微信等方式,将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和监管要求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应让广大农民知晓国家财政投入农险的惠民补贴相关政策。即使出现灾情发生损失,保险公司也会有一定的补偿来弥补,达到让农户安心的目的三是适当提升农业保险赔偿对受灾农户的保障水平。建议保险公司及相关主管部门在制度保险条款时,适当提高单位保险金额,并提高相应保险费率,只有保住成本,才不至于农业灾、农民返贫。项目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根据考核评分细则,考评组认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资金下拨及时、内部监督到位,财务管理较规范、项目管理基本到位、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考评得分98分,等级为“2019 年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险种为1个,保险公司3家,保费总收入规模达到 521.74万元,受益农户达4万户15万人,这得益于政府的正确引导,保险公司的周到服务和协同部门的积极配合,农户基本满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政策效益均达到了预期效果。

3三江县丹洲木材检查站装修整改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1、经济效益:打击犯罪,挽回经济损失;2、社会效益:极大改善丹洲木材检查站站房办公条件;3、可持续影响指标:林区稳定,职工安心。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建设质量监管,始终把工程质量摆在工程建设的首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程序,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全面落实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证建筑材料质量达标,确保建设质量安全;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进度。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按质、按期完成;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对从工程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形成的档案进行全面梳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建档、归档,有效提高我局工程档案建设、管理工作。

4、2019年三江县公益林整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村级行政界线不准,乡镇级、村级存在插花地,在确权的过程中易造成遗漏;二是历史遗留纠纷问题较多,权属不明确、导致很多地块无法确权;三是2010年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存在许多已勘界未上证宗地、地块重叠移位及宗地因子不全等问题;四是上级未与不动产登记部门衔接,林地不动产登记系统不明确,后期开展数据库建库没有标准;五是公益林的区划不会按照明显的地理标识进行区划,导致许多宗地一半为公益林一半为商品林,给未勘界上证部分的外业调查核实和已登记上证部分的内业整理造成极大的困难;公益林的区划界限有误差,少数的水域、农田、耕地等非林地也区划到公益林区内,在确权的过程中使得公益林林地的面积减少;六是接近年关,乡下各个单位部门工作繁忙且扶贫工作紧急,技术人员下乡没有得到当地人员配合开展工作,导致少数村屯工作推进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技术单位抓紧时间按照技术要求及标准快速推进工作,及时下乡协助处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对接县处纠办、乡镇政府及司法所及时下乡协调处理林地纠纷及遗留问题;二是商品林区集体林权证查缺补漏工作目前正在对接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及时处理2010年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遗留问题;数据库建库遇到困难时与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沟通,及时处理数据库建库没有标准问题;三是该项工作虽任务重、时间紧,我局已要求技术单位增加技术力量、加班加点实施,如技术单位有需要,我局立即为其提供技术力量的支持,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三江县公益林林权登记整改服务工作的任务。

5、三江县2019年森林经营规划编制经费项目自评分97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森林经营规划编制项目数据要与森林二类调查相关数据一致而森林二类调查相关数据成果尚未完成核实,项目目前尚未完成验收资金未支出完毕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局将继续强化项目管理,督促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项目实施完成

6、三江县2019年度优质高效油茶种植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各乡镇因技术人员少,种植地块分散,涉及千家万户,外业验收难度大,2019年验收工作滞后。二是林地资源保护压力大。公益林调整进度滞后。三江县范围内有大面积的衰老油茶和天然残次被列入公益林范围,严重制约了我县油茶产业的发展和贫困户脱贫的需要。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将三江县列入公益林范围内的15万亩衰老油茶和天然残次林进行调整,用于油茶品种改造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一要加强项目建设指导,完善项目制度建设。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过程的监管和指导,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项目建设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培训工作。及时查找和发现在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不正常现象和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林业专项资金的高效安全运行。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9,251.49元,比 2018年减少1,124,112.40元,下降100.4 %,减少的原因:油茶培训、油茶工作经费在县财政下达的油茶专项经费列支,所以定额公用经费随之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6,2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6,2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森林公安局使用);专业技术用车3辆(防火专用车,应急局管理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 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 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 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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