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0-11-06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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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三编〔2007〕22号),设立交通管理大队,隶属于三江县公安局

1、加强对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统筹指导。以贯彻县城管理研究会、规委会等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推动出台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及停车难问题,解决城区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匮乏问题。

2、强化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组织开展查处酒驾、醉驾、毒驾专项行动及套牌车查处专项行动,回应群众舆论密切关注的社会热点,消除安全隐患,保护群众利益。

3、加强交通监控中心建设,完善公安交通警务指挥体系,推广勤指一体的勤务模式,优化监控中心职能配置,建立动态勤务机制,做好交通监控视频备案、联网及巡查工作,对道路警情实时发现、可视化调度、快速处置。

4、开展文明交通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以“互联网+交通安全”宣传为突破口,充分应用主流媒体、新兴媒体两大舆论场和微信微博“双微”平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推进交通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健全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定期曝光机制,促进行业、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机构设置

1、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维护全县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负责交通警卫工作;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检查、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试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和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范管理的财政预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大队下设秩序管理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车辆管理所,内务中队,沙宜中队,丹洲中队、高速中队等。

2、机构人员情况。

⑴编制情况:本单位属行政机关,核定编制数为21人。

⑵实际人员情况:现有在职人员21人。

⑶其他人员情况。协管员110人。

第二部分: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电子表格)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0025377.62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各减少1837015.00元;下降8.40%。减少原因: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18291599.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34686.23元;占93.68%;其他收入1156913.23元,占6.3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9536158.04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5142.47元,占51.98%;项目支出9381015.57元,占48.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134686.23元。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97382.38元,下降9.49%。减少原因: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134686.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71%。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25609.98 元,同比下降11.50%。减少原因: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134686.23 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16138235.71元,占 94.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760元,占0.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182.4元,占2.30%;卫生健康支出280431.12元,占1.64%; 住房保障支出286077元,占1.6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7959.85元,支出决算为17134686.23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15474874.67元,支出决算为16138235.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9年度购置应急公务用车资金和追加皮卡车租赁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57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44557.40元,支出决算为394182.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88529.34元,支出决算为280431.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99998.44元,支出决算为2860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作表述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55142.47元,其中:

人员经费8860184.6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294957.8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8343.3元,完成预算的249.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我大队车辆使用年限过长,使用频率高,车辆状况极差,已无法正常使用,经上级同意,我大队购置江铃牌皮卡警用车1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498343.30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0 %。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2019年无公务接待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8343.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17%,增加原因说明。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04343.3元。购置车辆说明:主要是因我大队车辆使用年限过长,使用频率高,车辆状况极差,已无法正常使用,经上级同意,我大队购置江铃牌皮卡警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4000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

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节约开支,规范接待。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根据实际情况作表述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0元。与 2018年相比持平。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0元。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支出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4个,涉及预算资金6221338元,自评覆盖率达到89.15%。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三江县大队信息网络租赁维护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协警人员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三江县事故对策处理项目自评得分为100,三江县大队“创建平安畅通县区”项目自评得分为100,三江县大队队部维修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4957.84元,比 2018年减少20672.58元,下降1.57 %,减少原因:项目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 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 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 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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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1-06 11:00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三编〔2007〕22号),设立交通管理大队,隶属于三江县公安局

1、加强对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统筹指导。以贯彻县城管理研究会、规委会等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推动出台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及停车难问题,解决城区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匮乏问题。

2、强化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组织开展查处酒驾、醉驾、毒驾专项行动及套牌车查处专项行动,回应群众舆论密切关注的社会热点,消除安全隐患,保护群众利益。

3、加强交通监控中心建设,完善公安交通警务指挥体系,推广勤指一体的勤务模式,优化监控中心职能配置,建立动态勤务机制,做好交通监控视频备案、联网及巡查工作,对道路警情实时发现、可视化调度、快速处置。

4、开展文明交通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以“互联网+交通安全”宣传为突破口,充分应用主流媒体、新兴媒体两大舆论场和微信微博“双微”平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推进交通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健全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定期曝光机制,促进行业、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机构设置

1、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维护全县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负责交通警卫工作;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检查、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试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和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范管理的财政预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大队下设秩序管理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车辆管理所,内务中队,沙宜中队,丹洲中队、高速中队等。

2、机构人员情况。

⑴编制情况:本单位属行政机关,核定编制数为21人。

⑵实际人员情况:现有在职人员21人。

⑶其他人员情况。协管员110人。

第二部分: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电子表格)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0025377.62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各减少1837015.00元;下降8.40%。减少原因: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18291599.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34686.23元;占93.68%;其他收入1156913.23元,占6.3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9536158.04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5142.47元,占51.98%;项目支出9381015.57元,占48.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134686.23元。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97382.38元,下降9.49%。减少原因: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134686.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71%。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25609.98 元,同比下降11.50%。减少原因: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134686.23 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16138235.71元,占 94.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760元,占0.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182.4元,占2.30%;卫生健康支出280431.12元,占1.64%; 住房保障支出286077元,占1.6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7959.85元,支出决算为17134686.23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15474874.67元,支出决算为16138235.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9年度购置应急公务用车资金和追加皮卡车租赁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57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44557.40元,支出决算为394182.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88529.34元,支出决算为280431.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99998.44元,支出决算为2860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作表述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55142.47元,其中:

人员经费8860184.6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294957.8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8343.3元,完成预算的249.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我大队车辆使用年限过长,使用频率高,车辆状况极差,已无法正常使用,经上级同意,我大队购置江铃牌皮卡警用车1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498343.30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0 %。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2019年无公务接待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8343.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17%,增加原因说明。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04343.3元。购置车辆说明:主要是因我大队车辆使用年限过长,使用频率高,车辆状况极差,已无法正常使用,经上级同意,我大队购置江铃牌皮卡警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4000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

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节约开支,规范接待。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根据实际情况作表述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0元。与 2018年相比持平。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0元。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支出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4个,涉及预算资金6221338元,自评覆盖率达到89.15%。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三江县大队信息网络租赁维护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协警人员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三江县事故对策处理项目自评得分为100,三江县大队“创建平安畅通县区”项目自评得分为100,三江县大队队部维修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4957.84元,比 2018年减少20672.58元,下降1.57 %,减少原因:项目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 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 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 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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