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老干部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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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县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三江县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特别是涉老政策的宣传,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负责向离退休干部传达重要文会议精神,做好重大节日县委、县政府老干部座谈会,走访慰问老干部的具体工作。
3.负责组织和安排离退休干部健康疗养、身体检查、参观学习。
4.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老干部的易地安置工作。
5.抓好离休干部理论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6.协调有关部门组织重大节日老年文体活动事宜。
7.做好来访来信工作,做好老年报刊的征订工作。
8.负责对老干部活动中心的管理。
9.代表县委、县政府对老干部住院的探望,协调处理离休干部逝世后的有关问题。
10.做好县委、县政府以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老干部局二级机构设有:1、老年活动中心 2、老年大学。
内设机构有:1、局长办公室,2.副局长办公室,3.综合办公室。
机构人员情况:1、单位人员编制情况:部门人员编制4人,单位领导职数2人。 2、2018年实有人员情况:财政供给在职人数7人。其中:正科3人、副科2人、科员1人、后勤事业编1人。 3、其他人员情况:退休人数1人;遗属人数1人。属我局管理范围的离休干部:9人、处级退休干部41人。
第二部分:三江县老干部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详见附件:三江侗族自治县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附表1
第三部分:三江县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2,177,365.70 元,其中本年收入2,177,365.70 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34117.12 元,增长18.1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2,177,365.70 元,为自治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 334117.12 元,增长18.1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2.事业收入 0 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
3.经营收入 0 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0 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元。
6. 6.上年结转和结余 0 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 2,177,365.70 元,其中本年支出 2,177,365.70 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34117.12 元,增长18.1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070,014.00 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8487.72 元,增长4.7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老干工作业务量有所增加。
4.结余分配 0 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 0 元。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江县老干部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0014 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8487.72元,增长4.7 %。其中:基本支出1,002,626.98元,项目支出67,387.02万元。
三江县老干部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2212769 元,支出决算为 2,177,365.7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939055 元,支出决算为 1,070,014.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4 %。一般公共服务增加的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资;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7365.7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1,005,445.68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6 %。人员工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207.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6.36 %。此项支出减少,原因的老干部有人员减少及节约支出成本。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三江县老干部局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与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939055 元,支出决算为 1,070,014.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 %。差别原因为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和老干部部分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54 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3154 元,国内公务接待7批70人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002,626.98 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9271元,增长16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9.7 %。
组织对“2018年敬老节”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00元。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表2:老干部局2018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xls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8年敬老节 项目自评得分为94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三个阵地”建设刚刚起步,还有待于加大资金的投入。二是因我局人员编制少,没有专业的财务人员。目前我局帐务仍为县委财务室代管,在日常帐务往来过程中时有存在职责不明确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在探索中总结提升,在实践中规范完善,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升工作绩效,进一步发挥工作职能作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