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应急罚【2026】10号)

来源: 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6-07-21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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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件名称:

三江某加油站加油作业区摆放易燃等物品违法行为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三江某加油站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7月20日

处罚事由:

在加油作业区摆放易燃等物品,违反《加油站安全作业规定》

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

   处以人民币11000 元(大写:壹万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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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应急罚【2026】10号)

  发布日期: 2026-07-21 10:45

来源: 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件名称:

三江某加油站加油作业区摆放易燃等物品违法行为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三江某加油站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7月20日

处罚事由:

在加油作业区摆放易燃等物品,违反《加油站安全作业规定》

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

   处以人民币11000 元(大写:壹万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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