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三江县各乡镇农业综合供水价格的批复

来源: 三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2021-12-24 18:00    |  作者: 县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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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水利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调整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供水价格的请示》(三水报2021105)已收悉,根据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乡镇名称

作物类型

终端水价

(元/亩/年)

定额用水量

m³/亩)

八江镇

水稻(单季)

24.04

325

稻田鱼

62.14

840

茶叶

3.98

95

程村乡

水稻(单季)

38.97

325

稻田鱼

100.71

840

丹洲镇

水稻(单季)

14.93

325

稻田鱼

38.58

840

斗江镇

水稻(单季)

16.94

325

稻田鱼

43.77

840

茶叶

2.80

95

独峒镇

水稻(单季)

17.58

325

稻田鱼

45.44

840

茶叶

2.91

95

富禄乡

水稻(单季)

18.81

325

稻田鱼

48.61

840

高基乡

水稻(单季)

38.90

325

稻田鱼

100.57

840

古宜镇

水稻(单季)

20.81

325

稻田鱼

53.79

840

蔬菜

8.33

230

和平乡

水稻(单季)

17.51

325

稻田鱼

45.26

840

老堡乡

水稻(单季)

39.69

325

稻田鱼

102.58

840

茶叶

6.56

95

脐橙

17.97

260

良口乡

水稻(单季)

15.58

325

稻田鱼

40.26

840

林溪镇

水稻(单季)

18.16

325

稻田鱼

46.94

840

梅林乡

水稻(单季)

31.86

325

稻田鱼

82.36

840

同乐乡

水稻(单季)

26.70

325

稻田鱼

69.00

840

茶叶

4.42

95

洋溪乡

水稻(单季)

18.81

325

稻田鱼

48.61

840

备注:①水费收取的耕地面积按实际灌溉面积收取②稻田鱼水费收取标准为专门养殖稻田鱼的用水户才按此标准收费,与水稻种植一同进行养殖的用水户按水稻标准进行水费收取③如用水户转种其他农作物且本乡镇无此类作物的收费标准的,可参考本县其他乡镇的类似农作物收费标准进行水费收取。

本项目区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两部制水价与超额加价结合方式确定水价。根据两部制水价收取的水费可以满足三江侗族自治县渠道管理人员的管理费用、配水人员劳务费用和末级渠系维修养护费用的需要,有利于三江侗族自治县灌溉渠道工程的良性运行。

采用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收费方式,例如超出定额但不到120%的用水户,定额用水量按照标准收取,超出的部分水量按照标准单价的1.5倍计取,即水费=定额用水量*终端水价+(实际水量-定额水量) *1.5*终端水价;超出120%部分水量按照标准水价的2倍计取,即水费=定额用水量*终端水价+(定额用水量*0.2)*终端水价*1.5+(实际水量-定额用水量*1.2)*终端水价*2.0。阶梯水量和差价合理设置,促进节水效果明显。

三江县各乡镇农业综合供水价格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批复不一致的,以本批复为准。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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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关于调整三江县各乡镇农业综合供水价格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1-12-24 18:00

来源: 三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江县水利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调整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供水价格的请示》(三水报2021105)已收悉,根据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乡镇名称

作物类型

终端水价

(元/亩/年)

定额用水量

m³/亩)

八江镇

水稻(单季)

24.04

325

稻田鱼

62.14

840

茶叶

3.98

95

程村乡

水稻(单季)

38.97

325

稻田鱼

100.71

840

丹洲镇

水稻(单季)

14.93

325

稻田鱼

38.58

840

斗江镇

水稻(单季)

16.94

325

稻田鱼

43.77

840

茶叶

2.80

95

独峒镇

水稻(单季)

17.58

325

稻田鱼

45.44

840

茶叶

2.91

95

富禄乡

水稻(单季)

18.81

325

稻田鱼

48.61

840

高基乡

水稻(单季)

38.90

325

稻田鱼

100.57

840

古宜镇

水稻(单季)

20.81

325

稻田鱼

53.79

840

蔬菜

8.33

230

和平乡

水稻(单季)

17.51

325

稻田鱼

45.26

840

老堡乡

水稻(单季)

39.69

325

稻田鱼

102.58

840

茶叶

6.56

95

脐橙

17.97

260

良口乡

水稻(单季)

15.58

325

稻田鱼

40.26

840

林溪镇

水稻(单季)

18.16

325

稻田鱼

46.94

840

梅林乡

水稻(单季)

31.86

325

稻田鱼

82.36

840

同乐乡

水稻(单季)

26.70

325

稻田鱼

69.00

840

茶叶

4.42

95

洋溪乡

水稻(单季)

18.81

325

稻田鱼

48.61

840

备注:①水费收取的耕地面积按实际灌溉面积收取②稻田鱼水费收取标准为专门养殖稻田鱼的用水户才按此标准收费,与水稻种植一同进行养殖的用水户按水稻标准进行水费收取③如用水户转种其他农作物且本乡镇无此类作物的收费标准的,可参考本县其他乡镇的类似农作物收费标准进行水费收取。

本项目区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两部制水价与超额加价结合方式确定水价。根据两部制水价收取的水费可以满足三江侗族自治县渠道管理人员的管理费用、配水人员劳务费用和末级渠系维修养护费用的需要,有利于三江侗族自治县灌溉渠道工程的良性运行。

采用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收费方式,例如超出定额但不到120%的用水户,定额用水量按照标准收取,超出的部分水量按照标准单价的1.5倍计取,即水费=定额用水量*终端水价+(实际水量-定额水量) *1.5*终端水价;超出120%部分水量按照标准水价的2倍计取,即水费=定额用水量*终端水价+(定额用水量*0.2)*终端水价*1.5+(实际水量-定额用水量*1.2)*终端水价*2.0。阶梯水量和差价合理设置,促进节水效果明显。

三江县各乡镇农业综合供水价格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批复不一致的,以本批复为准。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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