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自然人)_20250725
来源:
三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5-07-25 20:03
| 作者:
法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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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1 | 覃光华 | 自然人 | 身份证 | 柳三江城管罚决字〔2024〕第SS-YZ003号 | 禁渔期内使用地笼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 当事人于2024年6月1日16时22分至2024年6月4日5时06分在三江县良口乡大滩村(地名)河段,使用地笼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使用炸鱼、毒鱼、电鱼、地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规定。 | 罚款 | 当事人于2024年6月1日16时22分至2024年6月4日5时06分在三江县良口乡大滩村(地名)河段,使用地笼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 0.200000 | 0 | 2025/7/17 | 2099/12/31 | 2028/7/17 | 三江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11450225MB05748567 | 三江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11450225MB05748567 | 已缴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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