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报送表(2021年6月12日)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1-06-12 12:10    |  作者: 三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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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
称或违法自
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
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
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三市监处字〔2021〕156

三江县良口龙哥百货商店销售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等近似的龙池骄粒粒精香米和白色袋装的无标签标识的大米案。

三江县良口 龙哥百货商店

/

莫元龙

1.当事人于2021年3月22日从三江县古宜镇中山路宋利伟处以进货价86元/袋的进货价购进15袋无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白色袋装无标签标识的预包装大米,总涉案货值1350元,销售货值900元,待售货值450元,违法所得:40元。当事人经营白色袋装无标签标识的预包装大米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2021年6月29日

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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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目录及信息

三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报送表(2021年6月12日)

  发布日期: 2021-06-12 12:10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三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
称或违法自
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
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
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三市监处字〔2021〕156

三江县良口龙哥百货商店销售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等近似的龙池骄粒粒精香米和白色袋装的无标签标识的大米案。

三江县良口 龙哥百货商店

/

莫元龙

1.当事人于2021年3月22日从三江县古宜镇中山路宋利伟处以进货价86元/袋的进货价购进15袋无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白色袋装无标签标识的预包装大米,总涉案货值1350元,销售货值900元,待售货值450元,违法所得:40元。当事人经营白色袋装无标签标识的预包装大米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2021年6月29日

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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