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报送表(2021年6月30日)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1-06-30 12:00    |  作者: 三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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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
称或违法自
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
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
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三市监处字〔2021〕158

三江县良口星凤批发部经营冒用牛栏山酒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牛栏山陈酿白酒案。

三江县良口 星凤批发部

/

杨凤娥

经查实,当事人经营冒用牛栏山酒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牛栏山陈酿白酒,当事人的行为违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冒用他人的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牛栏山陈酿白酒15瓶;

2、没收违法所得壹仟叁佰肆拾元陆角柒分(1340.67

3、罚款贰仟元整2000.00)。

主动履行,2021年6月29日

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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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目录及信息

三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报送表(2021年6月30日)

  发布日期: 2021-06-30 12:00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三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
称或违法自
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
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
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三市监处字〔2021〕158

三江县良口星凤批发部经营冒用牛栏山酒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牛栏山陈酿白酒案。

三江县良口 星凤批发部

/

杨凤娥

经查实,当事人经营冒用牛栏山酒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牛栏山陈酿白酒,当事人的行为违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冒用他人的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牛栏山陈酿白酒15瓶;

2、没收违法所得壹仟叁佰肆拾元陆角柒分(1340.67

3、罚款贰仟元整2000.00)。

主动履行,2021年6月29日

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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