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2021年中央、自治区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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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到我县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50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共计14954(其中中央扶贫发展资金14231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23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300万元),自治区扶贫发展资金8550万元。2021年1月22日,经三江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复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通知〔2021〕19号),同意资金及项目安排如下:
一、中央资金:14954万元。
(一)以工代赈项目:300万元。
(二)少数民族发展项目:423万元。
(三)基础设施项目:8131万元
(四)产业项目:4800万元。
(五)雨露计划:700万元。
(六)小额信贷贴息:500万元。
(七)项目管理费:100万元。
二、自治区资金:8550万元
(一)公益性岗位:410.506022万元。
(二)项目管理费:80万元
(三)产业项目:8059.493978
现将三江县2021年度计划实施的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施项目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投诉监督地址:三江县古宜镇雅谷路72号
联系电话:0772-8616173
电子邮箱:sjxfpb2160@163.com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三扶办报〔2021〕1号)关于上报2021年中央、区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请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通知〔2021〕19号)
三江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