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扶办发〔2020〕25号关于印发《三江县2020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三江县扶贫办  |   发布日期: 2020-05-19 15:35    |  作者: 三江县扶贫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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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三江县2020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江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三江县2020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

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

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是提高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通过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学历教育、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助推贫困家庭稳定脱贫。为让贫困户知晓扶贫培训补助政策,确保雨露计划和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精准补助、应补尽补政策落到实处,积极引导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初中、高中毕业生和青壮年劳动力接受学历教育及技能培训,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开展 2020 年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指示,特制定本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让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充分知晓扶贫培训政策,主动参与“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激发内生动力。

(二)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充分了解扶贫培训政策及补助类型、补助对象、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发放流程等。

(三)宣传活动覆盖全县每一所初中、高中、职业学校和行政村,做到校有宣传板报、宣传单、宣传讲座,村有宣传资料。

二、活动时间

20205月15615

三、活动内容

宣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职业学历教育、劳动力转移就业短期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扶贫培训补助政策,明确补助类型、补助对象、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发放流程等。

四、活动形式

(一)县扶贫办

1.负责根据自治区培训中心印发的板报样板印制2020年广西“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板报、宣传单发放到各乡(镇),县中、中,各乡(镇)中学。于20205月22日前完成。

2.负责在县城开展“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活动,做好“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解读工作,引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接受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做到校有宣传版报、宣传单、宣传讲座,村有宣传资料。

3.县教育局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各乡(镇)扶贫办

1.负责把“雨露计划”宣传板报张贴到乡镇所在地、行政村、各中学明显位置526日前全面完成。(相关宣传材料印制及其他宣传产生的费用单位工作经费中列支)

2.负责利用圩日等社会群众集中的时间段,在乡(镇)所在地开展“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联合辖区内中学开展“三个一”活动:一是查找出辖区各初中、高中毕业班学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各乡(镇)扶贫办到辖区中学召开 1场扶贫政策宣讲会,讲解扶贫培训补助政策;二是给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班学生每人发放 1 张扶贫培训补助政策宣传单,让贫困学生了解补助内容、补助时间和流程,提高防骗意识;三是在辖区中学张贴 1 张扶贫培训补助政策宣传板报,从源头上开展宣传。

3.县扶贫办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三)县教育局

1.按照文件要求,各地扶贫办联合教育局、学校开展“三个一”活动。由于受到疫情影响,为避免大规模人群聚集,经与教育部门协商,关于在每个学校召开一场宣讲会的活动,由县扶贫办、县教育局联合指导各学校自行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扶贫政策宣讲会

2.负责协助县扶贫办做好“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解读工作,引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接受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

3.县扶贫办、各乡(镇)、县高中和各中学积极配合。

(四)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村“两委”干部

负责所在行政“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引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接受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相关宣传材料到当地乡(镇)政府领取。

(五)帮扶联系人

帮扶干部于2020年5月15日-6月15日期间,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帮扶贫困户联系贫困生活动的通知》(桂扶领发〔2016〕10号)精神,切实落实联系贫困生的责任,主动到帮扶户行政村村部领取宣传资料,向帮扶户家长、贫困生宣传扶贫培训补助政策,跟踪贫困户学生补助资金是否按时按量到户,并将宣传资料放入贫困户档案袋或张贴在贫困户家中明显位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让本年度“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做出成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把“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全力推动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宣传。

(二)强化督促检查

县扶贫办、教育局要加强对乡(镇)、学校开展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的监督检查,并指导各学校收集相关宣传佐证材料备查(见附件6),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活动要求,鼓励创新宣传方式,发挥宣传月活动的应有作用,提高扶贫培训政策知晓率。

(三)做好经验总结

各乡(镇)要及时汇报本次“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收集宣传月活动影像图片文字资料存档备查,并于2020619日前将书面总结、影像图片、宣传月活动统计表(见附件1,5)报送至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根据各乡(镇)所报材料汇总,形成档案材料备查。

六、其他事项

各乡镇于20205月22日下午下班前安排工作人员到县雨露计划办公室领取宣传资料

附件:1.2020年乡(镇)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动情况统计表

  2.乡镇宣传月材料收集清单

  3.各学校宣传月材料收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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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政策规划

三扶办发〔2020〕25号关于印发《三江县2020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5-19 15:35

来源: 三江县扶贫办   作者: 三江县扶贫办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三江县2020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江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三江县2020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

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

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是提高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通过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学历教育、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助推贫困家庭稳定脱贫。为让贫困户知晓扶贫培训补助政策,确保雨露计划和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精准补助、应补尽补政策落到实处,积极引导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初中、高中毕业生和青壮年劳动力接受学历教育及技能培训,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开展 2020 年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指示,特制定本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让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充分知晓扶贫培训政策,主动参与“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激发内生动力。

(二)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充分了解扶贫培训政策及补助类型、补助对象、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发放流程等。

(三)宣传活动覆盖全县每一所初中、高中、职业学校和行政村,做到校有宣传板报、宣传单、宣传讲座,村有宣传资料。

二、活动时间

20205月15615

三、活动内容

宣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职业学历教育、劳动力转移就业短期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扶贫培训补助政策,明确补助类型、补助对象、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发放流程等。

四、活动形式

(一)县扶贫办

1.负责根据自治区培训中心印发的板报样板印制2020年广西“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板报、宣传单发放到各乡(镇),县中、中,各乡(镇)中学。于20205月22日前完成。

2.负责在县城开展“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活动,做好“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解读工作,引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接受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做到校有宣传版报、宣传单、宣传讲座,村有宣传资料。

3.县教育局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各乡(镇)扶贫办

1.负责把“雨露计划”宣传板报张贴到乡镇所在地、行政村、各中学明显位置526日前全面完成。(相关宣传材料印制及其他宣传产生的费用单位工作经费中列支)

2.负责利用圩日等社会群众集中的时间段,在乡(镇)所在地开展“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联合辖区内中学开展“三个一”活动:一是查找出辖区各初中、高中毕业班学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各乡(镇)扶贫办到辖区中学召开 1场扶贫政策宣讲会,讲解扶贫培训补助政策;二是给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班学生每人发放 1 张扶贫培训补助政策宣传单,让贫困学生了解补助内容、补助时间和流程,提高防骗意识;三是在辖区中学张贴 1 张扶贫培训补助政策宣传板报,从源头上开展宣传。

3.县扶贫办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三)县教育局

1.按照文件要求,各地扶贫办联合教育局、学校开展“三个一”活动。由于受到疫情影响,为避免大规模人群聚集,经与教育部门协商,关于在每个学校召开一场宣讲会的活动,由县扶贫办、县教育局联合指导各学校自行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扶贫政策宣讲会

2.负责协助县扶贫办做好“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解读工作,引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接受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

3.县扶贫办、各乡(镇)、县高中和各中学积极配合。

(四)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村“两委”干部

负责所在行政“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引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接受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相关宣传材料到当地乡(镇)政府领取。

(五)帮扶联系人

帮扶干部于2020年5月15日-6月15日期间,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帮扶贫困户联系贫困生活动的通知》(桂扶领发〔2016〕10号)精神,切实落实联系贫困生的责任,主动到帮扶户行政村村部领取宣传资料,向帮扶户家长、贫困生宣传扶贫培训补助政策,跟踪贫困户学生补助资金是否按时按量到户,并将宣传资料放入贫困户档案袋或张贴在贫困户家中明显位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让本年度“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做出成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把“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全力推动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宣传。

(二)强化督促检查

县扶贫办、教育局要加强对乡(镇)、学校开展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的监督检查,并指导各学校收集相关宣传佐证材料备查(见附件6),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活动要求,鼓励创新宣传方式,发挥宣传月活动的应有作用,提高扶贫培训政策知晓率。

(三)做好经验总结

各乡(镇)要及时汇报本次“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收集宣传月活动影像图片文字资料存档备查,并于2020619日前将书面总结、影像图片、宣传月活动统计表(见附件1,5)报送至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根据各乡(镇)所报材料汇总,形成档案材料备查。

六、其他事项

各乡镇于20205月22日下午下班前安排工作人员到县雨露计划办公室领取宣传资料

附件:1.2020年乡(镇)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动情况统计表

  2.乡镇宣传月材料收集清单

  3.各学校宣传月材料收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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