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共性问题河流断面水质下降)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来源: 柳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0-10-12 09:25    |  作者: 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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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情况

2017年广西河流断面中I-III类水质比例较2016年下降4.1%。

二、责任单位

中共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2018年12以来,三江县涉及国家河流断面考核有0个,1个区控,2个市控断面,三江县河流断面认真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每月对梅林、三江水厂、丹洲三个监测断面地表水进行采样,委托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对县域内的主要流域3个断面开展了水质月报监测,粪大肠杆菌未参与考核,全县主要流域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以上,合格率百分之百。委托柳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一、二、三、四季度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三江县河东水厂开展了61项水质监测,河东水厂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3838—2002)Ⅱ类标准以上,合格率为百分之百。粪大肠菌群经自来水公司处理后可达标,可作为非主要指标不参与评价。

目前,我县河西城区污水治理工程及河东城区污水治理工程均在有效推进,县城污水收集率达到了95%,已对县级污水处理厂开展提标改造工作。河西沿山路黑臭水体完成整治。五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均已建设完成,除八江镇污水处理站水毁外,其余镇级污水处理站均已完成建设,并交由第三方投入使用。我县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使用15套,正在建设7套。全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多措并举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印发实施《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三渔牧发〔2018〕25号)。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印发实施《三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三办〔2019〕78号)。全面贯彻实施河长制,完善水治理体系,印发实施《关于印发三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办〔2017〕63号)。多举措,多措施开展下去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我县辖区流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四、验收情况

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0日,由三江县政府办、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三江县水利局、三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单位等组成自行验收组,对历年来三江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整治开展工作的台账进行审阅,并对历年各季度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报告进行查阅,县自行验收组一致认为:(河流断面水质下降问题)问题整治基本落实了《 柳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验收销号台账基本完整清晰,达到了整改目标,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 861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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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管结果

三江侗族自治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共性问题河流断面水质下降)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0-12 09:25

来源: 柳州生态环境局   作者: 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情况

2017年广西河流断面中I-III类水质比例较2016年下降4.1%。

二、责任单位

中共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2018年12以来,三江县涉及国家河流断面考核有0个,1个区控,2个市控断面,三江县河流断面认真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每月对梅林、三江水厂、丹洲三个监测断面地表水进行采样,委托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对县域内的主要流域3个断面开展了水质月报监测,粪大肠杆菌未参与考核,全县主要流域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以上,合格率百分之百。委托柳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一、二、三、四季度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三江县河东水厂开展了61项水质监测,河东水厂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3838—2002)Ⅱ类标准以上,合格率为百分之百。粪大肠菌群经自来水公司处理后可达标,可作为非主要指标不参与评价。

目前,我县河西城区污水治理工程及河东城区污水治理工程均在有效推进,县城污水收集率达到了95%,已对县级污水处理厂开展提标改造工作。河西沿山路黑臭水体完成整治。五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均已建设完成,除八江镇污水处理站水毁外,其余镇级污水处理站均已完成建设,并交由第三方投入使用。我县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使用15套,正在建设7套。全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多措并举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印发实施《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三渔牧发〔2018〕25号)。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印发实施《三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三办〔2019〕78号)。全面贯彻实施河长制,完善水治理体系,印发实施《关于印发三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办〔2017〕63号)。多举措,多措施开展下去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我县辖区流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四、验收情况

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0日,由三江县政府办、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三江县水利局、三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单位等组成自行验收组,对历年来三江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整治开展工作的台账进行审阅,并对历年各季度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报告进行查阅,县自行验收组一致认为:(河流断面水质下降问题)问题整治基本落实了《 柳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验收销号台账基本完整清晰,达到了整改目标,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 861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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