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清字〔2019〕1号)关于三江侗族自治县佳洁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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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清字〔2019〕1号
三江侗族自治县佳洁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三江县古宜镇321国道北侧的大竹滩地带,距离县城约6公里。垃圾填埋场总库容71.132万m3,日处理生活垃圾60-70吨,设计年限18年,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站1座,于2011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现有职工16人。
该公司与南宁绿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清洁生产技术咨询合同。通过实施本轮清洁生产方案,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公司开展了清洁生产方案的征集工作,经过筛选、研究,共得出13个方案,其中无/低费方案8个,中/高费方2个,暂缓实施方案3个。筛选出的10个清洁生产方案均已全部实施,其中无/低费方案8个,中/高费方2个,实施率100%。其中8个无/低费方案共投入资金21.55万元,2个中/高费方案实施投入资金88.5万元。审核后,公司的生产状况和环境面貌有一定改善,生产管理得到加强,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逐步完善,物耗、能耗、污染物排放量有所下降,公司的清洁生产水平得到提高。
自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以来,该公司未发生重大及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现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生产技术、工艺装备、设备以及产品。
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情况
(一)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三江侗族自治县佳洁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告编制章节基本完整,编制依据基本合理。对企业的现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分析,提出的技术方案基本能够解决企业的主要问题。
(二)清洁生产审核档案资料
三江侗族自治县佳洁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聘请南宁绿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审核技术支持机构协助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所提供的材料表明参加审核人员符合要求。清洁生产审核培训资料基本完备,所收集的现状资料、方案产生的原始资料、中/高费方案实施前后过程资料基本齐全。
(三)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过程
三江侗族自治县佳洁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过程基本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程序规定的步骤进行。
1.审核准备阶段
企业主要领导支持并参与清洁生产审核的有关工作,成立了以曹玉珍董事长担任组长、垃圾填埋场场长荣家乐担任副组长的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结合垃圾填埋场的实际情况,根据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要求,制定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使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有计划地开展。
2.预审核阶段
对企业现状全面调查与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垃圾填埋工段作为本次清洁生产的审核重点。确定垃圾填埋场废水排放量作为本次审核目标。
3.审核阶段
对审核重点的物料输入输出进行了实测。污染物排放有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根据衡算数据建立了物料平衡分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实测数据的原始记录较规范、资料较完整、可信度较高。
4.方案产生、实施及其有效性
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及时提出并落实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对初步筛选出的中/高费方案进行了基本的技术、环境和经济可行性分析,对已实施的无/低费和中/高费方案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进行了统计。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污染物减排指标。
5.清洁生产的持续推行阶段
依据清洁生产审核成果,结合企业自身生产需求, 三江侗族自治县佳洁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将清洁生产相关制度融入现有管理体系,成立了持续清洁生产办公室,编制持续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
(四)现场考察情况
评估专家组在现场查看了生产工艺流程,核查了方案的落实情况,现场核查情况表明, 三江侗族自治县佳洁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现场情况与审核报告基本相符,已实施的无/低费和中/高费方案均得到了落实。
三、评估结果
综上所述, 三江侗族自治县佳洁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清洁生产机构健全,有计划地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审核重点明确,清洁生产目标设置合理,清洁生产方案筛选较科学,方案实施后取得了较好的清洁生产绩效;提供评估的材料较齐全,编制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比较规范、完整,基本符合企业实际,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打分为80.5分,建议同意通过评估。
四、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厂区生产场地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进一步规范垃圾填埋工作。
(三)补充审核重点实测计量器皿校验、数据收集和分析等内容。
(四)补充“双超,双有”分析内容。
(五)补充不可行方案原因说明。
(六)补充完善中高费方案实施绩效统计依据,进一步核实本轮清洁生产方案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果。
(七)收集清洁生产审核过程各种资料,按验收规范要求整理归档。
(八)完善持续清洁生产计划。
(九)按时间理顺《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内容,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十)完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后,继续实施中/高费方案。
2019年4月10日
信息公开格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