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锦飞矿业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23万立方米采石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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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8.23万立方米采石场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地点:三江县良口乡产口村新寨屯55号
4、项目总投资:1223.5万元
5、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矿区范围0.0294平方公里,扩建为年产8.23万立方米砂岩(建筑石料)采石场。主要建设办公室及值班用房100平方米。员工宿舍100平方米,场地平整硬化8000平方米。道路550米,配套建设沉淀池,石料生产线一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三江县锦飞矿业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曦
电话:17777249617
邮箱:124200826@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柳州环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春林
联系电话:0772-880768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结合现状监测数据分析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提出防治措施,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加强工程分析、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环境影响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扩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2、认为现有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
3、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4、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5、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直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另外,也可采用面谈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三江县锦飞矿业建材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