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责及机构概况

发布时间:2024-02-15 10:25

机构名称: 三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办公地址: 三江县古宜镇文振路北二街(实验学校旁)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772—8612108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文电、机要、会务、保密、信访、统计、档案、财务,经费核算、公务接待、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新闻发布;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0772-8612108。

  (2) 政工股

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纪检监察、思想政治、组织宣传、表彰奖励、党的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律师、公证员等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具体业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0772-8617710。

  (3) 基层工作管理股

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各职能部门依法开展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和典型工作经验的推广,推进司法所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0772-8618820。

   (4)全面依法治县综合股

  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检查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推广普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负责本县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汇编工作。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办理、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乡镇和有关部门的行政复议等行政案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0772-8619172。

   (5)社区矫正股

  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指导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二、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的委托,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进行调查评估。三、为社区矫正人员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四、及时组织查找未按规定时间报道的社区矫正人员,并通报决定机关,组织追查脱离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五、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六、执行人民法院宣告的禁止令。七、审批社区矫正人员短期离开居住地、变更居住地的申请。八、根据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的表现依法作出奖惩决定或提出奖惩建议书。九、及时将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收监执行的罪犯送交监狱或看守所。十、对矫正期满的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对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间死亡的,及时书面通知批准、决定机关,并通报县级人民检察院。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办公电话:0772-8614225。

   (6)法律援助中心

  指导、检查、协调和实施全县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办理法律援助有关事项;组织、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电话:0772-86171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

   (7)公证处:组织实施有关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公证处、公证员的年审注册申报手续;办理公证业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电话:0772-8616546。

   (8) 基层司法所

  基层司法所共15个:古宜司法所、丹洲司法所、斗江司法所、林溪司法所、八江司法所、程村司法所、独峒司法所、高基司法所、和平司法所、老堡司法所、同乐司法所、良口司法所、洋溪司法所、富禄司法所、梅林司法所。基层司法所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各项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过渡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148”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机构概况

机构名称: 三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办公地址: 三江县古宜镇文振路北二街(实验学校旁)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772—8612108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文电、机要、会务、保密、信访、统计、档案、财务,经费核算、公务接待、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新闻发布;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0772-8612108。

  (2) 政工股

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纪检监察、思想政治、组织宣传、表彰奖励、党的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律师、公证员等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具体业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0772-8617710。

  (3) 基层工作管理股

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各职能部门依法开展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和典型工作经验的推广,推进司法所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0772-8618820。

   (4)全面依法治县综合股

  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检查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推广普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负责本县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汇编工作。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办理、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乡镇和有关部门的行政复议等行政案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0772-8619172。

   (5)社区矫正股

  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指导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二、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的委托,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进行调查评估。三、为社区矫正人员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四、及时组织查找未按规定时间报道的社区矫正人员,并通报决定机关,组织追查脱离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五、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六、执行人民法院宣告的禁止令。七、审批社区矫正人员短期离开居住地、变更居住地的申请。八、根据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的表现依法作出奖惩决定或提出奖惩建议书。九、及时将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收监执行的罪犯送交监狱或看守所。十、对矫正期满的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对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间死亡的,及时书面通知批准、决定机关,并通报县级人民检察院。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办公电话:0772-8614225。

   (6)法律援助中心

  指导、检查、协调和实施全县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办理法律援助有关事项;组织、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电话:0772-86171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

   (7)公证处:组织实施有关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公证处、公证员的年审注册申报手续;办理公证业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电话:0772-8616546。

   (8) 基层司法所

  基层司法所共15个:古宜司法所、丹洲司法所、斗江司法所、林溪司法所、八江司法所、程村司法所、独峒司法所、高基司法所、和平司法所、老堡司法所、同乐司法所、良口司法所、洋溪司法所、富禄司法所、梅林司法所。基层司法所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各项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过渡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148”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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