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 2022-07-11 19:50    |  作者: 三江县人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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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自治区关于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及标准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并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及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全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和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吸引国(境)内外留学人员来三江工作或定居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三江县和县外机构在我县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自治区引进国外智力规划、政策,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等工作。

(十)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县本级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

(十一)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制度改革。

(十三)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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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 2022-07-11 19:50

  作者: 三江县人社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自治区关于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及标准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并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及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全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和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吸引国(境)内外留学人员来三江工作或定居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三江县和县外机构在我县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自治区引进国外智力规划、政策,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等工作。

(十)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县本级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

(十一)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制度改革。

(十三)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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