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概况

发布时间:2024-01-16 08:44

机构名称: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办公地址: 三江县古宜镇中山路2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772—8612229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

    工作职责: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并督办;协调有关股室办理有关教育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及政府督查事项;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保卫、宣传等工作;管理机关后勤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组织其他股室完成和上报绩效材料;负责对本局重要事项的督办;负责本局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的纪检、监察工作,对各学校和教职工的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协助纪检组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二)人事股

    工作职责:

    拟订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编制管理、教职工调配、招聘录用、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的组织工作和教育管理干部、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县教师队伍遵纪守法及师德规范的管理工作,协助纪检组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人事年报、工资和人事统计,教育系统档案管理;配合计生部门管理和指导直属单位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基础教育股

    工作职责:

    制定和实施全县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工作,负责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及发展工作,负责开展九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保证巩固率达标;组织开展中小学开学、招生、毕业等工作,负责审定中小学进校书刊;制定全县教育教学质量奖,督促中小学教改创新工作;负责中小学籍管理和毕业证审验发放工作;负责小升初学区划分工作;负责中小学体卫艺工作;负责学校环保及科普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数据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常规管理及特色文化建设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及普通话推广工作;负责进城务工子女及留守儿童管理工作;负责特殊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协助初中体育中考及高中会考工作;协助年终绩效考评工作;管理、指导全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根据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中职招送生工作,编制县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指导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指导督促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牵头做好全县教育扶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制定和实施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工作,负责学前教育的管理及发展工作,对民办幼儿园审批及年检管理,负责对违规办园行为的督查工作,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负责学前教育各种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工作职责:

    制订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方案,指导大学新生和督促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和完善资助体系;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与到贫困县工作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统筹用好中央、自治区下达的各种补助经费及市专项经费;指导本县各级各类学校对在校贫困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库和档案建立工作;负责组织审核和报送各种社会资助材料和档案建立工作;承担三江县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日常的统测、协调及相关工作信息的发布,协助做好绩效考核材料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学生营养改善办公室

    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供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完成各种材料、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管理营养午餐经费的使用工作以及营养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负责日常的统测、协调及相关工作信息的发布,协助做好绩效考核材料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教育督导办公室

    工作职责:

    履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职责,执行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拟定我县有关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和方案;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和开展对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的督导考核工作;管理、指导我县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和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开展督学责任区工作及培训督学人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教育核算中心

    工作职责:

    管理、指导全县学前和义务教育段财务工作,编制学前和义务教育学校教育经费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学前和义务教育基本情况统计工作;拟订学前和义务教育经费筹措办法;统筹管理学前和义务教育专项经费,对学前和义务教育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指导学校后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的收费和支出进行检查和审计;负责协管员的工资发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计财股

    工作职责:

    负责教育局经费预(结)算、监测、管理;局经费月、年度的报表统计;劳动综合统计及信息报送,工资发放、各种考务补助工资的发放、资料费收取;负责基础项目建设经费的管理及经费下拨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项目办

    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园)舍建设项目规划和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和实施全县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土建工程的前期工作;监督和检查项目建设的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及评估工作;负责学校项目建设月报、年报、总结工作。做好项目工程的预(结)算,负责教育项目建设的档案管理,项目建设固定资产统计工作;负责做好校舍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协助做好二次绩效上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学校安全稳定股

    工作职责:

    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和安全教育工作;并指导各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治安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校车管理和监督指导校车司机对学生的安全接送;负责综治、信访、维稳执法工作;负责校方责任险工作;负责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接保安公司做好协管员的招聘和管理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

(十二)信息技术股和勤俭办

    工作职责:

    制定全县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教育信息化有关政策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指导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工作(原属安稳股);管理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并指导本系统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教育信息收集、加工、调整,为教育决策提供信息服务;管理远程教育工作;研究指导信息技术教学应用的重大问题;负责教学仪器装备与图书馆图书装备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课桌椅的采购和发放(原属勤俭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招生办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教育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教育发展和改革的精神,负责制定全县教育考试的实施办法和各类教育考试的组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教育考试的实施工作;做好组织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办公室

    工作职责:

    进行教学业务研究,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各学科的教学现状,分析教学质量,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负责引进并开展教材教法综合性和单科性改革实验,探索和总结教学规律;根据国家颁布的教学计划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教学指导活动;负责完善学科教学的管理制度,帮助学校建立规范的教学秩序,组织实施对各学科的教学检查和质量评估;负责搜集,提供教研、教改、教学信息,推广教研、教改、教学经验;负责组织全县中小学质量检测考试,分析各类考试质量,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中小学质量检测试卷定制、考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工会

    工作职责:

    组织并指导全县教育工会会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和文体活动,参与民主管理、督促学校教代会五项职权的落实,监督学校执行校务公开制度,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开展妇女的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妇女的各种文体活动工作;做好困难职工的扶助工作;负责妇女儿童教育发展(两纲)工作;局机关工会负责全局机关干部职工红白喜事的慰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教育团工委和关工委

    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教育党工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文件精神和工作任务;制订和组织实施本系统共青团工作、青年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加强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团员发展工作;组织市、县优秀学生的评选和推荐工作,以及推荐优秀学生、青年入党和举荐优秀青年干部工作;调查研究总结先进团组织、团干部、团员和青年的示范群体建设并做好经验事迹等相关信息报道工作;负责学校少先队工作;贯彻执行关工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上级关工委领导下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基层关工委自身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协助有关部门促进一些实际问题的解决,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政策法规股

    工作职责:

    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政策法规;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并就有关问题进行调研,统筹教育政策信息的收集、分析、汇总及上报工作;规划并起草地方综合性教育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全县教育系统法制建设、法制教育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权限内的教育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统一受理本局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编制或修改本部门权责事项流程图;负责教育系统学法用法业务宣传、培训及考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概况

机构名称: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办公地址: 三江县古宜镇中山路2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772—8612229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

    工作职责: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并督办;协调有关股室办理有关教育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及政府督查事项;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保卫、宣传等工作;管理机关后勤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组织其他股室完成和上报绩效材料;负责对本局重要事项的督办;负责本局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的纪检、监察工作,对各学校和教职工的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协助纪检组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二)人事股

    工作职责:

    拟订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编制管理、教职工调配、招聘录用、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的组织工作和教育管理干部、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县教师队伍遵纪守法及师德规范的管理工作,协助纪检组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人事年报、工资和人事统计,教育系统档案管理;配合计生部门管理和指导直属单位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基础教育股

    工作职责:

    制定和实施全县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工作,负责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及发展工作,负责开展九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保证巩固率达标;组织开展中小学开学、招生、毕业等工作,负责审定中小学进校书刊;制定全县教育教学质量奖,督促中小学教改创新工作;负责中小学籍管理和毕业证审验发放工作;负责小升初学区划分工作;负责中小学体卫艺工作;负责学校环保及科普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数据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常规管理及特色文化建设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及普通话推广工作;负责进城务工子女及留守儿童管理工作;负责特殊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协助初中体育中考及高中会考工作;协助年终绩效考评工作;管理、指导全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根据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中职招送生工作,编制县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指导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指导督促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牵头做好全县教育扶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制定和实施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工作,负责学前教育的管理及发展工作,对民办幼儿园审批及年检管理,负责对违规办园行为的督查工作,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负责学前教育各种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工作职责:

    制订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方案,指导大学新生和督促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和完善资助体系;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与到贫困县工作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统筹用好中央、自治区下达的各种补助经费及市专项经费;指导本县各级各类学校对在校贫困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库和档案建立工作;负责组织审核和报送各种社会资助材料和档案建立工作;承担三江县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日常的统测、协调及相关工作信息的发布,协助做好绩效考核材料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学生营养改善办公室

    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供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完成各种材料、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管理营养午餐经费的使用工作以及营养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负责日常的统测、协调及相关工作信息的发布,协助做好绩效考核材料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教育督导办公室

    工作职责:

    履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职责,执行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拟定我县有关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和方案;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和开展对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的督导考核工作;管理、指导我县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和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开展督学责任区工作及培训督学人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教育核算中心

    工作职责:

    管理、指导全县学前和义务教育段财务工作,编制学前和义务教育学校教育经费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学前和义务教育基本情况统计工作;拟订学前和义务教育经费筹措办法;统筹管理学前和义务教育专项经费,对学前和义务教育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指导学校后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的收费和支出进行检查和审计;负责协管员的工资发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计财股

    工作职责:

    负责教育局经费预(结)算、监测、管理;局经费月、年度的报表统计;劳动综合统计及信息报送,工资发放、各种考务补助工资的发放、资料费收取;负责基础项目建设经费的管理及经费下拨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项目办

    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园)舍建设项目规划和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和实施全县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土建工程的前期工作;监督和检查项目建设的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及评估工作;负责学校项目建设月报、年报、总结工作。做好项目工程的预(结)算,负责教育项目建设的档案管理,项目建设固定资产统计工作;负责做好校舍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协助做好二次绩效上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学校安全稳定股

    工作职责:

    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和安全教育工作;并指导各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治安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校车管理和监督指导校车司机对学生的安全接送;负责综治、信访、维稳执法工作;负责校方责任险工作;负责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接保安公司做好协管员的招聘和管理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

(十二)信息技术股和勤俭办

    工作职责:

    制定全县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教育信息化有关政策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指导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工作(原属安稳股);管理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并指导本系统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教育信息收集、加工、调整,为教育决策提供信息服务;管理远程教育工作;研究指导信息技术教学应用的重大问题;负责教学仪器装备与图书馆图书装备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课桌椅的采购和发放(原属勤俭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招生办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教育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教育发展和改革的精神,负责制定全县教育考试的实施办法和各类教育考试的组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教育考试的实施工作;做好组织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办公室

    工作职责:

    进行教学业务研究,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各学科的教学现状,分析教学质量,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负责引进并开展教材教法综合性和单科性改革实验,探索和总结教学规律;根据国家颁布的教学计划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教学指导活动;负责完善学科教学的管理制度,帮助学校建立规范的教学秩序,组织实施对各学科的教学检查和质量评估;负责搜集,提供教研、教改、教学信息,推广教研、教改、教学经验;负责组织全县中小学质量检测考试,分析各类考试质量,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中小学质量检测试卷定制、考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工会

    工作职责:

    组织并指导全县教育工会会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和文体活动,参与民主管理、督促学校教代会五项职权的落实,监督学校执行校务公开制度,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开展妇女的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妇女的各种文体活动工作;做好困难职工的扶助工作;负责妇女儿童教育发展(两纲)工作;局机关工会负责全局机关干部职工红白喜事的慰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教育团工委和关工委

    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教育党工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文件精神和工作任务;制订和组织实施本系统共青团工作、青年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加强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团员发展工作;组织市、县优秀学生的评选和推荐工作,以及推荐优秀学生、青年入党和举荐优秀青年干部工作;调查研究总结先进团组织、团干部、团员和青年的示范群体建设并做好经验事迹等相关信息报道工作;负责学校少先队工作;贯彻执行关工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上级关工委领导下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基层关工委自身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协助有关部门促进一些实际问题的解决,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政策法规股

    工作职责:

    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政策法规;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并就有关问题进行调研,统筹教育政策信息的收集、分析、汇总及上报工作;规划并起草地方综合性教育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全县教育系统法制建设、法制教育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权限内的教育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统一受理本局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编制或修改本部门权责事项流程图;负责教育系统学法用法业务宣传、培训及考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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