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发改局机构概况

  发布日期: 2024-01-27 15:04    |  作者: 县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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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侗乡大道22号(建设大厦4号楼11楼)

办公电话0772-8612172

职能简介发展和改革局是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综合研究拟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进行总量平衡和投资管理、价格管理,指导全县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经济调节部门。

内设机构办公室、改革和发展综合股、投资股、农村经济发展股、物价股、粮食和物资监督管理股规划建设与安全仓储股、重大项目办公室、县能源办公室、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价格认证中心。

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秘书事务、督查督办等机关政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保密、信访工作、保卫等行政事务,承办局机关党务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及年度考评工作,制订本局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申报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和计生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教育、机关政务的组织实施工作以及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各专项规划,负责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预警和重大问题研究,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组织重大课题研究。研究提出国家实施开发三江县专项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方针、政策,分析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综合性、全局性和深层次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社会分配、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措施等工作。

投资股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汇总编制及下达县本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汇总申报国家、区、市专项投资计划;负责全县基本建设及对外招商项目库的建立和管理;研究全县基础设施的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和项目布局及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牵头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综合管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负责社会领域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

农村经济发展股:研究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申报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投资的农林水建设项目计划,研究提出农村基础设施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投资项目计划;研究提出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规划,综合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等工作。

物价股: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工农业产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房地产等价格政策。研究制定本县范围内价格改革方案。研究提出本县工农业产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和房地产价格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依法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工农业产品、经营、公用事业和房地产价格。协调处理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价格争议。参与电力、水利等垄断经营行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组织对应实行价格听证的重要商品和公益性价格听证会。负责市场价格进行预测、监控。负责本县工业品、农产品、公用事业收费成本核算工作。负责收集和发布有关价格信息。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事业收费、中介收费等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对本级需要制定和调整的国家和自治区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审核。负责对属于本级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制定和调整。负责核发属于本级管辖的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收费综合年审工作。

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履行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法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粮食行政执法和审核、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负责承办与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会同市场监督、卫生、物价、财政等部门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稳定粮食市场。制定和实施粮食与应急物资供应应急预案,掌握粮食市场动态,确保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安全。负责粮食流通计划的制定,落实自治县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以及专项储备粮收储、轮换的计划,提出动用储备粮的建议。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会同民政和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困难地区、灾区群众的粮食和应急物资供应和粮食市场价格监控与预警。承担粮食流通的协调事务和行政统计、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研究提出自治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直属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及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重大项目办公室负责提出全县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中长期规划、投资前期工作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综合管理,参与中带昂木的各项前期工作;负责制定全县重大项目规划,建立前期项目库;编制城建基础设施网络发展规划;协调民营企业重大项目投资服务工作;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能源站协助拟定全县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能源(沼气、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开发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开展农村能源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协调统筹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开展能源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领域开放合作,开展能源行业的统计、预测、预警。按权限归口协助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指导协调尤其管道建设,承担相关行业体制工作。

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价格调节基金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工作的关规定;负责做好价格调节基金、重要商品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做好全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协调工作。协助政府做好价格平抑工作,确保我县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价格认证中心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价格鉴定、价格认证、评估规定,严格执业、诚实服务、恪守信用;遵循客观、公正、科学、效率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价格鉴定、评估;接受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委托,承办行政、刑事、民事、经济、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等涉案物品(含动产和不动产)、涉税、涉纪及纠纷财物、罚没等物品的价格鉴定、评估,价格纠纷调解。接受委托承办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以及旧机动车辆交易价格鉴定、评估;接受委托开展对有关商品和服务项目收费、调定价(标准)方案的可行性研究与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面向社会提供有关价格法规、政策的咨询,受聘担任价格事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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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发改局机构概况

  发布日期: 2024-01-27 15:04

  作者: 县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点:侗乡大道22号(建设大厦4号楼11楼)

办公电话0772-8612172

职能简介发展和改革局是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综合研究拟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进行总量平衡和投资管理、价格管理,指导全县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经济调节部门。

内设机构办公室、改革和发展综合股、投资股、农村经济发展股、物价股、粮食和物资监督管理股规划建设与安全仓储股、重大项目办公室、县能源办公室、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价格认证中心。

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秘书事务、督查督办等机关政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保密、信访工作、保卫等行政事务,承办局机关党务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及年度考评工作,制订本局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申报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和计生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教育、机关政务的组织实施工作以及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各专项规划,负责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预警和重大问题研究,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组织重大课题研究。研究提出国家实施开发三江县专项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方针、政策,分析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综合性、全局性和深层次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社会分配、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措施等工作。

投资股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汇总编制及下达县本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汇总申报国家、区、市专项投资计划;负责全县基本建设及对外招商项目库的建立和管理;研究全县基础设施的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和项目布局及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牵头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综合管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负责社会领域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

农村经济发展股:研究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申报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投资的农林水建设项目计划,研究提出农村基础设施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投资项目计划;研究提出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规划,综合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等工作。

物价股: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工农业产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房地产等价格政策。研究制定本县范围内价格改革方案。研究提出本县工农业产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和房地产价格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依法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工农业产品、经营、公用事业和房地产价格。协调处理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价格争议。参与电力、水利等垄断经营行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组织对应实行价格听证的重要商品和公益性价格听证会。负责市场价格进行预测、监控。负责本县工业品、农产品、公用事业收费成本核算工作。负责收集和发布有关价格信息。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事业收费、中介收费等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对本级需要制定和调整的国家和自治区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审核。负责对属于本级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制定和调整。负责核发属于本级管辖的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收费综合年审工作。

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履行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法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粮食行政执法和审核、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负责承办与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会同市场监督、卫生、物价、财政等部门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稳定粮食市场。制定和实施粮食与应急物资供应应急预案,掌握粮食市场动态,确保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安全。负责粮食流通计划的制定,落实自治县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以及专项储备粮收储、轮换的计划,提出动用储备粮的建议。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会同民政和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困难地区、灾区群众的粮食和应急物资供应和粮食市场价格监控与预警。承担粮食流通的协调事务和行政统计、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研究提出自治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直属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及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重大项目办公室负责提出全县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中长期规划、投资前期工作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综合管理,参与中带昂木的各项前期工作;负责制定全县重大项目规划,建立前期项目库;编制城建基础设施网络发展规划;协调民营企业重大项目投资服务工作;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能源站协助拟定全县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能源(沼气、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开发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开展农村能源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协调统筹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开展能源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领域开放合作,开展能源行业的统计、预测、预警。按权限归口协助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指导协调尤其管道建设,承担相关行业体制工作。

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价格调节基金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工作的关规定;负责做好价格调节基金、重要商品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做好全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协调工作。协助政府做好价格平抑工作,确保我县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价格认证中心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价格鉴定、价格认证、评估规定,严格执业、诚实服务、恪守信用;遵循客观、公正、科学、效率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价格鉴定、评估;接受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委托,承办行政、刑事、民事、经济、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等涉案物品(含动产和不动产)、涉税、涉纪及纠纷财物、罚没等物品的价格鉴定、评估,价格纠纷调解。接受委托承办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以及旧机动车辆交易价格鉴定、评估;接受委托开展对有关商品和服务项目收费、调定价(标准)方案的可行性研究与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面向社会提供有关价格法规、政策的咨询,受聘担任价格事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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