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同乐苗族乡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同乐苗族乡同乐街2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8680018
电子邮箱:t1189@126.com
一、党政机构
党政办公室。负责乡党委、政府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信息上传下达和相关综合性信息工作,起草乡党委、政府综合性文稿;负责机关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会务安排、党务政务公开、固定资产管理、接待和值班安排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目标任务考核及督查反馈,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日常工作及协调处理并反馈。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党的基层政权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相关工作,拟定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党内政治理论武装工作,牵头开展党内主题教育;负责指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负责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负责纪检监察、巡察、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战、社会工作、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以及党代会、乡人大会的组织工作;负责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村干部选聘和教育培训、待遇报酬、考核奖惩、离任审计等日常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协调推进村委会依法选举;组织协调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拟订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扶持和发展农业产业经济组织;负责组织和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年度财政预决算;承担重点项目开发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促进民营经济、供销合作经济发展;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乡村旅游、道路交通、社会经济指标统计等工作;负责保护耕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规范合同、财务管理工作,代理村集体资金并对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拟订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务等社会公共事务工作;负责行使行政审批等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政务公开;负责城乡社区建设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养护、物业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村民委员会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依法进行换届选举。
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应急、安全、社会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拟订社会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村自治法治工作;负责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平安创建、信访维稳、禁毒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推进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及善后工作;负责组织和统筹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事业机构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宣传贯彻执行关于自然资源、乡村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征地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森林防火、防汛抗旱、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事务性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宣传贯彻执行关于"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农业产业指导及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情调查、防控、监测、报告,协助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承担乡村振兴、田长制、河长制、林长制、农村饮水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协助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承担森林防火宣传预防、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权制度改革等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协助处理山林纠纷,开展林业资源调查,查处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等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宣传贯彻执行关于行政管理体制、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国防动员、民族宗教、劳动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扶残助残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集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各类公共服务事项;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权益保障及双拥工作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承担乡村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卫生监督、农业农村、林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民族宗教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执法工作的日常巡查监管,接受投诉举报和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工作。
机构名称:同乐苗族乡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同乐苗族乡同乐街2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8680018
电子邮箱:t1189@126.com
一、党政机构
党政办公室。负责乡党委、政府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信息上传下达和相关综合性信息工作,起草乡党委、政府综合性文稿;负责机关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会务安排、党务政务公开、固定资产管理、接待和值班安排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目标任务考核及督查反馈,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日常工作及协调处理并反馈。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党的基层政权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相关工作,拟定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党内政治理论武装工作,牵头开展党内主题教育;负责指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负责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负责纪检监察、巡察、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战、社会工作、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以及党代会、乡人大会的组织工作;负责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村干部选聘和教育培训、待遇报酬、考核奖惩、离任审计等日常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协调推进村委会依法选举;组织协调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拟订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扶持和发展农业产业经济组织;负责组织和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年度财政预决算;承担重点项目开发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促进民营经济、供销合作经济发展;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乡村旅游、道路交通、社会经济指标统计等工作;负责保护耕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规范合同、财务管理工作,代理村集体资金并对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拟订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务等社会公共事务工作;负责行使行政审批等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政务公开;负责城乡社区建设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养护、物业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村民委员会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依法进行换届选举。
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应急、安全、社会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拟订社会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村自治法治工作;负责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平安创建、信访维稳、禁毒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推进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及善后工作;负责组织和统筹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事业机构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宣传贯彻执行关于自然资源、乡村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征地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森林防火、防汛抗旱、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事务性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宣传贯彻执行关于"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农业产业指导及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情调查、防控、监测、报告,协助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承担乡村振兴、田长制、河长制、林长制、农村饮水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协助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承担森林防火宣传预防、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权制度改革等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协助处理山林纠纷,开展林业资源调查,查处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等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宣传贯彻执行关于行政管理体制、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国防动员、民族宗教、劳动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扶残助残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集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各类公共服务事项;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权益保障及双拥工作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承担乡村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卫生监督、农业农村、林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民族宗教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执法工作的日常巡查监管,接受投诉举报和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