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基瑶族乡人民政府机构职能简介

发布时间:2024-01-16 08:56

机构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高基瑶族乡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三江县高基乡高基街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8570011

传真电话:0772—8570011

监督电话:0772—8570011

电子邮箱:gjxdw@163.com

邮政编码:545511

一、工作职责:

一、执行本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加强水利建设、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四、依法管理乡财政,执行本乡预算。

五、管理和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广播、体育、卫生等事业。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开展社会主义和民主法制教育,管理公安、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八、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九、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十、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机构设置

设置综合性党政机构4个。

1.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乡党委和人民政府机关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文件档案、信息报送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2.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组织协调本乡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乡机关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3.社会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以及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负责教育、科工贸和信息化、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医疗保障、残疾人事务等社会经济事务综合行政管理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等工作。负责统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管理等工作。

4.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综治、信访、维稳、禁毒、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平安创建、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基层治理网格体系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设置

设置事业单位6个。

1.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村容村貌、应急管理、交通管理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受委托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事务性工作。

2.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3.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承担授权或委托的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4.农业农村工作站乡村振兴工作站开展本乡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指导及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本乡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协助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承担防汛抗旱、河长制、农村饮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5.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承担民族宗教、民政、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卫生健康、计生协会、医疗保障、扶残助残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6.林业工作站。主要宣传、贯彻执行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政策,开展林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林业生产活动的指导工作,承担森林防火宣传预防、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权制度改革等各项林业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机构概况

机构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高基瑶族乡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三江县高基乡高基街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8570011

传真电话:0772—8570011

监督电话:0772—8570011

电子邮箱:gjxdw@163.com

邮政编码:545511

一、工作职责:

一、执行本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加强水利建设、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四、依法管理乡财政,执行本乡预算。

五、管理和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广播、体育、卫生等事业。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开展社会主义和民主法制教育,管理公安、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八、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九、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十、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机构设置

设置综合性党政机构4个。

1.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乡党委和人民政府机关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文件档案、信息报送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2.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组织协调本乡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乡机关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3.社会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以及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负责教育、科工贸和信息化、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医疗保障、残疾人事务等社会经济事务综合行政管理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等工作。负责统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管理等工作。

4.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综治、信访、维稳、禁毒、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平安创建、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基层治理网格体系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设置

设置事业单位6个。

1.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村容村貌、应急管理、交通管理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受委托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事务性工作。

2.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3.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承担授权或委托的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4.农业农村工作站乡村振兴工作站开展本乡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指导及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本乡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协助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承担防汛抗旱、河长制、农村饮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5.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承担民族宗教、民政、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卫生健康、计生协会、医疗保障、扶残助残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6.林业工作站。主要宣传、贯彻执行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政策,开展林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林业生产活动的指导工作,承担森林防火宣传预防、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权制度改革等各项林业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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