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江县2026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6-01-30 09:25   
  • 字体大小:[
  • ]

关于印发《三江县2026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全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三江县2026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江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

                      2026123


三江县2026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烟花爆竹领域事故教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区、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根本遵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依法依规强化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环保、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工作目标

自即日起,对全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各环节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窝点,严打非法运输、储存和销售行为,规范合法企业经营,动态清零重大事故隐患。确保我县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平安过节和全县空气质量改善提供坚实保障。

三、重点内容

(一)全面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排查城乡

结合处、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林场、水库、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重点排查管控全县辖区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重点人员是否转移进入我县从事非法行为。重点整治长期从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乡(镇)、村(社区)。对涉及从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地下作坊和窝点,要依法严厉查处。

(二)整治合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违规行为。强化批发企业严格落实“六严禁”规定,重点整治超许可范围经营和采购销售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超量储存配送,在许可证载明的仓储地址外储存,向无零售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未按规定使用产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售环节重点整治违反“两关闭”“三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采购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未按规定专店销售,未经许可或许可证过期销售,在许可证载明地址外异地销售、储存,安全条件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网络违规销售整治。明确打击通过网络“引流”向无资质主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行动有效开展,特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黄县委常委、副县长

长:吴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兰泽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余学东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海波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家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章德纲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健泽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

大队副大队长

王利荣县供销联社理事会副主任

            赖卫江县日用杂品公司总经理

            夏得园三江县兴江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余学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章德纲同志和吴健泽同志兼任,负责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供销联社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抽调人员组成。

五、重点措施

(一)明确职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打非治违”联合工作机制。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查处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举办烟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及时组织侦办有关部门移交的刑事案件。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对合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经营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单位和个人,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县交通运输局: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资格审查和监管;要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的监管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严禁邮寄快递烟花爆竹。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检查,及时将检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协同依法严肃查处,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经营不合格的烟花爆竹等行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依法处置。县供销联社: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并整治本系统批发企业向无证零售(店)点和个人供货的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村屯包保网格化“打非治违”管理专项方案并报给县安全应急委办。负责对进入辖区内的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依法处置,本乡镇无法自行处置的要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确保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二)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对生产、经营、运输各环节查获的非法行为,一律进行倒查,务必要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的措施。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畅通举报渠道。各有关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主动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关主管部门要积极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快组织调查。对涉嫌私自生产经营危险物品,要督促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核实情况,及时跟踪调度办理情况。要举一反三,拓展核查广度和深度,对一些隐蔽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突击检查和暗查暗访等方式,真正查出问题,查出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导致事故的惨痛教训和案件调查处理、追责结果,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动群众主动举报、踊跃提供各类非法违法线索,构建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引领,压实领导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专项整治的必要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守工作纪律,保障工作运转。专项整治工作组人员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由各成员单位自行负责,保证“打非治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履行岗位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并互相配合工作。将此方案复印给抽调工作人员,并协调安排好抽调人员抽调期间的工作。

(四)强化督导考核,按时报送信息。由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压实工作责任。请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组及各乡(镇)于20261月起,每月月底前将工作情况书面汇报县安全应急委办。联系电话:0772-8623390,电子邮箱:ajwhg123@163.com


                             三江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6123日印发



【打印正文】
分享本文至:
×
×

监督检查

关于印发《三江县2026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1-30 09:25

来源: 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三江县2026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全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三江县2026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江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

                      2026123


三江县2026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烟花爆竹领域事故教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区、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根本遵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依法依规强化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环保、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工作目标

自即日起,对全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各环节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窝点,严打非法运输、储存和销售行为,规范合法企业经营,动态清零重大事故隐患。确保我县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平安过节和全县空气质量改善提供坚实保障。

三、重点内容

(一)全面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排查城乡

结合处、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林场、水库、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重点排查管控全县辖区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重点人员是否转移进入我县从事非法行为。重点整治长期从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乡(镇)、村(社区)。对涉及从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地下作坊和窝点,要依法严厉查处。

(二)整治合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违规行为。强化批发企业严格落实“六严禁”规定,重点整治超许可范围经营和采购销售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超量储存配送,在许可证载明的仓储地址外储存,向无零售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未按规定使用产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售环节重点整治违反“两关闭”“三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采购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未按规定专店销售,未经许可或许可证过期销售,在许可证载明地址外异地销售、储存,安全条件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网络违规销售整治。明确打击通过网络“引流”向无资质主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行动有效开展,特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黄县委常委、副县长

长:吴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兰泽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余学东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海波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家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章德纲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健泽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

大队副大队长

王利荣县供销联社理事会副主任

            赖卫江县日用杂品公司总经理

            夏得园三江县兴江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余学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章德纲同志和吴健泽同志兼任,负责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供销联社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抽调人员组成。

五、重点措施

(一)明确职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打非治违”联合工作机制。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查处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举办烟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及时组织侦办有关部门移交的刑事案件。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对合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经营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单位和个人,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县交通运输局: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资格审查和监管;要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的监管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严禁邮寄快递烟花爆竹。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检查,及时将检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协同依法严肃查处,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经营不合格的烟花爆竹等行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依法处置。县供销联社: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并整治本系统批发企业向无证零售(店)点和个人供货的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村屯包保网格化“打非治违”管理专项方案并报给县安全应急委办。负责对进入辖区内的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依法处置,本乡镇无法自行处置的要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确保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二)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对生产、经营、运输各环节查获的非法行为,一律进行倒查,务必要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的措施。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畅通举报渠道。各有关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主动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关主管部门要积极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快组织调查。对涉嫌私自生产经营危险物品,要督促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核实情况,及时跟踪调度办理情况。要举一反三,拓展核查广度和深度,对一些隐蔽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突击检查和暗查暗访等方式,真正查出问题,查出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导致事故的惨痛教训和案件调查处理、追责结果,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动群众主动举报、踊跃提供各类非法违法线索,构建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引领,压实领导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专项整治的必要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守工作纪律,保障工作运转。专项整治工作组人员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由各成员单位自行负责,保证“打非治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履行岗位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并互相配合工作。将此方案复印给抽调工作人员,并协调安排好抽调人员抽调期间的工作。

(四)强化督导考核,按时报送信息。由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压实工作责任。请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组及各乡(镇)于20261月起,每月月底前将工作情况书面汇报县安全应急委办。联系电话:0772-8623390,电子邮箱:ajwhg123@163.com


                             三江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6123日印发




版权所有 广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府
地址/AD: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江峰街7号
政府热线:0772-8612234 维护电话:0772-8621340
网站标识码:450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