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安全生产领域违法典型案例(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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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安全生产领域违法典型案例(第二期)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江县应急管理局公布3起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基本案情:2025年1月14日,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对三江县良口陆*烟花爆竹专卖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烟花爆竹专卖店存放355箱烟花爆竹,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核定储量:180箱/180千克)。
处理情况:上述行为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的规定。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三江县良口陆*烟花爆竹专卖店作出罚款人民币0.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基本案情:2025年1月21日,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对三江县同乐乡苗*烟花爆竹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烟花爆竹经营部存放629箱烟花爆竹,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核定储量:260箱/260千克)。
处理情况:上述行为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的规定。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三江县同乐乡苗*烟花爆竹经营部作出罚款人民币0.4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基本案情:2025年1月22日,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对三江县农*烟花爆竹专卖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烟花爆竹专卖店存放355箱烟花爆竹,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核定储量:280箱/280千克)。
处理情况:上述行为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的规定。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三江县农*烟花爆竹专卖店作出罚款人民币0.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