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壮族“三月三”暨清明节期间 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三江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5-03-2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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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

办 公 室 文 件

三安全应急委办〔202519

关于切实加强壮族“三月三”暨清明节期间

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全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期,我县传统农事活动频繁,炼山备耕、祭祀用火等野外火源管理压力骤增,森林火险隐患突出。加上“三月三”和清明节假期将至,人员流动增大,祭祀用火、踏青旅游等活动使山林用火频次增加,森林防火形势愈发严峻复杂。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县“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形势稳定向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严格落实县领导包乡(镇)、县直部门领导和乡(镇)领导包村、村委会干部包组、护林员包山头的包保责任机制,逐层级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链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二、进一步管控野外火源

要切实加强火源管控,充分发挥网格员、护林员、巡逻员作用,在“三月三”和清明节重点时段,加大巡逻巡护时间和频次,分兵把好“山口、村口、路口”,做好人员登记,杜绝群众携带火种进山入林。要严格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和监烧机制,了解并登记群众的用火需求,严格按照报备、监烧制度开展农事用火。即日起至“三月三”、清明节期间,各乡(镇)要紧盯森林火险等级指数,动态调整各项工作措施,高火险时段需及时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

各乡(镇)要将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的第一道防线抓紧抓实,推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要充分发挥广播、微信、抖音等媒体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方式营造浓厚防火氛围。要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广泛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发挥处置一案警示一方的作用。针对留守老人、炼山作业人员、祭祀群众、林区务工人员及施工人员等重点群体要做到精准宣传,确保森林防火知识入户到人。

四、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

各乡(镇)要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坟墓集中区、林田结合部、林区输配电线路走廊等重要部位。采取“谁排查、谁负责”的办法跟踪问效,建立隐患排查跟踪台账,定期更新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力的环节及时督促提醒,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深入、扎实地落实到位。县安全应急委办将随机抽查各乡(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

五、进一步做好扑火准备

各乡(镇)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畅通火情信息报送,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要及时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响应机制,加强物资购置储备,细化应急处置措施。要克服麻痹思想,提前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加快补齐物资短板,做好组织指挥、人员配置、机具装备检修、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在“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集中待命,各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相对集中待命,时刻进入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集结,快速响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三江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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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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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壮族“三月三”暨清明节期间 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26 16:40

来源: 三江县应急管理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

办 公 室 文 件

三安全应急委办〔202519

关于切实加强壮族“三月三”暨清明节期间

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全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期,我县传统农事活动频繁,炼山备耕、祭祀用火等野外火源管理压力骤增,森林火险隐患突出。加上“三月三”和清明节假期将至,人员流动增大,祭祀用火、踏青旅游等活动使山林用火频次增加,森林防火形势愈发严峻复杂。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县“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形势稳定向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严格落实县领导包乡(镇)、县直部门领导和乡(镇)领导包村、村委会干部包组、护林员包山头的包保责任机制,逐层级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链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二、进一步管控野外火源

要切实加强火源管控,充分发挥网格员、护林员、巡逻员作用,在“三月三”和清明节重点时段,加大巡逻巡护时间和频次,分兵把好“山口、村口、路口”,做好人员登记,杜绝群众携带火种进山入林。要严格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和监烧机制,了解并登记群众的用火需求,严格按照报备、监烧制度开展农事用火。即日起至“三月三”、清明节期间,各乡(镇)要紧盯森林火险等级指数,动态调整各项工作措施,高火险时段需及时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

各乡(镇)要将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的第一道防线抓紧抓实,推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要充分发挥广播、微信、抖音等媒体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方式营造浓厚防火氛围。要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广泛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发挥处置一案警示一方的作用。针对留守老人、炼山作业人员、祭祀群众、林区务工人员及施工人员等重点群体要做到精准宣传,确保森林防火知识入户到人。

四、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

各乡(镇)要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坟墓集中区、林田结合部、林区输配电线路走廊等重要部位。采取“谁排查、谁负责”的办法跟踪问效,建立隐患排查跟踪台账,定期更新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力的环节及时督促提醒,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深入、扎实地落实到位。县安全应急委办将随机抽查各乡(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

五、进一步做好扑火准备

各乡(镇)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畅通火情信息报送,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要及时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响应机制,加强物资购置储备,细化应急处置措施。要克服麻痹思想,提前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加快补齐物资短板,做好组织指挥、人员配置、机具装备检修、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在“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集中待命,各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相对集中待命,时刻进入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集结,快速响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三江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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