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关于敦促有关人员限期退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通告
来源: 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4-04-19 11:42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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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经核查,目前有夏振(身份证号码430623********0583)(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存在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请你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联系我中心核实,并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全额退回本通告指定账户。逾期拒不退还的,我中心将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依法移送有关行政部门查处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符合失信行为情形的,将被纳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特此通告。

附件:限期退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明细表

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9日

退款账户信息(退款时请备注姓名)

开户行:工行三江县支行

名: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

号:2105036729300000760

联系电话:0772-8615315

限期退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明细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多领待遇起止时间

多领待遇项目名称

多领待遇金额合计(元)

1

夏振

430623********0583

202010-202102
(失业保险金)
202010-202102
(医疗代缴)

失业保险金

医疗代缴

96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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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三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关于敦促有关人员限期退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4-04-19 11:42

来源: 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经核查,目前有夏振(身份证号码430623********0583)(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存在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请你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联系我中心核实,并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全额退回本通告指定账户。逾期拒不退还的,我中心将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依法移送有关行政部门查处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符合失信行为情形的,将被纳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特此通告。

附件:限期退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明细表

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9日

退款账户信息(退款时请备注姓名)

开户行:工行三江县支行

名: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

号:2105036729300000760

联系电话:0772-8615315

限期退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明细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多领待遇起止时间

多领待遇项目名称

多领待遇金额合计(元)

1

夏振

430623********0583

202010-202102
(失业保险金)
202010-202102
(医疗代缴)

失业保险金

医疗代缴

96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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