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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施工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财政厅广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建发〔2023〕1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广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发〔2023〕2号)转发给你们,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已于2023年6月1日开始施行,请各建筑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投保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附件:
1、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财政厅广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建发〔2023〕1号)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广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发〔2023〕2号)
三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7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三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印发
三建管〔2023〕54号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三建管〔2023〕54号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