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来源: 三江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6-10-13 0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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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6〕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三江侗族自治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和权限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772-8618092。咨询答疑QQ群:861494704

二、认定对象范围

在三江县管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户籍在三江县管辖区内;

(二)持有有效期内的三江县居住证;

(三)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且居住地在三江县的;

(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认定时间、地点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10月14日9:00至10月27日16:00。

体检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

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11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三江县古宜镇中山路28号)二楼人事股。

证书颁发时间:2026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的相关说明。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无犯罪记录及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申请人在微信小程序“桂警通办”自行查询无犯罪记录情况,并将核查情况下载打印;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五、认定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网报成功。

(二)教师资格体检

申请人应依据通知公告,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标准和要求,前往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医院有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中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江区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三江县内仅县人民医院可以体检,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

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相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户籍在我县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柳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纸质版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在微信小程序“桂警通办”自行查询无犯罪记录情况并下载打印);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原件。

7.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证明材料。

8.《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原件。

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告知及领取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按照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须按要求及时完成。

(二)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也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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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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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10-13 08:45

来源: 三江县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6〕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三江侗族自治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和权限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772-8618092。咨询答疑QQ群:861494704

二、认定对象范围

在三江县管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户籍在三江县管辖区内;

(二)持有有效期内的三江县居住证;

(三)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且居住地在三江县的;

(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认定时间、地点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10月14日9:00至10月27日16:00。

体检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

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11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三江县古宜镇中山路28号)二楼人事股。

证书颁发时间:2026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的相关说明。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无犯罪记录及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申请人在微信小程序“桂警通办”自行查询无犯罪记录情况,并将核查情况下载打印;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五、认定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网报成功。

(二)教师资格体检

申请人应依据通知公告,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标准和要求,前往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医院有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中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江区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三江县内仅县人民医院可以体检,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

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相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户籍在我县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柳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纸质版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在微信小程序“桂警通办”自行查询无犯罪记录情况并下载打印);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原件。

7.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证明材料。

8.《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原件。

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告知及领取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按照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须按要求及时完成。

(二)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也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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