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汉光、曹汉新于三江县斗江镇滩底村滩底村6组(朝里) 的林权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6-09-01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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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汉光、曹汉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三江县斗江镇滩底村滩底村6组(朝里) 林权证(林权证证号:三林证字(2010)第060106003号、三林证字(2010)第060106004号、三林证字(2010)第060106005号、三林证字(2010)第06010600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书作废。
如有异议,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三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
特此声明。
三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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