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落实2026年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我县已按照《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全面禁采,所以我县没有河道采砂任务;(二)我县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信息公示如下:
见附件
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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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4-09 11:45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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