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江侗族自治县城镇开发边界第二次 局部优化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12-02 1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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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三江侗族自治县高质量发展,提高三江侗族自治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近期急需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发  2023193号)、《广西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桂自然资发〔202426号)等相关文件,对三江侗族自治县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调整,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城镇开发边界第次局部优化方案》进行征询意见公示。

一、调整内容

统筹调整三江侗族自治县城镇开发边界(含零星城镇建设项目),保持全县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不变、扩展倍数不超过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5倍。

二、公示时间

202512320251212日,为期10天。

三、公示地点

1、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jx.gov.cn/);

2、三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栏(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侗乡大道22号建设大厦45)。

四、公示公告栏意见反馈渠道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方案内容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至三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邮箱:guihuagu1099@163.com,邮寄地址: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侗乡大道22号建设大厦46层三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

  三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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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三江侗族自治县城镇开发边界第二次 局部优化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2-02 17:50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推进三江侗族自治县高质量发展,提高三江侗族自治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近期急需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发  2023193号)、《广西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桂自然资发〔202426号)等相关文件,对三江侗族自治县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调整,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城镇开发边界第次局部优化方案》进行征询意见公示。

一、调整内容

统筹调整三江侗族自治县城镇开发边界(含零星城镇建设项目),保持全县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不变、扩展倍数不超过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5倍。

二、公示时间

202512320251212日,为期10天。

三、公示地点

1、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jx.gov.cn/);

2、三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栏(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侗乡大道22号建设大厦45)。

四、公示公告栏意见反馈渠道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方案内容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至三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邮箱:guihuagu1099@163.com,邮寄地址: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侗乡大道22号建设大厦46层三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

  三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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