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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三江侗族自治县高质量发展,提高三江侗族自治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近期急需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发 〔2023〕193号)、《广西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桂自然资发〔2024〕26号)等相关文件,对三江侗族自治县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调整,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城镇开发边界第二次局部优化方案》进行征询意见公示。
一、调整内容
统筹调整三江侗族自治县城镇开发边界(含零星城镇建设项目),保持全县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不变、扩展倍数不超过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5倍。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12日,为期10天。
三、公示地点
1、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jx.gov.cn/);
2、三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栏(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侗乡大道22号建设大厦4栋5楼)。
四、公示公告栏意见反馈渠道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方案内容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至三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邮箱:guihuagu1099@163.com,邮寄地址: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侗乡大道22号建设大厦4栋6层三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
三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