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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村低保分类施保补助标准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批复》(三政函〔2025〕107号)文件精神,农村低保C档补助标准提标10元,提标后为225元每人每月,从2025年10月开始执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人均每月提高10元,即由现行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从2025年1月开始执行。
为确保相关政策准确执行,现将我县当前执行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补助标准及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公布如下:
一、城乡低保分类施保补助标准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A档:525元/人·月
B档:435元/人·月
C档:355元/人·月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A档:365元/人·月
B档:265元/人·月
C档:225元/人·月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0元/人·月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0元/人·月
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