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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水水电〔2022〕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指南的通知》(桂水水电〔2022〕6号)等文件精神,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局牵头组织的《三江侗族自治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整改方案》编制完成,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小水电站工作专班反馈,联系电话:0772-8612054,邮箱:sljdgz@163.com
附件:1.《三江侗族自治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
2.《三江侗族自治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整改方案》
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