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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广大群众朋友、社会各界朋友们:
金秋时节,天高气爽,国庆与中秋“双节”将至,全县即将迎来探亲访友、旅游踏青的双高峰。当前,我县已进入秋冬季重点森林防火期(每年9月10日至翌年5月10日),天气干燥多风,林间草木含水量低,火灾隐患大幅增加,田间林地可燃物大量累积,森林火灾进入易发、高发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保护绿水青山,筑牢森林防火安全防线,让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佳节,特致信全县广大群众朋友们:
一、提高防火意识,认清火灾危害。
一棵大树可造千万根火柴,而一根火柴可毁万千棵大树。一点星火,可毁万亩林海。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不仅会把几代人辛勤管护的森林资源毁于一旦,甚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大家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时刻保持警惕,绝不能有丝毫麻痹和侥幸心理。
二、严守防火规定,杜绝野外火源。
请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在森林防火区内,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十不准”规定:
1.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2.不准在野外用火取暖;
3.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4.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5.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违规炼山、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堆烧等;
7.不准让痴、呆、傻、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8.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准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
三、加强宣传引导,履行监督义务。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请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成为森林防火的义务宣传员,积极向家人、同事、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形成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一旦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要及时进行劝诫制止。如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如:12119)或向当地人民政府、村(社区)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扑救。切勿盲目自行扑火,确保自身安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就是保障我们自身和子孙后代的福祉。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齐心协力,严防森林火灾,共同守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让全县人民在平安、祥和的气氛中欢度国庆、中秋佳节!
最后,再次祝愿全县人民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祝愿我们伟大的祖国繁荣昌盛、国泰民安!
三江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