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07-16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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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遗失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三房权证三江县字第3805821号、三国用(2004)第103599号 |
张丽萍,曾俊国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50226100008GB00218F00010001 |
三江县古宜镇河东芙蓉园小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院 |
三江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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